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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广东省推荐人选公示

时间:2013-08-3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13]24号)要求,省法学会向我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有关高校法学院(系)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粤法会[2013]5号),广泛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并按照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成立由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和省人大领导组成的初评评选委员会,并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了初评评选会议,评委们经过认真审阅申报资料,充分酝酿和民主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2名推荐人。现将2名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石佑启,男,1969年11月生,汉族。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1992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8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在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10月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6月晋升为教授,2005年5月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在英国威尔士大学做访问学者。2012年2月8日至28日去美国参加广东省高校校长班培训。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区域法治问题,尤其是在行政法学范式转换和区域法治问题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司法部等部省级项目8项,市厅级项目及横向课题近20项,先后独著、合著或者主编《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论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等著作与教材2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研究成果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奖励10余项。
   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宋儒亮,男,1968年8月12日生,汉族。现为广东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书记,法律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委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主讲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广东调研基地研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电视台观众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医学论坛报》之“医事法学”专栏主持人等。
     先后在新疆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央党校和四川大学学习,分获医学学士、法学学士、法理学硕士和循证医学博士学位。
     目前主要从事宪法、行政法以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领域理论研究和律师实务工作。先后出版专著《医法通》、《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主编《医事法学在广东》和《医事纠纷律师实务:案列评析和诉讼指引》2部;合作主编《民法通》、《专利法通》和《婚姻法通》3部;参编《临床医学导论》等教材6部。发表论文120多篇,其中,专著《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被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授予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并被转载。
     获校(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校(院)“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师特优教学奖”和“特优教学奖”称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主任”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一等奖”、“业务成就奖”等。
        公示期为2013年8月21日——9月1日。若有异议者请与省法学会联系,并将书面意见以真实身份署名寄至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教学楼四楼,邮编510230:)。
     联系人:郑桂琼;联系电话:020-89090969、13760683971。                  
 

                                                                             广东省法学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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