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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15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01-2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在思想政治引领、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智库作用、推动法治建设研究和法治实践,参与地方立法咨询和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普及,培育和推举法学法律人才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法学会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及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组织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面临的形势任务,厘清大是大非界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各级法学会采取报告会、法治大讲堂、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中央和自治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宣传改革成果和依法治国方针;组织专家学者写文章、谈体会,解读和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扎实做好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好基层和群众、服务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这“三个服务”工作。

  二、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取得新成果

  自治区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建设。在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危朝安副书记、温卡华书记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以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为切入点,向自治区财政申请追加了学术研究经费和课题研究经费300万元,同时将此项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法治建设研究活动正常开展提供了条件。

  一是不断完善研究会组织体系。主动适应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成立一批专门学科研究会,2015年新成立广西社区矫正研究会、广西东盟法学研究会、广西侦查学研究会、广西反恐怖与处置突发事件研究会、广西金融法学研究会等5个研究会。制定完善研究会活动规则,努力把专家学者的个人智慧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把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的资政建议。我区现已成立21个学科研究会,截至2015年12月,有18个研究会成功召开年会和各类学术会议,分别就“三大诉讼法修改后实施状况及前沿热点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行政法学研究与实践”、“一带一路下的广西发展的相关国际法律问题研究”、“社区矫正法立法问题研究”等主题以及广西法治建设重点及难点问题展开研讨。

  二是大力加强人才智库建设。全面掌握我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人才结构,依托学科体系和研究领域,统筹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人才布局,建立健全专业法学法律人才库,更好地发挥研究会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遴选、立法咨询员遴选,向各级政府推荐法学法律专家100多名,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立法咨询活动。如南宁市法学会主动向市政府推荐了50多名法学法律专家,参加南宁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的遴选。

  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先期研判,积极建言献策。2015年,接受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托,组成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课题组,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提交研究成果——《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报告》;积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基层法官、检察官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如在“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我区共征集到论文200多篇,这些文章多数出自基层法官、检察官,且多数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应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民主法制领域和社会体制改革小组要求,我会向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推荐3名资深专家。

  四是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和地方政府法治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委托,完成《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组织法学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南宁市养犬条例》进行立法和法律修改咨询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委托,对《广西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改)》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广西旅游管理条例》《广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条例》等立法论证会,提交论证意见。中国法学会确定我会作为开展“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的试点单位,现已启动,确定崇左市作为试点。

  五是以课题为抓手,吸引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我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加强我区法学研究水平。至2015年8月中旬,我会共组织申报课题87项,经过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共立项研究课题37项(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24项,青年课题8项),第二批委托课题8项。立项课题内容涵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立法问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法律问题、广西禁毒法律问题、广西边境管控法律问题、广西反恐对策等关系到广西经济、政治、法治、民生各项重大问题。

  六是拓宽智库信息来源,畅通智库成果报送渠道。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向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区政协等提交建议、议案,向自治区政协提交了《关于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我区依法行政的建议》、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完善我国金融犯罪立法的建议》等议案,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以论坛为牵引,开展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我区选送的论文获得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6篇,我会还获得了“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组织奖,得到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高度表扬。推动由我区法学会牵头发起、5个自治区法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第三届论坛在宁夏自治区成功举办。组织我区的法学专家学者参加全国性的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并撰写论文四百多篇,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现我会正在积极筹办首届广西北部湾法治论坛。

  各市县法学会开展“围绕大局、服务当地”的法学研究活动务实有效。如南宁市法学会继续牵头组织编撰2015南宁法治发展报告,并提交我国“皮书”最高权威机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柳州市法学会注重加强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举办论文点评交流会,与广西《法学纵横》杂志编辑部将46篇获奖论文汇编成正式出版发行;贵港市法学会联合市社科联共同举办了首届贵港法学论坛;北海市法学会开展“北海法治建设征文”活动,形成了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研究成果。

  三、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活动,法学交流取得新成效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形成常态化。自治区法学会牵头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共同组织开展的“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已经延伸至市、县。从2015年6月至12月,全区共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395场次,直接听众达113055人次。邀请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向自治区级政法机关系统作了题为《关于建设法治社会若干问题》的专题报告。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全面铺开。根据自治区法学会和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各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南宁市法学会以“法治南宁讲堂”为平台,举办市级报告会8场、县(区)报告会50多场,重点部门专场报告会30多场,基层单位400多场次;防城港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宣传,全市累计举办法治讲座90多场、出动法制宣传车200多台次、发送普法短信90多万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多万份;北海市法学会推选38名法学法律专家组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大宣讲”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工厂、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传,达三十多场次。

  “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目前,全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已发展到300多个,为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普法教育“特色品牌”。各地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园法治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如崇左市今年已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校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各县(市、区)法学会主动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在“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联合开展活动,一共给学生上法制课427场,听课学生191998人次,共举办模拟法庭18场,建立法制教室123个,建立法制宣传栏319块。各市“校园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教育平台进一步巩固扩展。《广西法治日报》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主管主办,更好地服务广西的法治建设,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的重要职责。在不断提升《法学纵横》专刊和《广西法学网》办刊建网水平的同时,积极利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民主与法制时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容。积极举办会员沙龙活动,在《广西法治日报》开办“会员之窗”栏目,组织专家学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发表文章、阐述正确观点,引领社会舆论。各市法学会也积极创办法治宣传刊物、网站以及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地拓展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如《南宁法治》《北海法治》《钦州法学》《玉林法学》《百色法学》《柳州政法》和南宁法学网、钦州法学网、柳州法学网等。广西第一个县级法学网——陆川县法学网于10月29日建成并顺利开通。学科研究会也利用新媒体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我会第一个学科研究会网站——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官网于11月28日启动。

  法学交流活动取得新成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2015年1月设立“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广西分中心”,2015年4月成立“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秘书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面向东盟国家法学法律合作交流机制逐步形成。由南宁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的东盟法律培训“新加坡法研修班”于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开班。积极参加“中国-亚欧法律论坛”“中国-南亚法律论坛”“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一批跨国际的法律论坛,签署了西安宣言、南亚宣言等一系列战略性宣言,促进我会与国内、国外其他地区的法学、法律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四、积极有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自治区法学会牵头联合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信访局深入基层调研,结合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情况,在全区推广县(市、区)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工作室”的“百色模式”,形成“法治实践搭平台 平安和谐当红娘”的载体,组织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信访代理、信访听证、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等等,为群众排忧解难,也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了法治实践与服务的平台,收效明显。全区组织会员参与法律援助和服务100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600多件次。百色市法学会在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就“百色经验”作了专题发言。

  各市法学会以“信访代理”和“法治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在全区各市县(区)建立法律咨询和信访代理工作室以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如崇左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8个(乡镇覆盖率达100%),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38个(覆盖率达100%);贵港市法学会、贵港市律师协会在贵港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大厅联合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活动,接受法律咨询 38件、73人次,受理信访调处各类纠纷38件,成功化解信访案件20件。南宁城区各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自成立来以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5件,受理调处各类纠纷75件,经调解解决75件,调解成功72件,正在调解3件,人民调解与信访代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桂林市法学会以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工作室”为工作重点,已建立信访代理中心4个,乡镇建立信访代理工作室40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05件。玉林市法学会在陆川创建“玉林市陆川县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专门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今年8-10月,全县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1%,非访总量明显下降,同比下降47%;律师参与诉求代理工作8件,参与县领导接访上访群众5批31人次。

  五、会员工作跃上新台阶

  以会员发展、管理、服务为抓手,举办会员联络员培训班和会员沙龙活动,组织会员参与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2680人次。组织会员撰写论文2400多篇,为会员发放有关资料15600多份,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为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大力推进各级法学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我会党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为载体,下功夫解决机关党员存在的不严不实等问题。把“三严三实”要求与全面贯彻落实法学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履行职责要严,加强自身建设要严,遵守纪律规矩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区情的高素质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

  法学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法学会列入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法学会建设和参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治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目前,全区已建立起 101个县级法学会,全区已拥有中国法学会会员6952 名、团体会员88个,其中年内新发展个人会员1329名、团体会员54个,同比增长幅度达20%以上,实现了今年大幅度增加法学会会员的预期目标。成功举办了全区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召开了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全区法学会会长会暨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实践中有四条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准确把握职责使命,积极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们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学会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份,在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为重大决策咨政建言的影响力还不够大,自治区级法治核心智库建设亟待推进,一些学科研究会的组织能力、研究能力、活动能力仍显不足,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可转化的重大研究成果还不多。法学会系统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与相关部门联动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显示出来,发展和吸引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这些问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我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新的一年,我区法学会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任务、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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