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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6-01-2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广东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立足广东,联系实际,主动作为,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虚实结合,虚功实做,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构建和完善“六个平台”,推动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品牌。卓有成效地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学学术交流、法律实践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努力为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贡献应有力量。

  一、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打造法学研究成果交流新平台

  (一)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成功创办《法治社会》期刊。 省法学会在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创办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期刊,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7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创办《法治社会》期刊。各级领导重视《法治社会》期刊的成功创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寄语《法治社会》创刊:坚持办刊正确方向,为法治中国建设作新贡献;站在时代前列和学术前沿,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他要求,《法治社会》要充分发挥地处广东改革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聚焦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新问题,传播研究成果,交流学术思想,指导法治实践,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贡献。中国法学会王乐泉,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肖扬为《法治社会》作了题词;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慎海雄,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也分别为《法治社会》作了题词。《法治社会》期刊的成功申办,解决了长期制约我省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组建《法治社会》期刊编委会和编辑部,开展征文活动。 一是 组建了编委会和编辑部。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聘请了国内著名法学专家、法律界知名人士共32人担任编委会编委;选配文字水平高、责任心强、法学功底深厚的专业人士组建编辑部。凝聚了一批法学法律高端人才,为办好《法治社会》期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 广泛开展《法治社会》征文活动。组织发动全国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提供优质稿源,营造《法治社会》的影响力。征文活动得到全国各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至11月15日,收到论文共350篇。经组织专家初评、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再评、《法治社会》编委会终评,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评选出优秀论文共49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19篇。《法治社会》征文活动凝聚了法学法律人才,成为引领优秀法学研究队伍、推动高层次理论研究持久发展的园地。

  (三)召开《法治社会》创刊座谈会,全力营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学创刊。 12月4日,《法治社会》创刊座谈会在广州召开。陈冀平、林少春同志为《法治社会》创刊揭幕并作讲话;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杨日华等同志代表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发表创刊感言;大会为49名首次征文获奖者颁发了证书。与会代表一致表达,要深刻领会孟建柱同志为《法治社会》的寄语精神,以务实创新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建设。要聚精会神办好《法治社会》期刊,努力使之成为荟萃优秀研究成果、集中展示广东乃至全国法学界高质量学术新作的窗口,成为广东法学界与国内外法学界沟通、交流共同提高法学理论水平的平台。创刊座谈会的成功召开,有效营造《法治社会》期刊影响力。

  二、围绕中心,紧接地气,筑好“六个平台三个基地”

  省法学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广东法治建设实际,主动作为、创新作为,积极构建和完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法学研究、立法后评估、南粤法治报告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粤港澳台法学研究“六个平台”以及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等三个“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一)创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法学会法律服务作用。 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和独立性较强、公信力较高的优势,依法依规成立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迈出创新法律公益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步子。经认真筹备和系统培训,省法学会组织广州地区优秀律所的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服务社自今年1月28日开业以来,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408件、419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12件,涉法涉诉案件73件。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了当事人到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信访、上访甚至缠访的数量。今年5月,林少春同志到中立法律服务社调研指导时指出,“省法学会牵头创办的中立法律服务社是一个新事物,服务社为老百姓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是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的有效举措。”中立法律服务社经验总结材料由省委政法委报中央政法委,中政委今年在召开全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培训会上印发推介。

  (二)强化法学研究平台,为“法治广东”提供理论支撑。 省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努力开辟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开拓法学服务国家战略的新渠道,开创法学研究“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新局面。一是 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并于今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法治广东建设的最新成就,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省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二是 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法学应用研究。举办了广东省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座谈会,深入探讨我省企业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研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科学谋划海外投资策略,减少海外投资风险,优化海外投资环境。三是 加强成果转化,积极为“法治广东”建设建言献策。积极引导各学科研究会紧扣我省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既有理论深度又“接地气”,可操作的意见建设,积极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全年共印发省委政法委简报(法学专刊)8期,为各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发挥立法后评估平台作用,服务省市两级人大立法。 广东地方立法和修法的任务繁重,法学研究与立法实务的对接,成为法学会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课题。省法学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还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了《立法法修正案》、《反恐怖主义法》、《刑法修正案(九)》、《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等国家和省人大交办的近20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与论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到省法学会调研立法评估工作时强调,“省法学会积极参加省人大的各项立法咨询和法律评估工作,对于推进我省科学立法,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立法后的评估中,工作严谨扎实。”省法学会立法评估工作的经验总结材料获选在今年4月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大会上发言介绍,并在今年9月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丰富和完善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需要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理论的引领。省法学会在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活动(简称“双百”活动)的同时,创建常态化的“南粤法治报告会”新平台,每年举办12讲,分别在省主会场和各地市分会场举办6场。在全国范围挑选政治坚定、学术精湛、作风务实、善于表达的知名法学专家为主讲人。今年的“双百”活动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政法重点工作任务,与“南粤法治报告会”统一谋划,彰显广东特色。一是 由省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告会共16场。活动走进省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走进人大、政法系统、党校和高等院校。二是 指导协助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组织法治宣讲报告会共35场。截至12月中旬,全省共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51场,听众达2.7万人。

  “南粤法治报告会”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会见全国法治宣讲报告团以及我省法治宣讲专家时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我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此活动的组织,省人大主任黄龙云主持了省直机关专场报告会;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出席了深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并讲话;林少春主持了省市政法专场报告会;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出席了珠海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出席了13个专场报告会,并主持了11个专场报告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也出席了相应专场报告会并讲话。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营造全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南粤法治报告会”已经成为我省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的知名品牌,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平台。

  (五)创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在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背景下,为对接走出去战略下企业提供法治保障,省法学会牵头组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着眼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以法兴企。“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联合省工商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主办,得到省直政法部门及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外经贸厅、省商务厅以及省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委派法制处室的负责人为文化沙龙的顾问。今年8月举行的首次文化沙龙吸引了100多家企业130多名企业家代表参加,政企互动交流气氛热烈,效果良好,为沙龙活动平台化、常态化和效果持续化探索了经验。专程来参加活动的中国法学会会员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是广东省法学会首创,意义重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三个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六)提升法学交流平台,密切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合作。 省法学会在组织了六届粤港澳法治论坛的基础上,创办“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及省港澳办、省台办的支持下,2015年12月8-9日,由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承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澳门举行。陈冀平、梁伟发、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林峰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来自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汇集一起,围绕“两岸四地的法律整合”、“自贸区法律规则的建立与完善”“两岸四地民商事裁判与仲裁的承认与执行”等议题进行积极探讨。“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开创了两岸四地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的新契机,创建粤港澳台法学互动新平台,实现两岸四地法学法律的交流和互动新常态。

  (七)发挥智库作用,创立法治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发挥省法学会智库作用,省法学会分别授予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为首批“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三个基地成立以来,各项研究工作正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协同国内各有关高校及省内实务单位作为协同单位,组建了8个研究团队,84名研究人员(其中专职40人);取得了一批有思想含量、有创新价值、有针对性的相关领域高质量科研成果,2015年出版论著3部、论文25篇;创办司法课堂暨司改茶座(已举办6期)、司法体制高端论坛(已举办5场);主办多场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在省法学会的指导和协调下,分别取得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依法治省办、省综治办、省法制办、省统计局的支持。中心现有研究人员26人,已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了《中国政府绩效评价红皮书》、《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学术专著一批;举办“贯彻全面发展理念、推进法治政府绩效评价”等多场研讨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国家“走出去”的战略,对接回应国家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需求,解决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2015年,中心工有202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在研;发表高水平论文12篇;启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建设,出版高水平著作5部;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奖励4项。中心充分发挥各协同单位的比较优势,通过共建研究队伍、共同承担科研项目、共办学术会议等形式,努力打造小核心、大网络的国际研究与交流平台,建立政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端服务平台和新型智库。

  三、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切实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

  (一)成立督导小组,全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 省法学会确定2015年为全省县区法学会建设年,为有效地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成立了以“一办五组”组长(主任)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督导小组组长,按“四有一调整”(“四有”即有牌子,在县区政法委增挂;有班子,原则上由县区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有经费,县区法学会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一调整”就是争取党委、政府调整2-3名人员专门负责法学会工作)的要求,带领导各小组分赴相关市督导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了解并协助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督导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去年我省只有两个县区级法学会,截止目前,已成立县(市、区)法学会107个,占全省县区总数119个的89.9%,其中有19个地级以上市的县(市、区)已合部成立,除此之外,还成立了开发区法学会7个,中山、东莞市重点镇已成立法学会36个;其中,深圳市各区法学会争取到2名社会购买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和每年20-50万元的工作经费,汕尾、潮州市县(市、区)分别争取到2-3名事业编专业工作人员和10万元的工作经费。汕尾市还参照省法学会成立了法律服务社和基金会。

  (二) 积极开展活动,主动服务当地法治建设。 各地市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活动。广州市法学会创新工作思路,新一届理事会部署工作规划,建立了课题管理、考察调研、优秀法学家评选制度;制定《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广州市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广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东莞市法学会举行以“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题的首届司法实务研讨会。江门市法学会成立农业农村分会,为江门市农村和谐稳定,农村丰收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法律支持。汕头市法学会在《特区青年报》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等8个法治范点,发挥媒体作用,引导全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行了“营造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法治环境大家谈”主题活动,为华侨试验区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东莞市虎门镇法学会召开新《行政诉讼法》学习会,开展“禁毒书签进校园”、“铁路护路集中宣传活动”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法学会的主题征文活动。云浮市云安区开展“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单位规范治理”、“落实法治与推进村居(社区)自治”等重点研究课题的征集。

  (三)各市自行举办“双百”活动,活动走进市、县(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各地市法学会落实中央和省“双百”活动组委会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双百”活动走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走进政法队伍,走进高校,走向基层。截至目前,21个地级以上市自行举办报告会共35场。其中广州、中山、河源、梅州、肇庆、阳江、清远、潮州市的“双百”活动走进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圳市以“法治论坛”等形式举办普法活动12场报告会;东莞(1场)、汕尾(2场)和揭阳(9场)三个市报告会推动走向基层。

  2015年,省法学会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法治社会》期刊公开发行,“六个新平台”的创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大力推进,为法学会当好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参谋助手”和充分发挥“智囊团”与“思想库”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重视和肯定。林少春和肖志恒分别到省法学会调研指导工作。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批示:“短短一年业绩已显,事在人为,相信广东法学会会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创出新经验,为广东法治建设不断做出新贡献的。”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广东省法学会换届一年来明确工作定位和主要任务,构筑工作平台,从广东实际出发,围绕大局,创新思路,抓了一些接地气、有实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与省委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也与伟发同志的努力分不开。望再接再厉,为法治广东建设再作贡献。”

  四、建好“桥梁”,紧密“纽带”,强化自身建设

  (一)强化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 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和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表彰先进,鼓励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治广东建设贡献力量。二是 以集中学习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学习孟建柱、王乐泉、肖扬、陈冀平、慎海雄和林少春等同志为《法治社会》的寄语和题词。三是 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参加省委政法委的纪律教育月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四是 联合省委政法委举行了“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学习马锡五及其审判方式专题报告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所倡导“为民、利民、便民”的基本方式,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司法。通过以上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思路,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推进我省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二)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一办五组”的作用。 在构建省法学会“一办五组”(即综合协调办、法学研究组、咨询与服务组、调研与指导组、宣传与教育组、交流与合作组)工作架构,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发挥“一办五组”的指导、检查、督促作用,切实抓好市、县两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三个“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扩大会员队伍,强化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今年全省新增加中国法学会会员2,517多人,目前全省中国法学会会员达16,574人。

  (三)大力推动各学科研究会的建设,加强兄弟省市区域横向联合和省内纵向交流。 一是 完善学科研究会体系建设,推动各学科研究会及时举行学术年会。为促进我省信息与通信相关产业的规范发展和提升信息与通信领域的法制建设水平,成立了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已达28个,学科研究法学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推动各学科学研究会举办学术年会和届满的完成换届工作。2015年,已有5个学科研究会成功完成换届工作,28个学科研究会举办学术活动(包括年会、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共32次。各学科研究会在省法学会领导下,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 加强兄弟省市区域横向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法理学研究会联合浙、桂、闽相应学科研究会以“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在杭州召开学术年会和换届会议;社会法学研究会联合鲁、浙、闽相应学科研究会以“社会治理与社会法”为主题在闽南师范大学举行。区域合作的常态化,打破区域研究的局限,扩大法学、法律界合作,促进法学理论水平的共同提高。三是 注重省内纵向联合,带动基层法学研究的常态化,助力解决基层治理方面的具体问题,促进学术研究“接地气”和学术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应用。如:指导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河源市法学会承办以“融合与创新,新常态下的金融法治”为题的第四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指导港澳法学研究会联合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举办以“‘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合作”为题的“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合作研讨会;指导天河区法学会承办以“广东城镇化进程中社区治理规范暨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和“广东城镇化法治环境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为题的第二届“新型城镇化与法”高峰论坛。

  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活动活跃,成绩斐然,今年4月,被推荐到“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作研究会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就的经验介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批示:“广东省法学会十分重视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可去广东专题调研,形成经验材料,在研究会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推动省级法学会研究会的建设。”

  (四)推动“互联网+法制宣传”,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新思维。 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产业正快速地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省法学会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新思维,推动“互联网+法制宣传”,引领法治建设正能量。一是 完善广东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建设。今年,在网站原有的十四个栏目基础上,搭建了“广东省法学会八届二次理事会暨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现场会”和“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暨《法治社会》创刊座谈会”两个专题,报道更全面更系统,宣传效果好。2016年,广东法学会网站的总流量较去年同期呈翻倍增长,尤其是页面浏览量,增长幅度达3倍,网站总发稿量达2,939篇。全网点击量达481万次,页面浏览量为239万次,全网访问次数为51万次,全网独立访客为26万人次。二是 开通“广东省法学会”公众微信号。主要发布全国法学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以及报道全省法学会工作动态。自10月12日开通以来,已发布微信14期,总稿件共41条,原创稿件27条。

  (五)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等部门开展课题研究和主题征文活动。 一是 受省委改革办委托,积极专家开展《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研究》,课题于2015年11月被中央维稳办评为“2014年度维护稳定工作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二是 组织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承担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重点委托课题“司法责任制研究”,为司法改革中建立司法责任制进行理论研究和论证。三是 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开展的主题征文活动。参与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我省共推荐论文9篇,著作3部;参与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征集到论文124篇,获一等奖3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4篇;参加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征集论文62篇,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以上三次主题征文活动,我省法学会均荣获优秀组织奖。四是 参加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推荐有10篇论文参选,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1篇。五是 受省科联委托,承办以“经济新常态下法治广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的学术年会。在报送论文中,获“2015广东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一等奖4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7篇。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等部门开展课题研究和主题征文活动,激励和培养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工作,提高我省法学队伍的研究水平。

  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五次全会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的“郑州会议”精神,为加强建设法治广东、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认真开展法学研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健全省法学会党组,积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建立党组。

  二是 全力抓好《法治社会》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法治社会》组织征文活动,召开年度座谈会,表彰优秀论文作者;三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转发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精神,督导未成立法学会的县(市、区)尽快组建;举行地市法学会培训班,指导已成立的市、县(市、区,包括开发区和镇街)法学会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发展法学会会员,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同时探索法学会的制度建设。

  四是 继续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完成《法学会工作规范》编写工作。

  五是 在抓好现有的三个“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着手筹组“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打造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新型智库。“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要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加大对策研究力度,争取成为中国法学会认定的重点“法治研究基地”;“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要争取省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等单位的支持,建立和完善法治广东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数标准;“司法体制改革与程序法治研究中心”要结合广东作为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为推进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六是 抓好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法律咨询与服务,提炼典型案例,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及中政委培训会有关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擦亮品牌,扩大影响力。继续办好“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分行业、分专题、求实效,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广东的经济建设。

  七是 创新办好“南粤法治报告会”和“双百”活动,彰显广东特色,提升法治宣讲品牌效果。

  八是 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加强港澳台二岸四地的密切合作;承办中国法学会“中国——大洋洲法律论坛”;协办第十一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九是 加大对学科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学术年会及专项研究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提炼有建设性、参考性的可操作运用的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十是 完善广东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法学会公众微信平台建设。

  十一是 组织开展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活动,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育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

  十二是 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以“廉洁自律”教育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法学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建章立制,强化机关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建设;以严格机关工作纪律为主要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奖惩制度。强化法学会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养成,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勤奋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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