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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法学会建设成为崇左法治建设的堡垒

时间:2017-06-01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责任编辑:elite

编者按:

        为落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2017年3月23日,王其江副会长率中国法学会会员部有关人员专程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江州区石林街道友谊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凭祥保税区、友谊关、凭祥中越浦寨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地,详细了解、调研区县法学会建设情况以及区县法学会在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实践的做法和经验,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

  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对这次调研非常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王乐泉会长在批示中要求进一步挖掘和宣传崇左市法学会工作经验。陈冀平书记对崇左市政法综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基层法学会要充分依靠综治中心平台开展工作。张苏军副会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民主与法制》社深入挖掘和宣传崇左市法学会工作经验。为此,《民主与法制》社成立了专题报道小组,于5月专程赴崇左市法学会展开系列采访。

 

法学会建设成为崇左法治建设的堡垒

--------《民主与法制》社走进广西崇左市法学会专题报道之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广西西南部,于2003年8月成为地级市。全市辖7个县(市、区),总人口250万,其中壮族人口近90%。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533公里,占广西边境线的一半。有4个一类口岸、3个二类口岸和14个边民互市贸易点,是全国口岸资源最丰富的地级市之一,是“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前沿城市。

  崇左市法学会成立于2010年12月,6年多来,工作成就斐然,特别是地方法学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亮点纷呈。崇左市法学会不仅实现了“四有”目标,还创建了“四个一”联动体系;在广西地市级法学会中率先成立党组,法学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尤其是“一带一路”边民互市贸易点的矛盾化解工作攻坚有方,举措得当。

  实现“四有”目标

  崇左市法学会与全国其他地市级法学会相比,虽然在成立时间上不算最早,但在落实“三定方案”上,丝毫没有落队。目前,崇左法学会落实了5名编制,并入列参公管理单位,会长由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多荣兼任。5名编制中包含1名副处级、1名副科级。现有个人会员822人、团体会员4个、会员联络组9个。

  崇左市法学会在地方法学会建设及加强会员服务方面,成效显著。现在崇左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法学会,县级法学会机关专职干部编制共20名,实现了有机构编制、有财政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有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等“四有”目标,业绩突出。

  崇左市辖区天等县法学会落实人员编制7名,是广西县级法学会中人员编制最多的。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不仅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的赞许,也得到中国法学会的充分肯定。2015年9月,在郑州召开的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崇左市的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作为广西典型经验,向全国进行了推广。

  崇左市法学会及所属县市区法学会实现“四有”目标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法学会悉心指导下,团结和动员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了“智囊”和助手作用,主动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崇左市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考评总分连续6年排名广西第一;群众安全感连续5年排名广西第一;维护社会稳定动态8项工作总分连续6年排名广西第一;连续14年实现重要敏感节点时期进京“零非访”目标;连续3届荣获“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称号。2016年6月,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这些成绩的取得,首先源于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的顺畅;其次是举措有力,作为恰当;再次是主动作为,敢于先试;特别是贯彻在人民团体中建立党组的要求,落实及时,酝酿有方。根据中国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2017年工作部署,今年6月底前,全国各市级法学会均应全部成立党组。崇左市法学会积极向崇左市委请示汇报,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推进了崇左市法学会成立党组的建设工作。

  2017年5月5日,《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关于成立崇左市法学会党组的通知》下发,同意崇左市法学会建立党组,设党组成员3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据了解,这是广西地区第一个成立党组的地市级法学会。

  “四个一”举措

  崇左市法学会在实现“四有”目标的前提下,积极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率先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拓创新、先试先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具有边关特色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崇左市法学会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短时间取得了显著效果,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边境安定团结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一做法,2016年得到中国法学会通报肯定。

  目前,崇左市法学会已建立起覆盖城乡、具有边关特色的市、县、乡、村4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在市县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建设工作站、村(社区)建设工作室等机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实现了“四个一”:即市县两级成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一个综合服务平台、配备一部12348服务热线电话、安排一名法律服务值班律师;乡镇成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安排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一名法律顾问;村(社区)成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分别选派一名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

  目前,崇左市法学会已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931个,其中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8个,覆盖率达100%;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46个,覆盖率达100%。同时,把各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打造成为“温馨便民之家”,把“大厅”建成“客厅”,把“群众”看成“家人”,把“民事”当作“家事”。法学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预约、定期、主动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周到、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乡镇、村屯社区,为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积极发挥作用,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边境安定团结作出了巨大贡献。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也得到中国法学会通报肯定。

  “三百行动”遍布全城

  实现“四有”目标,是为了让地方法学会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开展法学法律服务方面真正起到抓铁有痕的特效。而“四个一”的工作创新法,不仅一举成功,并且落地生根,业绩喜人。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只有围绕依法治国这根主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彰显价值。在这方面,崇左市法学会下足了功夫。

“法治和谐唱响甜蜜之歌”

  崇左市法学会创新开展法学法律服务“三百行动”。围绕“十三五”开局,崇左市委作出了做好口岸经济发展、文化旅游发展“两篇大文章”,打好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服务崇左市委中心工作,崇左市法学会开展了以举办“百场报告会”“送法进百村”“送法进百企”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大行动,简称为“三百行动”。

  一是组建由法学专家组成的法治宣讲队,每年举办“百场报告会”,实现市、县、乡、村领导干部四级法治宣讲全覆盖;二是开展“送法进百村”活动,组建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精准扶贫、生态乡村建设、和谐村屯等工作,每年到100个以贫困村为主的重点村、社区上100堂法治课;三是开展“送法进百企”活动,组建律师服务队伍,每年有针对性地深入100家企业开展调查走访、专题研究、上法治课、代理咨询法律问题。通过开展“三百行动”,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乡镇、村屯社区,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百行动”的做法同样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通报肯定。

  在“三百行动”的基础上,为了做到群众不出家门也能学到法律知识,崇左市法学会驾驶法律流动宣传车,广播法律法规知识,在各街道上巡回宣传。各县(市、区)法学会共出动车辆220余台次,受教育群众达数万人,切实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如2015年10月29日,崇左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善勤到龙州县上金项方江村组织进行法律夜讲,共300名群众参加,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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