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1 来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4年11月8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研究所承办,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及我校法学院协办的“合同履行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大连举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我校副校长潘新祥教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焱、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晓滨、大连仲裁委员会主任徐文,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福州大学等30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翟云岭教授主持。
在简短的开幕式上,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潘新祥教授、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周焱院长与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前校长郭明瑞教授分别致辞。
潘校长对此次研讨会能够在大连海事大学举办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的历史、学科特色等相关情况,并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周焱院长对国内民商法学界的一流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祝愿国家法治进步,祝愿包括我校法学理论研究繁荣,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前校长郭明瑞教授在致辞中首先转达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对本次研讨会顺利召开的祝贺。表示非常高兴能够来大连参加此次研讨会,感谢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承办此研讨会。郭明瑞教授认为,大连海事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学科特色的大学,为国际海上运输和国内海上运输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以司玉琢教授领衔的海商法学科在全国是一流的,学校的民商法在全国也有相当的地位。郭明瑞教授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市场法律制度、编纂民法典”的宏伟目标,所以此次研讨会对于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具有积极意义。合同法作为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合同履行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讨对于完善我国合同法及民法典的编纂打下良好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随后,学术研讨正式开始,本次研讨会分为上、下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与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主持。崔建远教授与刘凯湘教授分别就黑白合同、以物抵债与不完全合同理论、合同效力与合同履行的关系、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等提出问题以供与会专家学者讨论。在自由发言阶段,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教授就合同法的完善及衍生品交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保玉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柳经纬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董学立教授分别就物权行为理论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单元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主持。两位学者分别就《消保法》第25条无理由退货的性质、合同效力是否存在单方效力与多方效力、一次性交易等提出问题。在自由发言阶段,大连海事大学翟云岭教授、烟台大学前校长郭明瑞教授以及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就以物抵债的性质,担保协议的认定以及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价值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艾尔肯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就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分以及我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是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随后,郭明瑞教授、崔建远教授、王军教授与与会的两位婚姻法学者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大连海事大学裴桦教授就婚姻法与民法的融合、身份行为、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及婚姻法的完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教授作总结性发言。王轶教授表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开展系列小型学术研讨会目的在于达成民法学者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进而凝聚学术研究共识。本次合同履行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就合同履行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充分而广泛的学术研讨和争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向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翟云岭教授以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参与这个会议筹备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最真心的感谢!
本次研讨会,受到了与会各位专家学者的一致肯定与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