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0 来源: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各位理事: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5年9月19日—2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拟结合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集中围绕“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与经济法”的主题展开研讨,以更好地推进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法治变革与创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9月18日全天报到,19日—20日开会。
会议地点:星光国际商务酒店(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999号,电话:0312-3102216)。
四、会议回执、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会议回执提交时间:与会代表须于9月7日之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传真号:0312-507335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ingjifa2015@yeah.net或jingjifa2015nia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回执”。
2.论文应当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法学》写作规范要求。
3.论文提交时间:2015年9月1日—10日。
4.论文提交渠道: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ingjifa2015@yeah.net或jingjifa2015nian@163.com。联系人:刘广明(0312-5073358,18931883788)。
5.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挂钩。
6.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及作者的出生年月;
5.参评论文须于8月20日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六、会务事宜
1.与会代表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或自理。与会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资料、场地等会务费用的支出。
2.会务组设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邮编:071002。
会务组总负责人:孟庆瑜,联系电话:0312-5073231,13785210747
会务联系人:辛 欣,联系电话:0312-5073230,13582294293
赵树文,联系电话:0312-5073358,13288937567
马洪超,联系电话:0312-5073358,18233281558
七、特别说明
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在石家庄机场、石家庄机场保定航站楼、保定火车站(保定站和保定东站)设接站点,安排车辆接站,时间为9月18日09:00-22:00。有特殊情况者,请与会务组提前联系。
因石家庄机场距会议酒店120余公里,会务组安排车辆每2小时发车一个班次(9:00-23:00);与会代表也可选择民航大巴或高铁前往(石家庄机场保定航站楼和保定东站设有接站点)。
2.请各位代表尽早确定会议往返所需的票务信息,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请各位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免影响行程。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2015年8月4日
会议回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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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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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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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要求 |
□单人间(399元/天) □标准间(399元/天) □套间(495元/天) 是否合住:□是 □否 (特定合住代表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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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离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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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或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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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与会代表务必于9月7日之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传真号:0312-5073358);或发至电子邮箱:jingjifa2015@yeah.net或jingjifa2015nia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