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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以来,云南省法学会在云南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扣依法治省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服务法律法学专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建设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具有云南特色的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理论支撑。中国法学会在省级法学会考核情况通报中指出:“云南省考核成绩增长幅度较大,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会员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强基层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一是县级法学会全部建立。 我们高度重视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在省委政法委和州市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将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截止今年6月,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成为全国首家百个以上县市区建立法学会的省份。随着组织建设的推进,全省法学会会员由1600人发展到13600多人。二是建立完善法学会工作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州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促进法学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学会组织制定了《法学会专题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法学会会员联络员管理办法》等22项规章制度,使基层法学会工作有章可循,推动基层法学会从“建起来”向“动起来”、“活起来”转变,充分发挥州县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三是专业研究会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法学会把专业研究会建设作为一个翅膀和车轮切实来抓,在原有3个专业研究会的基础上,去年以来新成立了依法治省研究会、东盟投资贸易法律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反恐法学研究会、警察法学研究会、法治教育研究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生态建设法学研究会,研究会发展为11个,为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增加了新的平台和阵地。

  二、紧扣中心,法学理论研究蓬勃开展。省法学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大力推进法学理论研究。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课题申报和“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等论坛的征文投稿活动。一方面着力抓好年度课题研究工作。今年首次建立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公开招标机制,在广泛征集议题的基础上,公开发布了《“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开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边境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研究》等8个2015年度课题,每个课题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课题征集、发布、立项、评审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院校专家与政法部门合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机制。针对影响我省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组织完成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特殊利益群体“维权”问题的对策研究》、《以法治思维和方式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的对策研究》等6个专题调研课题,有力地回应了我省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尤其是我们组织专家学者对我省影响较大的金座案件析疑解惑,在媒体上发表了《政府能为刑事被害人做些什么》、《合法与维权的界限》等文章,从认识和法理上有效地疏导了这一案件的受害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载体,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我们确定了10个宣讲主题,由省法学会组织6场专题报告会,各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各组织1至3场报告会。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确定在昆明市寻甸县、德宏芒市遮放镇、昭通大关县天星镇等地开展活动。其中,寻甸县“基层行”活动涉及8镇、2乡、1个园区管委会,活动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地处中缅边境的遮放镇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基层行”活动中加入文艺表演、普法小品,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动抓好“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省法学会在昆明市永顺里社区、普洱思茅市等6个地方进行试点,高效整合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社会资源,推动法学会工作渗透到县区、乡镇、村居的各个层面,有效地提升了法学会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四、精心组织,成功举办“中国—南亚法律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和云南大学承办的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于今年11月3日至4日在昆明举行。此届论坛得到了南亚东南亚国家及国内法学组织和法律机构的积极支持和响应,有9个南亚国家31名外国专家参加,是我国与南亚地区具有较强代表性和较广覆盖面的高端论坛。论坛围绕“共谋‘一带一路’法律战略,同商中国-南亚法治愿景”的主题,就中国-南亚“政策沟通”、“贸易畅通”、“互联互通”、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法律服务与司法合作的法律问题进行有深度的交流探讨。论坛签署了《昆明宣言》和《法律外交战略合作伙伴计划》,成立了中国—南亚法律服务委员会,为构建中国南亚东南亚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的长效平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我们注重强化管理,不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在省法学会组织建设方面, 今年根据省委安排,省法学会新增设一名常务副会长,进一步强化了学会领导班子力量,为建立党组奠定了基础。7月,省法学会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增选了副会长,并对部分常务理事和理事人员进行了调整。在拓展职能方面, 今年10月,受省法院、省检察院委托,省法学会承担了2015年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初选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在长远谋划方面, 结合我省“十三五规划”,我们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法学研究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了未来5年法学研究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引领法治人才培养、繁荣法学研究勾画了蓝图。

  我省法学会建设虽然有了新的发展,但与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有效满足日益增多的服务需求,组织建设、会员服务管理、对外交流等许多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部署,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专业研究会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强化法学会专业研究会的智库定位,着力发挥各研究会的智力优势。明年,将推动成立9至10个专业研究会,使研究会达到20个左右,进一步壮大研究会队伍。同时,探讨研究会发展方向、解决研究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研究会管理运行机制,让研究会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是加强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一方面,大力做好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的成果转化工作,要求和指导各级法学会通过编刊《要报》等形式将这些成果报送给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让理论研究成果服务于法治实践。另一方面,要积极从年度优秀论文、论坛征文、刊物投稿论文中选取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入挖掘和精心加工,形成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重要资料。

  三是加大创新推进法治文化的力度。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和推进各级法学会“法治文化示范点”,不断创新活动样式,准确解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满足和回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关切。结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密切与政法系统学(协)会间的联系,在基层建立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省社会重视法治文化、塑造法治文化的深厚氛围。同时,创新开展“双百”报告会活动,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开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

  四是加宽法学研讨内外交流的路子。总结中国—南亚法律论坛的经验,为办好下一届论坛做好准备。积极组织会员参加“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民族区域法律论坛”等区域论坛,进一步扩大云南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结合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适当举办省内区域性、部门性法律论坛或研讨会,依托专业研究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参与,有效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

  五是加紧启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进一步明确学会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探索项目管理、实施及问责等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主动承担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承接法学、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职能,承接更多立法以及法治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部分民间外交的职能;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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