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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16-05-0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一、指导思想

  开展各项工作时,要紧紧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认真传达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在研究会换届工作中,要严格贯彻中国法学会的要求,把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强并且热爱研究会工作的编辑人员或法学研究人员吸收到研究会队伍中来。在组织课题研究、设置年会主题、开展小型研究时,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将个人研究融入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之中,围绕重点,注重实效,使研究结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决策。

  二、重点工作

  完成研究会换届是本年度的重点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流程》规定的工作步骤,有条不紊地完成研究会换届工作。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一)3月份,向中国法学会报送研究会换届方案。已经完成。

  (二)4月份,在中国法学会通过换届方案后,在研究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酝酿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5月份,研究会召开会长办公会,产生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5月份,研究会发布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召开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研讨会的预通知。

  (五)6月份,研究会向中国法学会申请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经中国法学会审查同意后,选举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讨论章程草案、新一届理事和常务理事名额分配方案等。

  (六)6月份,研究会向中国法学会书面报告常务理事会会议情况,申请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七)7月份,在中国法学会审查同意并作出同意换届的批复后,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积极准备。

  (八)8月份,8月下旬,在长春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研讨会,表决通过新一届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名单。

  (九)9月份,研究会换届完成30日之内将换届结果报送中国法学会备案。

  三、召开小型专题研讨会

  (一)召开“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引领与服务——‘三大刊+’作者•读者•编者恳谈会”,6月4日召开,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三大刊”联合《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期刊,邀请部分作者、读者、编者,深入畅谈新形势下法学期刊对法学研究的引领与服务。

  (二)继续举办“法学期刊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列研讨会,围绕我国当下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会议主题待定,会议时间暂定于10月中旬,地点初步选定在上海市。

  (三)举办“法学期刊与法学院师生论文点评会”,精准、高效地推进法学论文写作的规范化。会议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地点待定。

  (四)与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继续联合召开“第四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会议主题待定,会议时间暂定于12月上旬,地点为海口市。

  四、其他工作

  (一)组织参加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工作,组织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二)组织参加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

  (三)积极建设、维护好中国法学期刊网。

  五、秘书处工作

  落实中国法学会《研究秘书处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高度重视秘书处建设,明确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树立秘书处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秘书处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向上负责汇报研究会的相关信息,向下负责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相关会议通知、会议精神。对外负责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实施学术研究活动,对内协调日常工作、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积极加强秘书处的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积极、高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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