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8 来源: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尊敬的_________:
您好!
2015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新常态、新税风”。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立法法修正案》,其中,将第八条原先规定的“税收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且单列为第六项,位次居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相关事项的首位。这使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律层面得到更为清晰、具体的确立。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和落实,将开创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里程碑。
为了更好地宣传税收法定主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决定举办“税收宣传月学术研讨会”。会议将以“税收法定主义与民生”为主题进行研讨,以便多角度、多层次积极推动税收法定主义活动的落实。
会议将邀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领导、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参加。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本次研讨会!
会议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会后午餐);
会议地点: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图书馆九层会议室
我们热切期待您莅临本次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