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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是省法学会换届后七届理事会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法学会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紧密结合法治四川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推进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为载体,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健全省市县三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务实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突破性工作进展。近期,中国法学会调研组来川专题调研考察,四川省法学会工作受到中国法学会主要领导和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全面加强法学会工作政治引领

  (一)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先后23次组织省法学会机关、市(州)法学会、直属研究会等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重要会议精神,研讨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政法委关于法治四川建设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对全省法学会工作提出的具体指示要求。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委政法委要求,及时制发《关于全省法学会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就全省法学会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细化安排。召开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组织各市(州)法学会、直属研究会相关负责人和法学法律专家集中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谋划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学会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和年度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在省委批复成立省法学会党组并配齐党组成员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全省市、县两级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建设。一是推进市、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法学会,已有巴中、泸州、南充、阿坝、绵阳、眉山、自贡、内江、广安、资阳、攀枝花、广元、遂宁、宜宾、德阳15个市级法学会成立了党组(占72%);其余6个市(州)法学会也已向当地党委报送了党组成立请示待批复。全省183个县(市、区)基层法学会,已有155个县级法学会设立党组,占总数的85%。其中,巴中、绵阳、南充、资阳、自贡5市提前实现了市县两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全覆盖”。二是推进直属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将“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写入研究会管理办法提出刚性要求,召开直属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专门就各研究会党组织建设进行部署指导,主动向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汇报争取支持,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批复设立了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党总支;直属研究会已全部成立了党支部。

  (三)建立全省法学会系统政治引领工作机制。把加强法学会政治引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措施。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四川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四川省法学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各市(州)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负责人提出了明确政治引领责任要求和失职追责办法措施。牢牢把握法学会组织政治性这一灵魂,修订出台《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研究会年会、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主题、公开交流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政治把关。通过省法学会领导出席研究会年会、论坛、研讨会等重大活动讲话,及时传递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一系列最新指示精神,提出严把政治关的具体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

  二、推进组织体系“实体化”建设

  (一)坚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按照中国法学会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要求,针对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缺口大、起步晚,组织体系建设滞后的实际,强力推进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将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划分为已成立完善地区、未成立条件较成熟地区和基础条件较差的川西藏区(彝区)三个部分,分阶段推进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建设。分步骤提出了“三有”(有专人负责、有固定场所及必要经费保障、有会员队伍及其常态运行机制)基本标准和逐步配齐机构、编制、人员,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规范常态运行机制等总体目标。发现推广创新工作典型,先后在全省推出了自贡大安区、绵阳江油市、成都温江区、新津县等一批基层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取得了整体工作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促进规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邓勇亲赴自贡市大安区调研基层法学会工作,明确提出全省基层法学会自身建设和工作推进要“实体化、实战化”,为全省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确保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建设规范运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并在绵阳市举办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培训暨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推进会,重点推广绵阳市抓住政府行政机关综合执法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和法学会等部门联合下文,调整内部编制,充实法学会编制人员、明确县级法学会职责职能,整体推进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经验做法,组织现场参观学习、交流各地经验、通报工作进展,针对解决基层反映带共性的问题安排部署推进工作。同时,省法学会组织工作组分赴市、县基层,对各地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会员发展、工作开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集中检查、督导。采取半月督查、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预考核、点对点发函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截止12月,全省县级法学会由换届时的42个发展到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法学会组织建设“全覆盖”。省、市、县三级法学会会员发展由去年的18445人,增长为个人会员44398人、团体会员3507个;法学会年度工作保障经费达到2435万余元,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实体化”建设全覆盖目标。

  三、构建基层法学会“实战化”功能

  (一)搭建“三级”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受省社改办委托,省法学会组织专家组成评估项目课题组,对四川员额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参与了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审查。按照中央、省委对法学会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会员分布广、法律专业优势突出、群众基础扎实的独特优势,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推广建立了由法学会牵头的一线“法律服务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室”三级工作平台,将“三级平台”嵌入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包括政法部门和行政机关骨干会员、律师、法学专家、“五老”人员和法律志愿者组成的专家库,为群众提供开放式纠纷诉求法律咨询、培训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为基层党委政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提供法律评估意见等“接地气”工作,赢得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基层法学会“实战化”工作影响力逐步提升。目前,全省基层法学会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县(市、区)法律服务诊所222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2089个、社区(村)及园区法律服务室11138个。“三贴近”(贴近基层党委政府、贴近群众身边、贴近矛盾源头)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发展。

  (二)开展“法治夜校”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升宣传教育实效。在推进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建设实践中,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出一批有声有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自贡市法学会在县(区)法学会推出法治宣传教育“一县一品”,大安区法学会推出了“群众点题、政府命题、学会组织授课、百姓评价点赞”的“法治夜校”模式;富顺县法学会组织民间艺人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法治案例以“法治评书”的形式走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次;市法学会和自贡电视台连续多年创办的《百姓看法》电视栏目成为当地热点栏目深受群众好评;成都市温江区法学会与西南财大法学院共建“温江法律学院”,为基层量身打造专家型服务团队;绵阳江油市在人口密集城区街道开班“法律夜市”每晚向市民开放,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推出“法律机器人”等法治宣传人工智能新方式等等,有效提升了法学会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持续推进“双百”、“基层行”等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双百”法治宣传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部署,省法学会牵头联合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制发文件,下发活动方案,推荐组织法律法学讲课专家,分赴各地基层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专家团成员进党委政府中心学习组、政法部门和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结合法治四川实际,广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推动“双百”、“基层行”活动深入开展。一年来,全省法学会牵头组织开展“双百”活动专家讲课5795场,受益人数达30万人;“基层行”活动46191次,受众达100余万人。

  四、务实开展法学研究工作

  (一)紧贴实际开展年度法学课题研究。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机关(含省法学会)巡视整改要求为契机,结合法治四川实际,创新法学研究工作,设立四川省法学会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积极向省财政申请重点学术研究经费支持,落实法学研究年度课题财政经费360余万元,经组织选题、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等确定了31个省法学会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并会同省哲学社科院设立了25个“法治四川”专项课题,涉及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转型期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多元化解、新媒体舆情应对、藏区反分裂斗争等热点难点法治问题,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各地法学会、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完成了年度招标(委托)课题结项评审,形成了一批实践指导性较强的理论研究成果,编印了课题成果选编和成果要报汇编。

  (二)提升“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举办实效。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省法学会举办“治蜀兴川”法治论坛近些年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法学会“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实施办法(试行)》,着眼于法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改革论坛举办方式,提高论坛举办质量。围绕今年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局工作,首次采取实务部门指导、省法学会主办模式,精心组织,成功举办了以“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四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集论坛论文2261篇,形成了一批实践指导性较强的研究论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邓勇对论坛举办及其形成的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省委领导批示省法学会及时将部分优秀论文以及论坛综述、要报等成果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汇编成论文集,促进了研究成果的及时转化。此次以“社会矛盾风险‘三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论坛活动,适逢全省各地尤其是政法战线各部门确保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关键时期,与实践需求结合紧密,既是一次紧贴当前实际的学术研讨活动,又是全省各级政法部门、法学会“保稳定保平安”工作的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对论坛主题及其活动举办普遍反映良好。

  (三)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学术活动。一年来,组织全省法学会系统积极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活动,并作为区域论坛协办省之一,组织参与了第十二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等中国法学会区域论坛的论文征集、申报、评审推荐、参加会议交流等工作,组织上述论坛活动,我省法学会共报送论文984篇,获奖论文共74篇。

  五、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一)会机关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及时召开七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选举确认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为会长,增补常务理事,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先后制定或修订完善了涉及研究会管理、法学研究课题管理、论坛举办、学术委员会管理等一批规范性制度办法。充分发挥兼职副会长作用,鼓励兼职副会长作主持人申报省法学会课题,协调兼职副会长积极参与学会各项重要活动、承担工作任务。建立了学会重要工作及时向省委领导、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请示汇报制度;健全了会机关财务管理、干部职工关爱、借聘用人员管理、学术委员会工作、信息报送发布、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每月召开会机关工作例会、按期编发月报,及时向全省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通报情况。开通运行了省法学会“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研究启动《四川省法学会信息系统建设框架方案》。在委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二)学术委员会和直属研究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制定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课题、征文、论坛等评审工作。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充实了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修订完善了《四川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结合部分直属研究会换届,督促指导直属研究会及时做好换届工作,调整充实了一批直属研究会领导班子。在原有19个直属研究会基础上,新建立公证法学研究会等直属研究会。并指导各研究会结合自身学科研究特点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法规文件起草、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提高年会举办质量,促进直属研究会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围绕省委、省委政法委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1月,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张所菲主任一行4人来川调研考察,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赴川调研组报送的《关于对四川省法学会工作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四川省法学会推进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经验做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邓勇对此明确指示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做好法学会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领导指示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关键之年。全省法学会系统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以深入推进基层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增强法学会工作的实效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推进法学研究供给侧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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