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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7-10-1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22日上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2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2017年9月22日上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2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召开前,组织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第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会议,对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总结。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出席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同志代表国家立法机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法学会自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以来,至今已经举办了100场,就67部法律、27部行政法规和6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平均每个月要组织3场。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共有190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搭建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是中国法学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这一平台,可以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可以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

      陈冀平书记强调,立法专家咨询会赢得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获得了法学法律界的普遍支持。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后,中国法学会都及时把专家学者的意见汇总起来,并经过认真的梳理和提炼,形成一份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报告》,每期《专家咨询报告》大概 3万字左右,100期合计达到近300万字。每期《专家咨询报告》,都要送给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送给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法室,还要批报给中央领导同志或者中央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中国法学会报送的《专家咨询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中国法学会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为中央立法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安标副主任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国家立法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对中国法学会召开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表示祝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和撰写的《专家咨询报告》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中国法学会在法律实务部门与专家学者之间发挥着很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组织召开了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意味着中国法学会在参与国家立法、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立法咨询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都凝聚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和劳动。立法中遇到的一些比较疑难、困惑的问题,很多都是通过专家咨询、专家研究得以解决的。

    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研讨会开始后,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臧爱存副司长、中国证监会私募部刘健钧副主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洪磊会长介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梁清华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肖宇 副教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卫东副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卫,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志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青律师,北京市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翠玺律师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红副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立法十分必要。专家学者认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私募投资金进行了界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提供、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总体上值得肯定。专家学者认为,对私募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是立法的关键,要做到清晰明确,建议从条例的适用范围、上位法依据、税收管理、法律责任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彭伶 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证券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周诚处长和张昊副处长,中国证监会私募部高天红处长和法律部法规处陈黎君处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邓寰乐主任、窦静梁爽温秀同志参加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又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创办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显著效果。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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