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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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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紧盯“服务大局有担当、服务会员有保障、服务群众有作为”的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引领、凝聚力量、创新机制、补齐短板、打造品牌,努力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会治理、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推动全省法学会事业的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现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积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有效指导法学会工作

  2017年省法学会认真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国法学会下发的文件精神。4月6日,省法学会在西宁召开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各市州法学会工作2016年度考核情况;印发了《青海省法学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同时,选举增补了宝兰花等8位省法学会七届理事会理事、徐建锁等7位常务理事;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邵云将此次会议在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上做专题汇报。6月份,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下发了《中共关于新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的通知,省法学会积极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引领在法学会工作中的重要意义,促进法学法律工作者加深对中央精神的了解和把握。并与青海省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新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的通知,更加自觉坚定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法学会发挥作用

  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抓党建促业务为抓手,省法学会以点带面、加强督导,持续推动地方基层法学会提升工作水平、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全力推进市(州)、县(区)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对尚未成立党组的部分市州进行两轮专项督导,明确市(州)、县(区)法学会成立的时间表和任务书。目前,全省8个市州的3个市(州)法学会成立党组,其他各州尚处于审批阶段,覆盖率达38%。所属的青海监狱研究会的党组工作也在审批阶段。二是推动实行基层法学会工作考核。完善《青海省市州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并将基层法学会建设和主题活动开展等内容纳入综治维稳、依法治省年度考核目标,有力推动了基层法学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尤其是我省海南州法学会落实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组建法律顾问团,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签订重大合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事项,都经过政府法律顾问论证审查,保证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在全省是一个典型经验样本,并积极推广。三是注重提升基层法学会干部的履职能力。9月、11月分别组织基层法学会干部近70余人赴郑州、海口和西安等地,参加全国、区域性层级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典型培育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明确地方基层法学会干什么、如何干的问题。

  (三)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交流。

  一是多方沟通联系筹建学科研究会体系。今年,省法学会与省三江源国家生态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省林业生态保护法治研究会协商,研究筹备成立相关的专业研究会事宜,但是由于省法学会缺乏专项经费,工作人员紧张。目前,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已审批,其他2家专业研究会成立还在申请阶段。二是继续提高课题等级,精心组织课题研究。与省社科规划办联合发布《2017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确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31项,确定资助经费24.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围绕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第二届“三江源法治论坛”等不同类型的法治论坛,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推动学术活动活跃开展。全年共征集参评论文147篇,获奖27篇,占比18.3%。四是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利用《青海法学》期刊、《第二届“三江源法治论坛获奖成果集”》、“青海法学网”、“青海长安网”等载体,展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最新研究成果。五是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加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面试评审工作,有力推进司法改革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六是建立本省(区、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机制。联合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第三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暨第一届“优秀青年法学家”、 第一届“青海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在七届理事四次会议上,对评选出来的才让塔、马旭东2名第三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王刚、娄海玲、陈晓林、王水明4名第一届“优秀青年法学家”和王佐龙、宁立林、乔军等7项法学优秀研究成果,分别颁发了奖杯、证书和奖金。

  (四)以普法品牌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利用现有的“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这两大普法品牌,广泛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化“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会同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等六部门成立了青海省“双百”活动组委会,确定组委会组织机构和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配合。印发了《青海省2017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全省“双百”活动宣讲团,为基层法学会开展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制定《青海省2017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安排计划表》,明确组织单位、负责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等,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截至目前,全年全省各级法学会共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152场(次);其中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64场(次);参加活动人数约3.5万人。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制定《青海省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基层行”活动由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司法厅、团省委、省法学会共同主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护路办共同协办。各市州法学会根据“基层行”活动方案安排和常态化工作要求,均制定了本地区《基层行活动安排计划表》,明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等,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截止目前,全年全省开展基层行活动场次988场(次),较上年增长138%;参加活动人数达到10余万人(次)。活动范围覆盖全省8个市州及所属各县(区),服务对象包括青少年学生、农牧区留守儿童、社区(村)群众、服刑人员等。三是丰富载体,加强媒体建设,提升宣传影响力。精心办好《青海法学》期刊。开设学术专论、实务研究、青年论坛、法学会工作动态等栏目。全年,编印4期《青海法学》,刊发论文、调研报告57篇,推荐出一批法学理论性强、法治实践性强的理论文章。完善“青海法学网”,传递法治声音。今年,省法学会成功升级改造“青海法学网”,完善相关栏目设置,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项目发布、意见征集、成果推荐、价值传播、舆情引导、政策法律宣传、学术研讨交流、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工作平台。为今后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真正将法学会工作延伸至网上,形成覆盖全员、便捷高效的网络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五)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

  一是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法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州地市名额分配、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把会员工作作为各级法学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完成发展个人会员2425名,实现会员发展的一次大跨越。二是建立健全会员信息档案。运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登记新入会员并完善个人资料档案,今年以来,共完成8个州地市的2000多名法学会会员的电子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录入。三是建立“会员信息群发平台”。将省法学会的重要工作动态及时借助平台发给全省的会员,全年共发信息10条。四是做好法学人才和成果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和成果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第三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暨第一届“优秀青年法学家”、第一届“青海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了2名“第三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4名“第一届优秀青年法学家”和7项“法学优秀研究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进展不平衡。年初,省法学会制定下发“双百”和“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讲主题、时间地点、场次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但部分地方基层法学会对开展两项活动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推进活动迟缓;省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头跟进指导、负责督促落实、按时有序推进不到位。二是法学研究服务法治青海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够。我省法学研究队伍整体力量不强,知名专家学者特别是中青年法学骨干不足,法学研究成果真正进入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层的不多,参与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的作用有待提高;省法学会对市州、县(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和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学会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全省8个市州和45个县(区)成立法学会,但受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保障性制约,部分基层法学会有名无实,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四是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力度高低不一。各市州法学会成立党组的进度不一,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五是法学会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工作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会会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在注重工作“数量”的基础上,提升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各级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开辟各项工作新境界,切实推动全省法学会系统全面发展进步。一是继续加强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加快推进市州法学会党组建设,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治引领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拓展法学会职能。下大力气壮大会员队伍,争取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会员队伍中来,特别要注意从实务部门以及企业等吸收会员或团体会员。要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拓展会员广泛参与的渠道,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筹建专业研究会,切实发挥法学会智库作用。要突出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特点,以问题导向和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同时,密切与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联系,发挥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整体智库优势,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提高研究会的成果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搭建法学交流平台,传播法学研究新成果。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继续抓好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等不同层级论坛的征文活动,更多地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提升论坛的开放性,发挥论坛实践性强、见效快的特点,汇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厚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五是积极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共谋法治实践活动。以课题研究为重点抓手,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等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课题任务,积极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课题成果转化机制,大力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实践,为党委、政府所关注的重大现实性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深挖“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这两大普法品牌的活动效应,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着力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上下功夫、做文章,不断提升“双百”活动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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