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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法学会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取得新的成效。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会字〔2017〕40号)要求,现将工作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一灵魂,把政治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第一位要求,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加强对全市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工作督导。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后即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头等大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引领始终贯穿于法学会各项工作全过程;团结带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工作、在法学法律界得到贯彻执行,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彻底肃清“薄、王”思想遗毒。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年初,印发《2017年重庆市法学会工作要点》,部署全市法学会工作,提出要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从健全政治引领的制度机制入手,在4月制定《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加强对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目标任务;以政治理论培训为抓手,在5月举办全市法学会系统政治理论及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能,并形成《重庆政法工作简报》(法学会工作专刊2017年第8期)报中国法学会,得到陈翼平同志、王其江同志的批示肯定。

  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法学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研究会、区县法学会及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对法学论坛、法学研究课题的政治把关,对主题、分论题及公开发表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党员同志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深化理论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严肃的政治斗争面前不缺位、不失声,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全市法学法律界从未发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有影响的负面舆情。

  (二)强化法学研究,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坚持立足实际,牢牢把握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庆法治建设的职责定位,激励带动法学法律界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法学研究,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继续深化法学课题研究。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课题申报,获得立项34项,占比11.9%,其中重大课题1项(共2项)、重点课题1项(共8项)、一般课题9项(共59项)、青年调研项目2项(共24项)、基础研究激励项目1项(共4项);获得重点专项课题立项1项(共6项)、自选项目20项(共188项);通过中国法学会鉴定验收课题30项,其中评为优秀课题4项、良好9项、合格17项;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战略、重庆自贸区、长江经济带、全面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等相关法律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推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对2016年度26项法学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8项。

  完善研究供需对接的科学选题机制。以依法治市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作为研究课题,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专题研究;进行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完善课题申报受理、课题评审、批准立项、跟踪服务、中期检查、结项鉴定、课题经费管理等制度,同时强化上下联动、横向结合,形成法学研究合作联动机制,实现强强结合。

  始终围绕大局出谋划策。着力破解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成果转化、基础建设中的难题,促进法学会工作的均衡发展;加强与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及法律院校等单位深度合作,积极为依法治市服务;大力开展学术探讨和交流活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使法学会研究真正体现时代性、突出规定性、富含创造性,合力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会事业蓬勃发展;不断健全法学研究奖励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真正服务法治实践。

  (三)抓好统筹规划,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创新开展

  坚持注重实效,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参与法治宣传、讲释法律法规,服务群众,服务实践,充分展现法学会的社会服务功能。

  持续推动“双百”活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围绕年度活动主题,精心制定方案、优化师资课程,组建宣讲团,联合印发“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大对全市宣讲活动的联动协调和指导督促,积极推进“双百”活动进党委中心组,提升影响力,实现“双百”活动深化、细化。会同市委宣传部,以《民法总则》为主题,邀请深度参与起草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鹏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讲座;区县法学会认真组织,“双百”活动广泛开展,“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创新动作”不断翻新,“双百”活动实现常态化。全市两级法学会共举办报告会126场,参与干部群众77000余名。

  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服务基层群众为宗旨,会同团市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积极性,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高等院校、社区群众等特殊群体宣讲法治文化,同时组织当地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起到较好的社会效应。全市两级法学会共开展各类活动10000余场,普法志愿者2000余人次参加活动,普法受众达65万余人,其中开展法治讲座560余场、普法宣传6950余场、模拟法庭70余场、法律服务2200余场,印发普法资料40000余份,全市建立29所市民法治学校,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有力推动“法律诊所”建设。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各类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抓好“法律诊所”推广工作,将其纳入综治立体化防控体系,作为综治考核目标,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提档升级,共指导区县新建“法律诊所”26个,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658次,为3955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3527件。合川区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整合多方力量为企业“把脉诊病”,及时梳理分析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及对策,为企业消除“病患”;綦江区开展“夕阳共祝十九大,法律诊所进家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送进小区,让法律服务覆盖至全区的每一个角落,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努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加强网刊建设,对重庆市法学会网站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丰富性,坚决防范有害信息入侵,提高技术维护安全升级,进一步扩大法学会学术研究、法治宣传影响力、夯实法治宣传阵地。网站信息量、点击率大幅提高,总点击率近6万余次,日均浏览160次;二期《重庆法学》内刊共刊载28名会员19篇文章,增强了法学研究的吸引力,提升了知名度;注重宣传实效,加强日常宣传,与各家媒体密切联系,围绕重点工作,策划安排宣传稿件,如:《重庆市綦江区“流动法律诊所”服务旅游经济》刊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年8月31日);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 37篇,被中国法学会网站采纳用稿19篇。

  (四)加大支持力度,研究会进一步做大做强

  坚持以改革为契机,把着眼点放在研究会工作有活力、学术成果有实效上,为厘清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更好地解决新矛盾新问题打好基础。

  努力打造学术平台。在开展法学研究中,充分体现学术性的特征,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创造学术交流的空间和机会;加强与研究会之间的交流互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多形式的学术研讨;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形成一批有前瞻性、切合实际的研究成果。

  严格研究会的标准。规范研究会的管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制定《重庆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重庆市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暂行办法》、《重庆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法治规则》等,为研究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重庆市法学会关于直属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课题研究政治引领功能、培养政治理论骨干等具体措施。

  加大工作支持力度。指导重庆市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财政法学研究会的筹备组建工作;继续加大保障力度,每个研究会由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增加到3万元,支持研究会年会及各类活动的举办。环境资源法学会联合联合采取大学、市一中法院举办“合作治理时代环境法的发展和实践”高端论坛;刑法学研究会结合刑法学理论的发展和我市实际,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实践等。

  (五)夯实基层基层,区县法学会建设稳步有效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按照“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要求,协调各方、统筹力量,推动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截至今年11月,20个区县法学会完成换届,市法学会换届工作正稳步推进,已将人选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

  完善机构组织。全面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对区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干部选配等提出新的要求。区县法学会努力适应群团特点,通过争取行政事业编制、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机构建设。江津区按区属群团组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核定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领导班子按“1正8副”配备,配备挂职副会长1名、兼职副会长6名,明确法学会秘书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秘书处主任1名,同时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实行按镇街、部分行业系统设置镇街分会、法院分会、行政执法分会等九个分会,每组明确负责人和秘书长;沙坪坝区按照会员所在单位或从事行业,以每组20人规模进行有机组合,进一步优化会员小组的组织建设,共成立民法学等15个研究小组;出台《会员联络制度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学会机制建设,调整充实热心法学会工作的会员担任联络员,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

  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法学会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区县法学会积极协调、主动沟通,认真落实。巴南区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发《关于切实做好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工作的通知》,共接访560件,涉及1500余人,群众法律咨询388人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贡献;彭水县制定《会员管理实施办法》、《法学会例会制度》等规范文件,积极探索健全完善课题研究管理制度,推动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市法学会积极调动区县法学会工作热情,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如:南川区组建“工业园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在园区和微型企业创业中心开展法律培训49场次,提交法律评估意见书214份;积极参与区信访值班1200余次,参与信访矛盾化解310余起,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8件;组织开展“农民工追逃欠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近千名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垫江县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务实研究,所形成《建立完善制度提高对留守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等调研文章,被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和《综治要求》刊载推广。

  (六)狠抓会员服务,吸引力凝聚力持续增强

  加强和改进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入真心、诚心、爱心,切实履行“会员之家”职责,进一步夯实法学会的发展基础。

  稳步有序开展会员发展工作。严格准入标准,把好会员准入关口,注重吸收会员在法学法律界的代表性,重点在中青年和基层法律法律工作者中发展和培养,全市现有团体会员1018个(增加10.2%),新增个人会员3334人,共计14450人,已同步录入会员信息管理系统。

  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动员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各类法学论坛,共获奖18个;利用“双百”活动法治宣讲、“法律诊所”、法律顾问团等平台,组织会员深入基层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

  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建立QQ群,对会员反映的诉求,做好事事有人管、有人做、有人回复;正协调市委政法委申请注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拟加快构建法学会系统新媒体矩阵;落实专人管理、使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七)注重内引外联,法学交流工作深度拓展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举办的论坛活动,拓宽渠道、继续深化与兄弟省区市法学会联系合作,不断提高法学交流的层次和质量。

  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建立畅通的对外法学学术交流渠道,支持和帮助各研究会、区县法学会开展对外考察和学术访问交流;主动与中国法学会对接,在外联部、法学学术交流中心的支持下,市法学会共派遣会员2人,分别参加中国法学会“完善司法责任制度”(项目编号P173082002) 境外研修培训和中国法学会“法律群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项目编号P173082003)境外研修培训。

  加强国内法学交流。以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国法治论坛”等三大论坛,“中国·西部法治论坛”等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为载体,积极拓展法学交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青年论坛18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8篇,占获奖论文总数的5.5%;受中国法学会委托,代管协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工作,承办第十一期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

  加强兄弟省区市法学交流。会同市委政法委承办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室一行来渝专题课题调研任务;做好广西自治区法学会来渝考察交流工作;积极参与国内法学交流,参加北京市等兄弟省区市及市内等法学论坛等交流活动共8批次15人;组织全市38个区县法学会参加中国法学会有关专题培训,加强学习交流,提升能力水平。

  (八)提升素质能力,机关自身建设扎实有效

  坚持筑牢“学”这个基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支部书记上党课、周五学习日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性、必要性,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深化巩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纪法规,牢记党的传统和作风,牢记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从中央、市委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总结反思、引以为戒,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始终保持作为共产党员的公仆情怀。

  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拓宽党员干部沟通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九)做好其他工作

  完成《中国法律年鉴2016年度(重庆法治建设)》上报中国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对2017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表(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并上报;受组织指派,选派市法学会1名同志参与市第五次党代会等会务工作;向市普法办报送1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顺利完成办公用房搬迁,就联系方式变化情况,已报告中国法学会、告知各省区市(副省级)法学会及市级有关部门。

  工作中尚存在法治不平衡,各区县法学会之间、研究会之间及各会员单位之间工作力度、工作效率参差不齐;法学会机关工作质量效率需要提高,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将认真研究整改,下更大的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打算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市法学会将“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切实担负起法学法律界群团的重要职责,全力助推“八项战略行动计划”和“三项攻坚战”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人才智力支持,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学会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内容的理解和阐释,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要求,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继续举办全市法学会系统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学会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继续加大研究会建设力度。健全研究会管理规则,完善直属研究会向市法学会请示汇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研究会学术活动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的规范管理,提升研究会服务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展开更有针对性、目的性、实效性的法学理论研究。

  四是积极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狠抓区县法学会改革工作,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工作不规模的问题,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区县法学会上层次、上台阶、上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市法学会换届筹备工作。落实群团改革要求,健全组织,优化职能,强化领导班子,为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奠定坚定的组织基础、思想动员和干部人才准备。

  六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选好主题,加强指导,努力增加“双百”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不断扩大“双百”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打造法学会工作特色品牌,面向基层,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律服务,主动深入基层、走向群众,实现多角度、全覆盖。

  七是深化拓展法学交流。深化交流互动,促进优势互补,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法学会的密切协作、学习借鉴、共同发展,推动我市法学交流工作更加开放、更加活跃;

  八是持续推进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姿态,制定完善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巩固市委巡视组对法学会巡视整改的成效,把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具体工作安排待中国法学会和市委、市委政法委有关工作部署后,再进一步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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