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0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fml
编者按
五十五载光阴荏苒,有许多事物在岁月洪流中销声匿迹。
而一项来自基层的工作经验,历经半个多世纪,却迸发出穿越时空的旺盛生命力。
这正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即: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
1963年,毛泽东同志对这一经验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自此,“枫桥经验”这个记挂着人民、承载着平安的名词,从美丽的枫桥镇走出,传遍祖国大江南北,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一面旗帜。
进入新世纪,经历岁月洗礼的“枫桥经验”,不仅没有被遗忘在人们记忆里,反而历久弥新、历久弥坚。
2003年,习近平同志作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再次显示其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
五十五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始终未变。未变的是善于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灵魂。
五十五载砥砺前行,“枫桥经验”始终在变。变的是因时而动、不断创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新需求。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仅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还是依靠人民群众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更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力量。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在这个特殊年份的春季,《法制日报》赴浙江采访组深入十余个地市,探寻“枫桥经验”魅力所在、记录“枫桥经验”五十五载变与不变背后的故事、见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的蓬勃生机。
法制日报自今日起,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亮点”专栏,连续刊发本报记者在深入调研采访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敬请关注。
图为2016年3月15日,枫桥镇枫源村时年81岁的许金忠老人到枫桥镇调解志愿者联合会接待室,反映自己与邻居的矛盾,经过调解志愿者的一番耐心解释,老人满意而回。(任光法 摄)
【引子】
到诸暨市枫桥镇采访首日,记者就开始寻访一个人。
这个人叫陈柏云,找他的目的,是想听听关于他父亲陈友堂的故事。
陈友堂,曾任枫桥镇枫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已去世多年。
55年前,正是他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创造了“枫桥经验”,寻找陈友堂的故事,也是对“枫桥经验”探源。
寻访陈柏云的行程,被一段小插曲打断了。
按照规划好的路线,3月28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一行将从枫桥镇的红枫义警工作站出发,前往陈家村采访陈柏云。可是,一到“工作站”,记者寻访的脚步就被绊住了。
创新——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调解
在枫桥镇的红枫义警工作站,红枫义警协会秘书长陈荣周忙前忙后,招呼着记者一行。
聊起采访“枫桥经验”化解民间纠纷的事,陈荣周笑呵呵地说:“农村就是琐事多、家庭纠纷多。”
扯起这个话题,陈荣周随口就是一个故事:
我们枫桥镇有位村民叫陈中华,经营木门业务。今年1月的一天,他将做好的一扇木门送到客户陈某家。
见到定做的木门,陈某有些不乐意:这门的一角被碰坏了,缺角影响木门的美观。
陈某不肯收货,陈中华也不干了:不就缺个角吗?又不影响使用。
一言不合,两人拳脚相向。厮打中,陈中华的小手指被对方咬伤。
这下可好,陈中华要求住院治疗并由陈某赔偿医疗费。陈某却说,是你先出的错,凭什么要我赔偿你?
双方僵持不下。
枫桥镇网格员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通过终端将信息上报综治工作平台,综治工作平台又交由镇公安派出所解决。
考虑到红枫义警协会成员的群众身份,派出所将这起纠纷交给协会调解。
“我当时是主动请缨,去做调解工作。”陈荣周一脸自豪。
陈荣周分析两人的纠纷原因之后,先是找到陈中华,说:“就是手指头被咬了,用不着住院。事情不要搞大,冤家宜解不宜结。”
再找陈某,告诉他:“咬了人,肯定要赔点钱,过得去就好,礼节上也要赔礼。要不然,事情闹到派出所就严重了。”
几句“点穴”的话让双方达成协议,陈中华得到800元赔偿。
陈荣周很认真地告诉记者,红枫义警协会是一家刚“出世”的社会组织,成立于2017年7月,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红枫义警协会的成员都是当地群众,大家热衷社会公益,具备一定群众工作经验,有一定社会威望。
“我们从群众中来,调解时又是到群众中去,双方容易沟通。”陈荣周说。
陪同记者采访的枫桥镇综治办主任傅鑫炜插话说:“枫桥镇这几年发展社会组织220家,光是镇级社会组织就有47家,目的是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镇里还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促进基层治理创新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制度化保障。我理解,这就是‘枫桥经验’再创新。”
纸杯里的青茶乏味了,寻访陈柏云的事依然没有进展。负责联系的人说,陈柏云外出了,可能要到中午才能回来。
“不如先找个人和你聊聊‘老杨调解中心’吧,那可是‘枫桥经验’的一张‘金名片’,有故事。”傅鑫炜说。
传承——和风细雨化心结矛盾不上交
老杨,大名杨光照,曾是枫桥镇公安派出所民警。从警期间,杨光照一直尽心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大家都亲切地叫他老杨。
2008年,也就是在习近平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后的第5年,老杨和枫桥镇3名退休干部一起成立了“老杨调解工作室”。
两年后,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老杨调解工作室”更名“老杨调解中心”,专为群众调解纠纷。
“老杨调解中心”在当地可谓妇孺皆知。
特别是枫桥镇梅苑村的张金标更有发言权,要他说,如果需要调解,首先想到的是老杨,“因为他公正”。
走进枫溪边张金标家,院子周围的油菜花开得正盛。
坐在自家饭厅的椅子上,张金标回忆起他第一次走进“老杨调解中心”的来龙去脉:
那是去年12月29日下午,他接到一个电话,说他的儿子张杰被人打了。
原来,当天枫桥镇枫一村的陈伟和几个半大小子找到张杰,质问张杰是否骂过他们。张杰一口否认。
陈伟却不相信,冲上去抓住张杰头发,一边将他的头往下压,一边抬起膝盖撞他的脸。
张杰因鼻骨骨折住院治疗。陈伟的母亲尉女士虽然登门道歉,但在赔钱的事上,却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双方决定“找老杨”。
今年2月1日,张金标父子赶到“老杨调解中心”时,尉女士带着陈伟正在等他们。
在调解中心,老杨安排双方坐在桌子两边,他则居中而坐,面带和蔼笑容,开场白是几句家长里短,这让现场气氛轻松了许多。
调解正式开始,老杨先对尉女士说,你儿子陈伟把人家鼻骨撞骨折,根据伤情可能构成轻伤,你儿子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你们还要承担医药费等损失。
老杨又对张金标说,不管怎么说,陈伟是未成年人,应受到法律保护,可依法从轻处理。再说了,陈伟家长态度诚恳,能认错改错,应该给予谅解。另外,他们家经济不宽裕,能不能少赔偿一点损失?
话说到这份儿上,张金标点头说,只要孩子改错,以后不再犯错就行。钱不是问题,我不会“敲竹杠”。
最终,在老杨的主持下,由尉女士补偿张杰3500元并当场兑现。
调解完毕,双方合影留念。
照片上,张金标和尉女士两人紧紧握手,脸上满是笑容。在他们身后的墙上,是一块“和气致祥”书法牌匾。
从张金标家去“老杨调解中心”路上,付鑫炜告诉记者,这起纠纷调解后,老杨发扬“枫桥经验”帮教工作传统,又和枫桥镇关工委相关成员、陈伟家长组成帮教小组,签订帮教责任书,帮助陈伟归正改好。这样的事老杨做了多少?谁也说不清。
在“老杨调解中心”,记者见到了年近七旬的杨光照,他身穿一套藏青色职业套装,胸前戴着“人民调解”徽章。
“这些纠纷能够调解成功,秘诀在于我们传承了‘枫桥经验’的精神,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之间矛盾。”杨光照告诉记者。
时近中午,传来消息:陈柏云外出归来。记者一行立即动身前往陈家村。
溯源——干部群众集体创造“枫桥经验”
年届七旬的陈柏云身材颀长,穿一件黑色衬衣,头发有些花白,精气神十足。他将记者一行迎进家门。
这是个颇具当地特色的小院子,走进院门便是天井,天井左手为厅堂。陈柏云带记者来到厅堂,在桌边坐下,回忆起他的父亲陈友堂和“枫桥经验”初创时的情形:
1963年,浙江省在枫桥镇搞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大家在讨论如何教育“四类分子”等被改造对象时,枫桥镇枫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陈友堂提议:还是要讲情讲理,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心服口服。
陈友堂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教育,没有打人、捕人,却成功教育了不少被改造对象。
有一次,枫溪村第三生产队开会教育被改造对象,会上,陈友堂允许被改造对象坐下,允许他站起来讲话,允许他争辩。会后,这个人回家,老婆问他情况,他说:“没打没骂,人家摆事实、讲道理,我最后觉得是自己不对。”第二天一早,这个人就主动写了书面“悔过书”。
还有一个被改造对象,上级公安机关准备把他送去劳动改造。陈友堂知道后,跑到县里去“保”他,建议“就地改造”。对陈友堂的举动,很多人不以为然。陈友堂说,一个人去劳改,留下老婆孩子,给国家增加了一分负担,如果就地改造,有上千群众可依靠,还怕管不住?
枫溪村的这一做法,经过不断完善和提升,最终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
采访中,陈柏云操着浓重的诸暨方言告诉记者,父亲一直对他说:“‘枫桥经验’不是一个人创造出来的,是干部群众集体创造出来的。”
结束对枫桥镇的采访,返程路上经过枫桥镇栎桥社区服务中心,记者发现,服务中心办公楼顶上立着5个红色大字“永远跟党走”,在蓝天映衬下格外醒目。
(文中张杰、陈伟为化名)
(法制网记者 张亚 崔立伟 陈东升 贾宝元 陈磊 王春)
记者手记
镇,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
55年前,发端于如此基层单位的“枫桥经验”,为什么能够引起毛泽东同志的重视并批示全国推广?
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解惑:原因在于“枫桥经验”的灵魂,就是引导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纠纷,矛盾不上交。
对这个解释,记者深以为然。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农村,以“四类分子”等被改造对象为主体带来的民间矛盾和问题相当突出,如何在群众中解决矛盾、化解问题是个带有普遍性的基层难题。“枫桥经验”应运而生,为一向善于发现人民群众首创经验的毛泽东同志所重视并积极倡导推广全国,应该说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此后,“枫桥经验”因时而变,几度创新,日益显示出其在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进而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当中具有越来越强大的能量和生命力。
行走于枫桥镇,记者最强烈的感受是祥和。无论是镇上人还是村里人,同样春风和气、善气迎人。初见此景心中称奇,深入攀谈方知由来,“要戴致富帽,先戴平安帽”,“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有村睦人和,才能干事,干成事”。这是枫桥镇干部群众常挂在嘴边的金句。
正是在这种朴素的认知下,“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但没有变,还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诸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怀斌对记者说,2003年10月,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近年来,诸暨市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不动摇,并且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
按照张怀斌理解,新内涵就是:以群众为主体,推动治理主体从多方凝聚;以善治为目标,推动治理方式向多元集成;以基层为基点,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以科技为支点,撬动治理手段向信息化、数据化转变等等。
在诸多创新举措中,令记者印象最深的是:枫桥镇一直探索全方位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以形成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这正契合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而要形成这种格局,既离不开党委领导,也离不开群众参与。
这也和“枫桥经验”的要义高度一致,那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群众路线,扎根于群众之中。
在枫桥镇的采访,让记者感知到“枫桥经验”旺盛的生命力,就像枫桥的春天,枫林披绿、油菜花黄、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