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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省法学会在政法委的坚强领导、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推进法学交流、服务司法实践、加强法治宣传、人才培养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围绕中心服务实践,深化法学研究工作

  省法学会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围绕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对事关法治建设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法律研究。一是研究确定2017年研究课题。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编制工作, 1月份发通知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研究课题选题建议,共收到课题建议29条。首次召开课题征集评估专家咨询会,提高了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实效性。经专家论证,确定16项优秀选题建议为2017年度课题选题指南,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市法学会、部分研究会积极踊跃组织申报,80多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共立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11项,委托课题1项。一项重点课题已经进入立法审议环节,成果正得到转化应用。此外,完成2016年4项一般课题的结项和成果转化工作。二是编发《法治建设决策参考》和《安徽法学》杂志。通过丰富学术载体,充分展示了法学研究成果,宣传了最新法律知识,传递了学会工作信息,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推动了成果转化应用。三是与安徽法制报社联合举办“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目前在合肥市、安徽大学和蚌埠市、滁州市、蜀山区法院分别举办了5期活动。2月,聚焦土地流转和确权发证,在肥西官亭,与村民零距离,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就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前景进行深入研讨,对农户与村民小组进行土地流转应防范哪些法律风险等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咨询解答。4月,为更好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关于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法学法律专家走进安徽大学,与校园师生共话法律带来的改变,对《民法总则》的创新与亮点进行深入解读。6月,结合典型案例,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在蚌埠市举办了第十期“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邀请省市法律院校、政法实务部门等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收获了丰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了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热情,同时,也使法律服务实现了便民化、专业化。6月30日,在滁州市举办“刑事热点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暨第十一期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的知名教授、博导及沪皖两地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滁州市检察院干警共计80余人参加。与会者就时下刑事热点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讨论,观点碰撞、交流学习、凝聚力量。8月,在蜀山区法院围绕如何完善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省、市级各界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等,热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改革等梳理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进行了热烈的观点交锋和精彩的思想碰撞,对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建议。四是继续推进“安徽法学文库”出版计划。经委务会研究同意后,决定出版《地方立法专题研究—以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通过鼓励和支持会员加强法学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安徽省法学研究水平。五是公开出版优秀论文集。为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经委务会研究决定,公开出版2017年会员在中国法学会论坛中获奖的优秀论文,进一步激发会员参与法学研究的热情。

  (二)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法学交流硕果累累

  省法学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理念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讨交流活动。一是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通过向各地市和各研究会及高校寄发征文通知、在微信群和学会网站上发布公告等方式,会员申报热情较高,共收到征文151篇,其中9篇论文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获奖,省法学会组织工作也获得中国法学会认可,获得“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二是积极开展第五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目前已经收到3篇申报成果,正在评审推荐中。三是做好中国法学会第四届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共收到各地市申报成果19项,经过专家委员会的认真评审,推荐3部法学成果报中国法学会,并同时推荐10名专家为评选委员会候选人。四是承办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我省成功承办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做好论坛举办涉及的材料、会务、后勤保障和成果转化及与五省统筹协调等工作,撰写了论坛综述。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1025篇,中国法学会终评选出一等奖8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其中我省获奖12篇,另有优秀奖12篇,居中部各省第一。五是做好第十四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工作。本次论坛我省共报送征文68篇,22篇论文获奖,篇数居省市第一,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六是联合主办安徽省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5月31至6月2日,由省教育厅、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安徽财经大学承办的2017年安徽省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在蚌埠举行。来自全省20所高校的法学专业代表队参加比赛。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西学院分别获得冠、亚、季军。辩论赛充分展示了我省高校法学青年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对培养法治人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七是参与省教育厅主办、安徽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省第二届模拟法庭比赛。

  (三)丰富法治宣传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学专家座谈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11月24日,省法学会邀请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高校法学法律专家围绕法治建设主题,畅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进一步提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专家们表态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全省法学理论研究之中,更好地为全面贯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安徽建言献策。二是举办3场安徽法治讲堂报告会。于2月份、4月份和6月份,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委、第二巡回法庭庭长、国家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卫球,分别以《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传承中华法律文化传统坚定中国法治文化自信》、《的意义与创新》为题,举办了3场高质量的安徽法治讲堂报告会。省直相关部门和合肥市政法部门的干部约9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组织开展2017年 “双百”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2017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法学字[2017]9号),组织开展2017年“双百”活动。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芜湖市、宣城市、池州市、铜陵市和黄山市共举办了21场法治宣讲报告会。对增强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基层行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与省司法厅、团省委会签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组织开展年度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支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聚焦党的十九大和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四个主题,全省各市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合肥市的“小手拉大手”、淮北市的“扫码抢红包”、淮南市的“普法八个一”、安庆市利用“三微”(微电影、微博、微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等做法形式新颖,全省开展活动约1000场次,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取得成效明显。五是维护省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39期、120篇文章。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有关文件、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等精神的传达学习等和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推动法学界法律界在不断加深对中央精神了解,进一步加强了政治引领,切实把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六是做好学会网站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与网站养护公司保持联系,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同时对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一年来,网站原创信息和转载中国法学会网站信息共142条。根据网站版式陈旧,功能不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情况,经委务会同意,对学会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能更好地配合各项工作的及时宣传到位。七是承担《安徽法治蓝皮书(2017)》组稿工作。为了全面反映2016年我省法治改革进程和主要特征,展现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社科院《关于提供》的要求,我会将全省2016年度主要的法学学术会议作概述,展现了我省浓厚的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氛围。

  (四)贯彻群团改革精神,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经省委批准, 7月4日安徽省法学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省委书记李锦斌就大会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协主席、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徐立全主持大会开幕式,省委副书记信长星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致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讲话。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当选为会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宏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省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潘法律等7名同志当选为省法学会副会长。大会共选举产生理事87人,其中常务理事23人。大会选举大会审议通过了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学、法律界代表等200余人参会。

  (五)破解难题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设立中共安徽省法学会党组。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我会及时向政法委领导报告设立相关事宜。在委领导的重视和积极协调努力下,7月11日,省委皖〔2017〕177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中共安徽省法学会党组。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党组成员设立事宜。二是理顺登记管理关系。一直以来,省法学会作为参公管理的群众团体,一方面由省编办直接管理,另一方面又作为社会组织在省民政厅登记年检,双重管理造成领导干部兼职受限制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省法学会的长远发展。上半年,我们主动与省民政厅沟通联系,并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省法学会机关部室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批复》和省编办《关于省法学会为群众团体的复函》文件精神,给民政厅发去《关于省法学会不参加省级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的函》。省民政厅回复《关于安徽省法学会不再作为省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复函》,同意我们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登记管理关系。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编办要求,注销省法学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三是大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3月9日,省法学会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市县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经验,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奠定了基础。9月份,为进一步贯彻省委书记李锦斌重要批示和省委副书记信长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就推动我省县(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的通知》(皖政法〔2017〕56号),并于10月份分别在淮北市和黄山市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南北片区座谈会,督促要求各市法学会今年底前完成县(市、区)法学会的组建工作或完成筹备工作的总要求。截止目前,全省已有53个县(区)成立了法学会。四是加强研究会建设。省法学会所属的20个专业研究会发展不平衡,省法学会通过走访省高院、省检察院、团省委等研究会挂靠单位,加强与沟通联络和服务,把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凝聚起来,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五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机关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和有关通知要求,法学会机关党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开展“讲重作”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政法委系统开展“五对矛盾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学专家座谈会。法学专家们围绕法治建设主题,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法治建设问题,展望新时代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六是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经过筛选,审定形成了13篇典型案例,对案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炼其中的典型经验,形成案例汇编讨论稿。

  二、工作亮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亮点

  一是做好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和《中国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中国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的通知》(皖法学字〔2017〕16号),提出“切实把好政治引领关、人选政审关、活动政治关、媒体政治关和责任追究关”5条贯彻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省法学会工作首次纳入省直机关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为了提高省直有关单位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支持工作力度,经省委政法委领导协调,省综治委将省法学会工作自今年起首次纳入省直机关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分值为0.5分,考评内容为:积极发展法学会会员,开展法治研究和实践,考评涉及102家单位。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主要是: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地市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开展还不均衡,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全省县市法学会建设与中国法学会全覆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8年工作安排

  1、继续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对事关法治建设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研究并积极做好成果转化。

  2、继续组织开展安徽法治讲堂报告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拟继续运用安徽法治讲堂这一载体,请省直政法机关负责同志进行宣讲。原则上是每两月举办一次。

  3、继续组织开展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邀请国内或省内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主讲。时间安排上采取固定与不固定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每1个月举办1次,视情况可适当增加场次。

  4、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以贯彻省委书记李锦斌重要批示和省委副书记信长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契机及落实我省县(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的通知》(皖政法〔2017〕56号),务实推动省辖市法学会及时换届,有条件的县(区)成立法学会,并指导和支持已成立的市县(区)法学会积极服务当地法治实践,发挥应有作用。

  5、大力推进会员发展工作。继续推动会员在全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企事业、高校、律师等全系统、各群体的全覆盖,突出重点部门,补齐短板,使我省会员队伍有大幅增长,并使布局和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6、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办好《安徽法学》杂志,推进“安徽法学文库”出版计划,进一步加强学会网站建设。

  7、加大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按照2018年全国“双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法学会继续指导地市组织开展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安徽专场活动,并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宣讲内容,并纳入省委及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省法学会指导地市继续开展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三是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推动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8、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推动研究会活动和省辖市法学会开展活动。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研究当地,推动各研究会和省辖市法学会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法律服务。指导市、县(区)法学会从自身实际出发,推动建设上下联动的法学会系统法律服务队伍体系,主动参与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法律培训、风险评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评查听证及各类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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