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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预通知

时间:2015-06-01   来源: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各位理事: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5年9月26日—27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拟结合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集中围绕“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与经济法”的主题展开研讨,以更好地推进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法治变革与创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9月26日—27日

  会议地点:河北大学

  四、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15年9月1日-10日;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到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ngjifa2015@yeah.net或jingjifa2015nian@163.com。

  论文联系人:刘广明,联系电话:18931883788。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直接挂钩。

  5.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5.参评论文请于8月20日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邮编:071002。

  会务组总负责人:孟庆瑜,联系电话:0312-5073231,13785210747

  会务联系人:辛 欣,联系电话:0312-5073230(办),13582294293

  刘广明,联系电话:18931883788

  赵树文,联系电话:13288937567

  马洪超,联系电话:18233281558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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