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2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治发展,总结司法改革经验,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主力军、主阵地和高端智库的作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和推动下,联合若干家实体性科研机构组建“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阵”,并打造智库型高端论坛——“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高端论坛”。第一届论坛亦即“2016年度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高端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承办,华东检察研究院协办。会议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中央。
现将征文公告发布如下,诚挚邀请全国范围内从事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积极参与: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下旬(暂定)
2.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二、研讨主题
本次论坛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制度发展”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如下:
1. 司法改革的宪政理念
2. 司法改革试点举措的地方经验
3. 司法改革与审判中心主义
4. 司法改革与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
5.世界各国司法体制发展现状与趋势
三、论文的具体要求
1.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但不限于参考选题;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法学》注释规范。
2. 论坛强调以文参会,凡是不符合论坛主题的论文将不编入文集和安排发言。论坛主办者将根据提交论文质量确定与会和发言的代表,报方阵理事会审核后发出正式邀请函。
3. 征文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可以为解决我国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的核心问题提供法理支持;论坛欢迎基于特定区域、领域、问题的调研报告。
4. 论坛欢迎研究上述选题领域外国法的理论、制度以及运行经验教训及其对我国启示的征文,但文章不应为简单的“拿来主义”、而应对外国相关法制的背景、基础、条件和原理等做深入分析。
5. 论坛鼓励对本领域有深入研究的青年学者和博士研究生投稿参会,欢迎台港澳甚至国外的相关专家参会。
6. 论文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ecupljyy@hot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年度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高端论坛参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7. 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由中国法学会择优发表或出版。
四、费用安排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特邀嘉宾、论坛论文收录者和论坛发言人在论坛期间的往返交通、餐饮以及外地人员住宿的费用,由承办方按“八项规定”的标准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晓华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秘书、华东检察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021-62071644
手机:139019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