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18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elite
中新社北京2月17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同时,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意见指出,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意见提出,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意见要求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同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意见提出,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