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7 来源: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课题申请经专家审评通过,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
公示期满,由研究会秘书处向立项课题主持人寄发《立项通知书》,并通过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网站公布最终立项名单。立项课题的完成期限为一年。课题主持人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立项要求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按期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评议和组织匿名通讯鉴定方式,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课题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通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其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课题。
审评合格项目名单:
重点课题:
课题名称:建设法治国家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空缺)
课题名称:中国法制近代化与董必武法学思想
申请人:春杨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般课题:
课题名称:董必武法学思想与中国国家司法权的科学构建
申请人:刘蜜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讲师
课题名称:推进依法执政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申请人:潘勤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课题名称:董必武的人民政权观与建设法治国家
申请人:刘婷婷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自选课题:
课题名称:略论董必武法律思想所体现的伟大民族精神
申请人:郭成伟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课题名称:董必武与中国革命第一法庭
申请人:秦基楚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党总支书记
课题名称:董必武法学思想与新时期提升检察执法
申请人:王春风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长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8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