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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山东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学术委员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法学会领导讲话和郑州培训班精神,坚持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紧密团结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和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月26日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在我省召开工作座谈会时,对我省法学会工作给予肯定。

  一、着力谋划推进法学会改革发展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同志高度重视和关心法学会工作,在接到受王乐泉会长委托、陈冀平书记批转来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信件后,作出批示,要求参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考虑改革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多次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到省法学会机关调研指导,就做好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法治宣传、法治培训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省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暨干部培训班、法学会改革和法学研究创新发展研讨暨培训班,到济南、青岛、枣庄、潍坊、烟台、威海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30个市县区法学会、法学院校和省法制办、省法院、省卫计委、省社科院、孔子基金会等省直部门调研走访,到北京、黑龙江等4个省市法学会学习考察。在深入学习把握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精神实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1+3+1”的总体改革思路,拟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法学会改革方案》,省法学会印发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创新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三个具体实施方案,省委政法委印发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措施。基本想法是,按照正确方向、服务为先、问题导向、系统推进的原则,突出组织设置、干部管理、运行机制、支持保障等重点,积极破解影响和制约法学会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推进全省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

  二、着力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牢牢把握法学会政治性这一灵魂和“红线”。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引领工作。召开了全省法学会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会长座谈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省区市暨重点城市座谈会精神,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法学会关于切实加强对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省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加强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研究。认真部署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结合《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政论专题片,采取网上网下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研讨,认真总结我国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成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提供理论支撑。三是加强政治思想骨干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遴选学术委员、专家咨询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会会长和领导机构成员的首要条件,建立健全政治思想骨干网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骨干队伍做好思想引领、把控意识形态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对法学研究的政治把关。采取省法学会组织牵头、市县法学会分级负责、各法学教育研究单位分工管理的方式,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加强对研究项目、学术交流和媒体网站的管理,严把政治关,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三、着力发展繁荣法学研究

  针对法学研究的发展和法治实践需要,针对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努力提出有见地、有价值、可操作的研究成果,积极服务领导决策和工作实践。

  (一)积极推进研究会建设。今年以来,省法学会所属31个研究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贴近法治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带好队伍”、“出好成果”两大核心作用,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培养法学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批应用性和实践性强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研究会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今年初,根据《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省法学会重新修订了研究会管理办法。将管理办法名称改为《山东省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和管理办法》,突出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研究会作为法学会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政治引领的重要抓手作用;进一步健全研究会工作机制,实行研究会、研究中心、智库中心三位一体管理及运行模式;进一步强化研究会组织建设,对研究会领导任职条件、设立党支部、实务部门理事比例、理事候选人条件等提出具体要求,建立重要事项和学术活动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会设立程序,增加研究会设立前评估论证环节,明确研究会依托单位义务和管理责任。继续开展优秀研究会评选活动,积极推动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和踊跃开展活动。二是,学术前沿研究亮点纷呈。各研究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本领域研究工作,婚姻法学研究会举办了家事审判改革主题研讨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召开了中外法制经验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学术年会,宪法学研究会召开了部门宪法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部门宪法学理论研讨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山东破产法论坛,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精心筹备召开第三届预防青少年犯罪论坛,法学教育研究会周密部署第七届全省高校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有关工作,民商法学、刑法学等研究会筹备换届与学术年会同时举办,等等。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加紧密。立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积极推动与重点企业和相关协会的战略合作,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端法律服务。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紧跟全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经济工作部署,与山东省银行业法律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主动走进僵尸企业进行法律会诊,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在保持研究会工作良好态势的基础上,下一步省法学会将根据法学研究和社会治理需求,着重完善研究会体系建设。积极梳理所属研究会,拟于年内开始对现有研究会进行整合与推动,同时,研究成立党内法规、工程法学、卫生法学、海洋法治、中医药法学等一部分新的研究会。拓展研究会研究和工作领域的覆盖面,切实把研究会打造成聚合本领域内的优势法学研究资源,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学术活动平台,进一步提升研究会服务法治实践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今年初,重新修订了《山东省法学会省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课题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经评审委员会匿名评审,确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保障、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日韩自贸区法治建设、金融稳定发展、防范“四个风险” 等120个课题立项。

  (三)着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通过出版成果选编、《法学研究参阅》、专题报告等形式,加强成果应用转化,2016年度 48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将于年底前结集出版,近期将组织开展第二十三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8月份,林峰海同志在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报送的《关于山东省非制度化信访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上作出批示,予以肯定。着力提升《法学论坛》学术品位和应用价值,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刊发研究成果,半数以上文章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许多文章被《新华文摘》等转载或作内参呈报领导参阅。10月下旬,《法学论坛》编辑部将与《学习与探索》《求是学刊》等七家CSSCI来源期刊联合召开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进一步扩大刊物的学术知名度与影响力。

  (四)积极打造“1+M+N”论坛模式。依托有关高院科研院所,探索成立法治山东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探索举办1个常态化的“泰山法治论坛”,构建法治山东协同创新中心、专业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专业研究会、法学院校系所、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等M个学术支撑,培育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的N个专业论坛。

  (五)切实加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集法学教育研究、司法机关、社会法律工作者和退休人员于一体的法学法律人才体系,及时调整和充实学术委员会、法学法律人才库(智库)成员,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学用结合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法学研究激励机制、诚信机制、联系服务机制建设,积极为法学法律人才发展搭桥铺路、创造条件。

  四、着力服务社会治理和法治实践

  按照“服务为先,需求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法学会和法学法律人才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有效服务的长效机制,多为基层解难,为群众解忧。一是积极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在省法学会建立疑难案件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咨询专家委员会,为重大、疑难、群发性案件提供法律研究和咨询。探索在市县法学会设立社会治理法治咨询工作办公室,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二是积极服务法治建设。与山东政法学院共同主办了首届中韩自贸区前沿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暨第四届韩国法论坛,举办了第三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诉讼程序完善研讨会、中外法制经验与中国法治现代化研讨会等学术活动,探索与省社科院法学所共同成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保障研究基地,努力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治支撑。研究成立高新科技企业法治保障研究基地,为新型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研究成立省法学会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市县法学会设立基层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办公室,会同综治、司法等部门推动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站,整合社会法律工作者、离退休政法部门老同志等,发挥第三方独特优势,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注重集成和放大基层经验,总结推广了济南“法治六进”、枣庄法律服务工作站、潍坊法律诊所、滕州法律服务社、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护航者行动、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企业诊所等做法,涌现出了老马工作室、孙大姐调解室等品牌。

  五、着力加强法治宣传交流

  坚持把加强法治宣传交流作为扩大法学法律对外交往,提升山东法学法律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渠道和举措来抓。一是积极承办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在8月份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再次获主题征文优秀组织奖和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单位。积极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今年5次派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交流访问和研修培训项目,到美国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继续组团赴台开展法学交流活动,10月中旬将承办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特别合作的“妇女权益法治保障”国际研讨会。二是积极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常态化。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双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委会,积极推进“双百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于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适时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三是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今年与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开展活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四是积极构建具有法学会特色的宣传体系。精心办好《山东政法》、《山东法学动态》和省法学会网站,济南、青岛、东营、潍坊、济宁5个市法学会建立门户网站,泰安、临沂、德州、聊城等9个市法学会结合实际办好工作刊物。及时宣传重要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受到政法各部门和基层欢迎。

  六、着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贯通,机制科学、职能明确,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组织体系,努力为法学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坚持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将中国法学会部署的有关重点任务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实现法学会机关与政法委机关一体谋划、一体建设、一体推进、一体管理,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积极谋划法学会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党组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常务理事会、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各地设立党组筹备情况和存在困难,学习外省市法学会设立党组的经验做法,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省法学会党组和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指导研究会依托挂靠单位建立党支部,确保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特别是认真研究做好党组设立与发挥作用结合文章,探索法学会党组设立与理事会改选相结合,增强党组成员、副会长人选的代表性,确保党组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基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在实现市县法学会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编制机构全覆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覆盖。截至目前,14个市法学会机关性质明确为群团机关,11个市法学会机关参公管理,县级法学会由当地编办批复成立45个,明确群团1个。

  下一步,山东省法学会将以法学会改革为主线,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团结全省法学法律界,积极凝聚各方力量智慧,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平台优势、专业人才优势和第三方中立优势,着力在拉高标杆、补齐短板、打造品牌、抓出亮点上下功夫,努力抓好调研部署、研究应用、法律咨询服务和组织体系建设,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实现整体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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