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4 来源:中国海商法协会 责任编辑:fml
中国海商法协会2017年年会于2017年9月18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会期为一天,包括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四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以及2017年海商法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卢鹏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顾超,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候任总裁李玉泉,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王春阁,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许民强,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迪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等共计100余位理事参加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四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会议由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候任总裁、协会副会长李玉泉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协会会长卢鹏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先后发表了致辞。
卢鹏起会长表示,协会在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我国海商法制的健全,加强对外交流,提升中国在国际海事事务中的话语权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他同时强调,协会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加强协会自身体制机制的改革,发挥理事会的集体智慧,调动全体会员的力量,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增加交流,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我国海商法的修改与完善,促进海商法在国际范围的协调统一、为我国海上运输、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发展,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鸣起副会长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1、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同志的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2、与时俱进,求创新,充分发挥海商法协会的研究力量和思想活跃的优势,研究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动海商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把海商法放在全球化和大数据的背景下研究,加强调查力度,扩大研究成果,促成成果转化,为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向海洋强国目标迈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3、加强宣传,增加交流,增加问题意识和为实践服务的认识。注重国际交流,让世界听到中国的声音,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基础上提高中国的话语权,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陈波秘书长所做的协会2016-2017年工作报告,通过了由顾超接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秘书长王承杰成为协会副会长、增补许民强为协会副会长、增补何丽新为协会常务理事,由上海海事大学承办2018年举办的第九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的决议。新任副会长顾超及新任副会长许民强发表了讲话。
同时会上对中国海商法协会组织的2017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获奖作品进行了颁奖。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四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后,召开了2017年海商法研讨会,来自航运相关企业、律所、高校等200余位协会的会员以及海商法界同仁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上午研讨会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主持。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就《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演讲。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余晓汉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典型海事案例情况报告为题发表了演讲。
下午研讨会分为了两个分会场:在分会场一上,议题一:有关海商法修改的若干问题,由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主持,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思琪、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赵亮、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陈琦、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元军、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庭长吴胜顺先后进行了发言;议题二:与海商法有关的热点问题,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王国华主持,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汪洋、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主管李巍、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先伟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园硕进行了发言。
在分会场二上,先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张丽英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初北平主持,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进行了中国有关多式联运的立法新动向的主旨发言,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余晓汉、天津海事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郭建君、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王宁、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莫世健、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李连君先后就两岸四地海商法及多式联运进行了专题发言,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何丽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韩立新教授进行了点评,最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焕宁进行了总结发言。
本次研讨会发言人的精彩发言、主持人的精彩点评赢得了在场与会代表的高度认可。通过发言人、主持人与与会代表之间的热烈讨论,达到了相互交流和学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