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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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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是自治区法学会的“改革年”和“落实年”。一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按照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群团改革要求,团结和带领全区法学会系统以及广大会员,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全面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履职尽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一)学懂弄通做实,努力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及时向全区法学会系统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从深刻认识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新思想、立足本职忠实践行等方面,对市、县(区)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二是制定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学习贯彻实施方案,以“原原本本记、原原本本学、原原本本落实”为主题,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为主,党员个人学习为辅,制定六大环节18项任务的学习清单和时间节点,深刻领会学习。三是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参加政法大讲堂、专家学者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和“双百”法治宣讲、“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一批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文章,确立一批关于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专项研究课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市县开展宣讲活动。四是及时组织召开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青年法官、检察官、律师、机关干部、青年教师、大学学子等30余人济济一堂,共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五是利用《宁夏法学》杂志、宁夏法治报“法论”专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平台等新媒体相结合,开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努力形成宣传合力,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传达学习机制、沟通联系协作机制,推动法学会系统在不断加深对中央精神了解、把握和认同的基础上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的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二)立足我区实际,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要求,密切与所属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联系,把党代会提出的“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作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组织有力的特点,通过招标课题研究、建立智库群研究体系、开展法学研究下基层、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等途径和载体,走出院校课堂、走出科研院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引领法学会系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领域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统领法学研究,努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依法治区、法治宁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三)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专门制定《关于加强对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从“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法治舆论的正面引导、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工作管理”等方面,提出强化政治引领作用的具体措施,确保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个方面。二是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法学会的改革、常务理事会议、工作总结计划、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或中国法学会汇报,确保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重大学术活动主题审定把关制度,对法学研究招标课题、论坛研讨会发言和征文、优秀法学成果评选、学术论文刊发、“双百”法治宣讲等加强事前审查,在坚持自由争鸣基础上,严守“底线”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听党话、跟党走。

  (四)建立健全完善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今年,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实现法学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我们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我区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的通知》。推动自治区和市、县级法学会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党委、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报告,建立健全党组,同时,学习借鉴社会组织、党员进社区按照专业特长组建功能性党组织的经验做法,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生活”的原则,积极探索在所属非法人登记的专业研究会中建立功能性党支部的新思路,这是强化党对法学会研究工作的领导,确保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掌控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创新举措。目前,已有4个专业研究会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了功能性党支部。

  二、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

  (一)推进自治区法学会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按照自治区改革办和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一是向各市、县(区)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下发通知,就市、县级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以及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机制、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机关组成两个调研组,由会领导带队,分别赴固原、吴忠、石嘴山市,对推进法学会改革和基层法学会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调研组先后深入彭阳、隆德、平罗、利通、青铜峡等地16个乡镇综治中心、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等,观摩基层法学会参与当地法治建设情况,就法学会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法治实践等问题与各地政法委、法学会负责同志以及会员代表进行深入调研座谈。三是会领导挂帅,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究讨论各层面意见建议,不断修订完善,并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自治区法学会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审定同意,现分别报送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征求意见,拟于2018年元月份上报自治区改革办。

  (二)制定印发我区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了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主动将法学研究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规划从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任务、重点研究方向、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统筹谋划。确立了围绕 “四个全面”“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实施我区“三大战略”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精准扶贫等七个重点研究方向进行了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区今后五年的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予以转发,中国法学会向全国法学会系统予以通报推介。

  (三)创新法学研究课题管理体制。今年,我们修订了课题管理办法,拓宽创新课题研究方式,设立委托课题和青年课题,并明确了制定了学术不端检测标准、成果转化归属问题、宽进严出三项原则,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严谨治学,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极大的提升了专家学者的参与积极性。经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批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司法保障机制研究》等52项课题立项,是往年的一倍。课题内容涵盖更加广泛,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体制改革、“一带一路”法律机制、全域旅游、互联网+等方面。今年结项课题38项。目前已有6项研究成果得到自治区领导批示,其中,《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实施效果评价方法与评价体系研究》被自治区改革办采纳,聘请开展第三方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宁夏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研究》被自治区国资委采纳,据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予以印发;《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趋势研究》得到了宁夏10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认可,共同签署了《宁夏行业协会商会参加社会治理自律诚信倡议书》;《公安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得到了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许尔锋的批示,并被我区公安机关采纳和运用到执法实践之中,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实现了新的有力突破。

  (四)充分发挥宁夏法学智库作用。系统总结法学智库前两年的运行经验,改进智库运行管理模式,变智库专家个人作课题的松散型管理为委托智库专家集体作课题的方式,委托智库专家组成两个课题组,分别就《“一带一路”战略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以巴基斯坦为例》《宁夏环保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开展课题攻关,变个人智慧为集体智慧,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对策性研究成果,得到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采纳。同时,智库专家积极参与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第三方评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议事规则》《银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草案)》的集体咨询论证;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10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法学类教材1部,10余人代表宁夏在全国各类论坛研讨会上作主旨发言,50余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法律期刊上发表,智库作用进一步显现。今年,我们还推荐我会常务副会长和2名智库专家入选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3名专家入选附设法学专家库,并参加了自治区法官检察官入额面试工作;3人担任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16人入选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专家库;15人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了“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三、正确引导把握,积极搭建法治宣传平台

  (一)瞄准关键少数,推动“双百”法治宣讲进理论中心组。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宣讲对象,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为目标,制定印发《2017年自治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凸显“双百”活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宣传重要平台和重要阵地作用。全年共组织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专场2场次,采取电视电话会的形式,将报告会开到市、县(区)委和政法机关党委中心组;组织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委中心组专场3场次,兴庆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中宁县委中心组专场7场次;自治区教育厅、北方民族大学等区直和院校2场次,分别邀请卓泽渊、莫纪宏等国内及区内专家学者10余人,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党委中心组和区直机关、高等院校进行了15场次的专题辅导,取得了较好的宣讲实效。

  (二)发挥第三方优势,展示我区法治建设新成果。《2017年宁夏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是我会在连续8年成功发布《宁夏法治建设年度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范围、总结经验编撰发布的,以第三方身份,客观公正总结我区“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在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的进步,展示我区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法学研究、法治服务等16个方面工作的亮点和成绩,成为了我区对外宣传“两优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窗口,中国法学会将此项工作作为地方法学会创新工作向全国法学会系统通报表扬。

  (三)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本着“基层需要就是研究课题”的宗旨,把重心更多地放在研究和解决法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方面,推动研究成果直接、有效服务地方改革发展。专门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等中心工作面向全区基层政法部门征集意见建议,并就目前我区基层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基层党组织提高依法治理问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问题”、“基层司法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存在问题”、“涉众型经济犯罪”等5大征集的课题,组织所属10个研究会开展调研。并专门组织各研究会人员到吴忠实地考察走访,针对基层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精准脱贫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与基层法学会和领导干部座谈交流,专家学者提出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建立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实行入额法官专业化管理等好的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立足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实用性,提出的解决办法,“接地气”、对路管用,得到了基层政法干部的一致好评。

  (四)打造宣传品牌,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一是联合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团委印发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共同组织举办了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进校园活动,为永宁县望远镇中心小学校赠送了各类普法书籍,并以讲座、心理辅导等形式,找准中小学法治教育创新点,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社会为辅助的中小学法治协同教育共同体,帮助学生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肯定。二是联合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法学专业,共同举办第一届高校法学专业法律文书大赛,引领法学学子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锻炼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丰富了校园法治文化。三是每月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并在馨和园社区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针对电信诈骗、酒驾、微信使用等百姓身边日常小事,出资制作固定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图册6000余份,宣传书籍1000本,受到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四是利用新法实施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在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前夕,我们专门组织召开全区法学界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座谈会,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工委、高级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和我区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专家学者结合岗位工作和研究领域,各有侧重地交流发言,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建言献策。

  (五)利用新媒体,建立“互联网+”宣传合作机制。与《人民法治》《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日报》《宁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在《宁夏法治报》开辟“法论”专栏,入驻《今日头条》。今年,登载优秀法学成果50余篇,成为我区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形式,开通手机短信息群发平台、宁夏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建立智库、学术委员会、专业研究会和市县法学会微信群等,及时传达精神,开展法学信息收集、法律咨询服务,发布信息近千条,达到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良好宣传工作局面。以《宁夏法学》杂志和法学网为主要平台,不断革新刊物的内容和质量,今年出版4期《宁夏法学》杂志,征集稿件300余篇,约稿30余篇,刊登文章近100余篇,编辑文字达20余万字,为我区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学理论和实践工作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同时,做好专业性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法学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保持清醒,准确研判,妥善应对,牢牢掌控主动权、话语权。

  (六)畅通“走出去”渠道,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今年,我们先后组织我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市县法学会100余人参加“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董必武法学思想论坛” “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论坛”“三江源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的年会活动,我区专家学者带着100余篇论文和研究成果“走出去”交流探讨,学习借鉴,30余篇论文在全国性区域性法治论坛上获奖,其中在“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上荣获一、二、三等奖,5名专家学者在相关法治论坛和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上作交流发言。进一步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争取国家外专局引智培训项目1个名额,赴英国参加为期15天的法官检察官遴选专题培训;独立组团赴香港,以“法学智库人才培养发展”“城市综合治理体系研究”为主题,开展务实法学交流,为提升我区智库管理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开阔了我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视野,提升了素质能力。

  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法学会工作基础

  (一)加强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法学会异地培训,组织市县(区)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专兼职工作人员37人赴辽宁省委党校开展为期7天的培训,这也是自治区法学会系统开展培训的第一次尝试,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专程会见培训班全体学员并参加座谈交流提出希望,中国法学会专门选派经验丰富的领导为培训班专题授课,围绕基层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和法学会党建工作进行专题授课,辽宁省委党委选派3名法学博士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理想信念教育等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辽宁省法学会组织了先进市区法学会的观摩教学。培训采取课堂教育、现场教育、体验教学、观摩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了法学会系统干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凝聚了我区法学会系统干部的精、气、神。中国法学会领导对培训班的举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自治区法学会要以这次大胆尝试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工作领域,真正做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宁夏样本”。

  (二)立足服务当地,市县级法学会工作有序开展。各市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当地实际,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固原市委政法委法学会联合中国行为法学会和自治区法学会,在固原市成功举办“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固原建设论坛”,从加强对法治固原建设实务与理论的研究与探索,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政机关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能力。银川市法学会召开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紧紧围绕银川市出台的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学者从加强创新法治治理环境,推动银川都市圈建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性、机制性、法律性问题进行了研讨,为打通知识产权权益保护的“绿色通道”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法治参考。原州区法学会创办《法学交流》季刊,开展“履行法学使命、护航脱贫攻坚”活动,发挥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的法学舆论导向作用。彭阳县法学会开展送法进千村活动,探索推出法学会会员“1+X”法律结对帮扶“平安树”工作机制。平罗县法学会依托综治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创新综治中心“116服务机制”,构建大综治服务模式。

  (三)发挥专业特色优势,研究会工作亮点纷呈。各专业研究会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在人才资源、学术活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共建共享,形成多元灵活共赢的研究格局,使法学研究在改进立法、加强执法、完善司法、推进普法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得到充分凸显,充分发挥好研究会的智库和智囊团作用。经济法学研究会和法治协同创新研究会共同举办我区“行业协会商会参加社会治理论坛”,提出了宁夏行业协会商会参加社会治理自律诚信倡议,得到了区内10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认可。刑事法学研究会与银川市法学会围绕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合作研究,实现了资源共享、共同攻关、合作共赢。民商法学研究会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召开民商事案件座谈会,就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供法理依据;《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获得中国法学会立项和后期资助。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宁夏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研讨会”,为我区环保体制改革提供了对策建议。保险法学研究会联合宁夏保险行业协会,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将“保险责任条款与责任免除条款的区别以及区分标准”等作为年会议题开展专题研讨,推动了保险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也积极回应了法治实践对保险法学理论的需求。法治协同创新研究会召开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讨会,以“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主题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形成了共识。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召开“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研讨会,展示借鉴公安机关改革成果,引领青年法学研究人员关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适应我区公安执法实际需要的理论成果,有力促进我区全面建设法治公安。

  (四)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我们把会员凝聚力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在发展会员、服务会员方面,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充分利用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会员短信群发平台,通过参加论坛、组团出访、论文征集、成果评选、文章刊发、介绍授课、人才推荐等多种途径,积极从全区立法机关、政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法律服务领域和法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法务部门发展会员,重点聚焦政法队伍,大幅度提升我区会员基数,截至目前,我区个人会员数量已达到6200余人,团体会员330家。通过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更多更广阔的服务平台,法学会的会员之家基本形成。

  (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今年,我们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为抓手,以支部的“星级党员”评星定格为载体,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9次。先后组织开展主题读书月、“学雷锋精神、做合格党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妇女儿童维权月、综治平安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和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下基层主动认领任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市民学校法律教师等服务项目,巩固机关党建的群众基础。结合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我的初心、我的成长”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撰写党员志愿书”承诺践诺活动,会领导带头承诺,公示公开,引导机关党员强化政治意识,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学做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把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组织开展四个专题研讨,对照检查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面前,机关全体党员能否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突出“学”是基础,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以“做”为落脚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先后组织机关党员和法学会系统党员赴银川舰军博馆、东北抗联纪念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的作用,全年会领导和支部书记讲党课7场次,普通党员讲微党课完成13场次;积极落实会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三会一课”的有效落实,夯实了机关党建基础。

  (七)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坚持纪检工作月报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廉政谈话和五必谈五必访的要求,全年会领导提醒谈话党员干部12人次,走访慰问困难、退休、生病党员干部8人次,对试用期满转正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实现了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全程监督。同时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和提醒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专题教育,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并作出庄严承诺。严格规范机关处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在体现组织关怀的同时,送去组织的短信提醒,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端午等节假日和婚丧嫁娶、乔迁、升学等方面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总之,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法学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法学法律界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措施不够有力,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创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还较弱,缺少预见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法学研究工作不够活跃,解决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研究成果的转化成效不佳,向有关部门报送对策建议的时效性有待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市、县(区)法学会机构、编制、经费和党组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机关群团改革、作风转变、服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提高等等。

  五、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8年,全区法学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以增“三性”除“四风”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找准角色定位和职能使命,着力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各专业研究会和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形成新思路、制定新规划,拿出新措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主要思路:

  (一)抓党建保方向。以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努力争取全区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引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法学会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转作风促改革。严格按照自治区群团改革的要求,以增“三性”去“四风”,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全面落实《自治区法学会改革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抓一项成一项。同时督促各市、县(区)法学会按照要求落实和实施改革任务。

  (三)强两翼求实效。市县级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是法学会的两翼,展翅高飞的基础。要建立市、县(区)法学会量化考核细则,认真落实中政委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健全完善专业研究会的评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党委政府之需、基层之需、民生之需为研究方向,充分发挥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

  (四)壮队伍固根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是法学会工作的根基,要坚持面向政法干警队伍、面向区内高等法学院校系教师队伍、面向专职律师队伍、面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治工作者队伍、面向行政执法队伍“五个面向”,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确保会员年增长率达到10%的要求。

  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争取完成市县两级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的党组织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发挥功能性党组织的作用,主动占领法学意识形态主阵地,网上网下掌控话语权,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按照自治区改革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自治区法学会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人,确保群团改革任务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三是积极完成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专项委托招标研究,力争更多优秀成果进入决策层,助力法治宁夏建设。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组织专家学者走进基层、走进民生,与群众面对面了解实情,立足解民忧,开展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实务型对策研究。

  五是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为重点,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和学生两大群体,继续开展“双百”法治宣讲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是拓宽交流渠道,组织团组分别到外省区和国外进行考察访问,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学习借鉴先进的法治实践理念和社会治理经验。

  七是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为切入点,通过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普通党员讲微党课等形式,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夯实机关党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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