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计划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举办学术会议
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将继续举办各种高规格的学术会议,推动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
(一)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湖南师范大学
时间:2016年11月12-13日
会议议题:
1. 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化
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及其反思
3.涉外民商事司法审判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4. 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反思
5. 涉外商事仲裁制度改革与发展
6.《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研究
(二)2016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研究会
承办:厦门大学
具体时间:2016年12月3-4号
会议议题: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践
(三)2016年中韩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韩国国际私法学会
时间:2016年10月22-23日
地点:西北政法大学
会议议题:中韩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
(四)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会议时间:2016年4月16-17日
会议议题:
1. 大国法治与中外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外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3. 中国加入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研究
(五)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私法前沿问题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华东政法大学
时间:2016年7月10日
会议议题:国际私法方法论
(六)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华东政法大学
时间:2016年7月9日
会议议题:
1. 涉外(区际)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权
2. 涉外离婚协议与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
3. 如何选择“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被监护人的法
4. 涉外离婚与继承的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5. 涉外家事公证实务中的国际私法
(七)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教学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中南大学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会议议题:待定
(八)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澳门大学
时间:2016年10月
会议议题:区际司法文书送达:反思、探索与完善
(九)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私法案例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研讨会
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承办:中国政法大学
时间:待定
会议议题:待定
二、编辑出版《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创办的学术刊物《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自1998年创刊以来,每年出版一卷。内容涵盖专论、冲突法研究、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国际私法教学、评介与资料等栏目。本学会年刊自创刊以来,多次被收入CSSCI集刊目录,2013年底,年刊再次被收入CSSCI(2014-2016)集刊名单。2016年学会将继续编辑出版一期高水平的《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三、开展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
2016年5月中旬启动第三届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和第二届涉外婚姻家庭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10月召开评审会议、公布结果。
四、加强学会的宣传工作
1. 做好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微信、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官方微信自2014年上线以来,现在关注订阅的用户已经有300多人。2016年,学会微信将继续服务学会会员,为会员提供最新学术信息、学会工作动态,加强学会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学会还将对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网站进行进一步升级,充实更多的学术信息和学术资料,为学会会员从事国际私法教学和研究提供服务。此外,学会还将加强向中国法学会的信息报送工作。
2.编写电子版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通讯》
2016年,学会秘书处将继续编写电子版《中国国际私法通讯》,通过电子邮件、学会微信等平台发送给学会会员。
五、加强开展培训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扩大学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2016年学会将继续与有关仲裁委合作,开展仲裁员培训工作。4月初,学会与温州仲裁委员会合作举办仲裁员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计划有50多名仲裁员参加,今年下半年,学会还将继续为其他仲裁机构培训仲裁员。
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1. 做好学会的年检工作
自2016年3月初收到中国法学会的2015年年检工作通知后,学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年检工作,学会将于4月30日前按时提交2015年度的工作报告书和年检相关材料。
2.做好学会的换届工作
2016年是学会的换届年,学会将根据《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换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法学会关于适时启动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章程》等相关材料的要求,及时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沟通交流,积极做好换届前准备工作,计划于11月中旬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3. 加强对各专题研究会的规范管理
完善组织建设,监督、管理和指导各专题研究委员会规范开展各项研究工作。
4.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使用。
5. 完善学会会员信息的更新,加强与学会会员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七、关注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咨询意见
关心中国涉外法制建设,一直是本学会的重要工作内容。2016年,学会将继续组织学会专家、学者为外交部、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就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报告等,力争做到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服务社会,服务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