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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实际,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 高位求进,奋发有为,扎实推进法学会事业实现了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站位

  省法学会党组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本领。坚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思想基础来抓,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对党忠诚作为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省法学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同时,制定省法学会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迅速向各市州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发出通知,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强大气场。《湖北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报道了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精神出台后,及时召开省法学会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加强研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领域工作部署以及与法学研究直接相关的精神的落实,坚持把广大法学法律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法学会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比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9月14日,省委政法委员会、省法学会召开全省法学专家座谈会,围绕推进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进行研讨交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等9位专家学者作了交流发言。组织省内20多名法学专家撰写学习党代会精神的体会文章,通过省委政法委网站、《湖北法学》和省法学会网站予以刊载,从多视觉、多层面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供了引领和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点安排布置。突出抓好对31个学科研究会(院)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研讨主题的政治把关;通过出席学科研究会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对所属学科研究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规章、纪律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围绕中心工作,繁荣法学研究

  突出抓好“短平快”研究。一是围绕中央、省委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积极参与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针对“三去一降一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改革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专而精”“短平快”的要求,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7个方面的法治保障研究,取得一批优秀成果。其中《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战略分析:5W框架》《湖北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法治对策》等13份资政报告,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领导机关参阅。二是根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的重要部署,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着力抓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扩大改革开放”和“坚持创新驱动”法治保障研究。三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指引,突出抓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国家安全、“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经济和创新社会治理等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研究。其中《湖北省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对策研究》《互联网经济的三大法律挑战及对策建议》等多份成果被中国法学会、省委办公厅采用。

  规范推进课题研究。根据2016年重点课题“以结代立”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收集整理课题 40项,经匿名检测、网上匿名评审、会议评审,共22项通过结项,并先后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有关领导机关摘报了《惩治和预防大案要案的法律规制》《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机制的构建与实践》等多份优秀成果,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2017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创新开展论坛研究。2017年11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成功举办第九届“法治湖北论坛”。本次论坛共评评出论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产生一批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扩大了论坛在省内各大院校及市县实务部门的影响力,举办论坛的专题报告,获省领导及有关单位签批或采用,被中国法学会网站、长安湖北公众号等转载。部分市州法学会举办的法治论坛,更接地气,时效性强,受到好评。由武汉市法学会倡导并参与的第五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由宜昌市法学会发起组织的首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由黄冈市法学会积极推动的“大别山法治论坛”、由咸宁市法学会在《咸宁日报》开设的“法治论坛”专版交流等均取得丰硕成果。

  大力支持智库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智库建设,支持法学专家学者积极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承担部省级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紧紧围绕学术前沿理论和全国、全省重大法治战略问题潜心研究。2017来,有9项研究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55项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7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

  三、法治宣传亮点凸显,信息工作得到加强

  充分利用法学会宣传宣讲的平台优势,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开展“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和法律文化基层行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法治宣传的渠道。年初,与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鄂法会〔2017〕31号);以“双百” 报告会组委会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鄂法会〔2017〕25号);与省图书馆协调建立联合举办2017年“长江讲坛-法治讲堂”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全省开展“双百”活动已超过200场次,听众达6万多人次,其中,省法学会自行组织“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48场,听众达2万多人;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5场,举办“长江讲坛-法治讲堂”专题讲座6场。省法学会被授予“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各市州县法学会开展的“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形式多样,精彩纷呈。比如,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等法学会开展的以案讲法、模拟法庭、图文展示,荆州市县法学会举办的“荆风楚韵唱大戏法治文化赶大集”,咸宁市法学会在咸宁广播电台开设的《法治与你同行》栏目,仙桃市法学会开展的“送法进企”“校园法治报告会”“法治汇演”,武汉市青山区法学会开展的“一月一法”宣传教育讲座,洪山区法学会打造的“习法故事会”,江岸区法学会推出的“城市管理智慧执法平台”,荆门市沙洋县法学会倡导并参与建设的法治主题公园,京山县、钟祥市、掇刀区、漳河新区建设的“法治文化街巷”“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文化站台”“法治文化小广场”等等,独具地方特色,社会效果良好。

  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向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专报》18期;向《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北日报》、中国法学会网站等投稿100多篇,有80多篇被采用。编辑出版《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我国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保障研究》等6辑“法治湖北论丛”系列丛书和3期《楚天法学》。《湖北法学》立足于学会重要信息传递、全省法学会系统工作信息交流和重大研究成果展示,使之成为上传下达、加强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全年编发6起。

  四、积极投入法治实践,高效参与平安建设

  注重加强同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协社法委等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推荐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根据省人大意见,组织行政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完成《中国法律年鉴》湖北地方法治篇撰稿任务。一些研究会接受国家、省和市州等行政机关的委托,参与了一批重要法律、条例的起草、论证及立法后的评估,积极参与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重要决策咨询活动,为依法治理提供了有效服务。

  推动市县法学会在法律服务、律师进村、第三方评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创新。绝大多数市县级法学会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让法学法律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以解决群众不会访、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等问题。以村居综治工作站、调解室为平台,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

  积极参加省委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组,完成了对襄阳市和省委办公厅、省编办、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等四家省直单位法治、综治以及部分履职尽责交办考核任务,相关工作受到考察组领导的充分肯定。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参与对咸宁市涉稳问题摸排调研工作。根据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深入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对半年法治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对宜昌市社会稳定、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等工作任务,受到有关领导充分肯定。

  五、加强人才推介工作, 壮大优秀法学家队伍

  完成第五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评选活动,授予何荣功、廖奕等10人法学家、法律专家称号。充分借重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重要平台,推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省法学会连续六年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单位,并被授予特别贡献奖。一年来,有17项研究成果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97项获湖北优秀调研成果奖。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获评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省法学会连续六年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单位,并被授予特别贡献奖。

  六、加强研究会建设,优化学科研究结构布局

  新成立了律师法学、国家安全法学、金融法学研究会,使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数量达到31个,基本覆盖了全部法学法律门类。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各学科研究会基本保证了有依托单位、有稳定研究团队、有独立研究领域、有相对固定活动场所,在建立秘书处、完善会员管理、年会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有了重要进步。

  学术交流平台更加多元,除年会外,一些研究会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法学论坛、专题研讨会、学术茶座、沙龙,各学科研究会年会制度基本形成。比如,刑法、诉讼法学等研究会与宜昌市、鄂州市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常态联络机制;宪法、地方立法学等研究会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了相关合作方式,共同组织学术研讨;刑法学研究会多次组织专家学者为省市政法系统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得到有关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积极评价;律师法学研究会邀请省内法学专家和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共同举行10余次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活动;法经济学、经济法研究会积极参与法治荆州建设,受到荆州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农业法学研究会组织会员参加50多项立法活动,并提交多项立法建议书;财税法学研究会不断完善“财税法学术茶座”“未来财税菁英计划”“中国财税法博士论坛”等多个学术交流和资源分享平台,受益的学生和社会人士达上万人次;金融法学研究会组建核心学术研究团队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扩大了研究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等。

  11月22日,省法学会组织召开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工作,明确明年工作任务。

  七、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开展涉外法律研究

  为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金砖国家法治合作,应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和俄罗斯法律家协会邀请,11月24日至12月2日,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南非共同举办首届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国际仲裁大会,开展法治交流活动,并赴俄罗斯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8月20日至9月9日,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随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代表团赴澳大利亚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业研修培训,使其对澳大利亚“ADR”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有了深入了解和体会。

  协助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和保险法学研究会,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2017年年会。积极参与中部六省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本次论坛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11月16日在安徽合肥举行,我省28名专家学者撰写的论文获奖表彰。应邀参加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就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学习。6月13日至15日,热情接待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一行到湖北调研考察法学会工作,双方还就研究会建设与管理、会员发展和会员联络组建设、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等进行了广泛交流。

  八、大力发展会员,市县法学会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4月,省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通知》(鄂法会〔2017〕21号),将中国法学会下达我省的会员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法学会。全省各级法学会高度重视会员发展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全年发展任务。截止目前,湖北省统计有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36373人,团体会员975个,已经超额完成中国法学会布置的个人会员27638人的目标任务。及时更新会员信息档案资料,建立会员纸质、电子双档案;完善会员联络员制度,使会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各级法学会与同级党委法治办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找准结合点,瞄准共同点,同心协力开展各项活动。重视地方法学会专职干部的培训,5月24日至25日,省法学会在宜昌市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郑少三会长出席并讲话,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兴於发表书面讲话;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分别作辅导报告。武汉市洪山区、荆州市荆州区、宜昌市远安县、黄石市大冶市、孝感市孝昌县等地法学会围绕县级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介绍了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工作。3月23日至24日,由万学斌同志带队到河南省法学会考察学习基层法学会党的建设工作经验,草拟省法学会党组《关于加强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报请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联合转发,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建带动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

  一是敢担当,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建理念认识,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责任意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自觉履行职责,轮流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

  二是抓载体,提升党员干部活动标准。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组织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为龙头带动全体机关干部的学习,以学习的新成效推动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尤其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

  三是大胆管,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责任导向,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敢抓敢管敢作为;坚持成果导向,强力推进法学会工作“高位求进”。一年来,省法学会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严格“八项规定”,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法学会以及所属研究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短平快、接地气、真正能够影响决策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不多;主动参与、配合实务部门形成研究合力方面缺乏平台;为会员提供服务缺乏有效的途经和方法;市州县法学会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法学会班子成员在其位不谋其政,“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工作能力不强,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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