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4 来源: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指导与支持下,在2017年度广泛开展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升在网络信息法治领域内的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目前已经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研究会党建及组织建设情况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党建工作由李林研究员、周汉华研究员、郑强研究员领导负责。2017年,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党的建设新要求,结合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和网络信息法治实践进程来思考,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统筹推进研究会党建各项工作,为推动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同时,研究会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的指导思想,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从国家总体宏观战略的高度,牢牢把握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和战略窗口,通过建设网络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劲动力。今年12月8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要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这为研究会的研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联系网络信息法治现实开展研究工作;二是提升研究水平,承担更大的网络信息法治领域研究课题;三是注重研究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及复合型研究队伍,形成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的核心力量;四是加强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集合多方面研究力量助推研究取得更好成绩。
二、年会、研讨会、小型论坛等学术活动及成果转化情况
1. 召开了研究会换届会和学术年会
2017年12月23日,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本次年会主题为“网络信息法治建设新格局、新展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刘海年,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共同发起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商学界专家学者共计300余人出席参会。
陈冀平同志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陈冀平同志对于做好研究会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自觉深入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深刻领会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进一步加强网络法治体系研究,为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领和保障。第三,全面加强网络信息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构建完备的网络信息法学科体系,打造一支优秀的网络信息法人才队伍。第四,建立跨界联合、跨业合作的有效机制,推进网络信息产、学、研、管、商、媒之间的协同创新,使研究会成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典范。要树立问题意识,紧紧立足中国实际。要打破产、学、研、管、商、媒之间的障碍,针对实践问题提出新观点、总结新经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无缝衔接。
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杨树桢同志,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梁志峰同志,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副局长赵世强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李林同志分别致辞。
李林同志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总体宏观战略的高度指出,要牢牢把握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和战略窗口,通过建设网络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观目标提供强劲动力。目前,建设网络强国、加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应当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框架下,进一步将法治理论、法治规则和现实问题这三个层面的结构打通,使网络信息法学能够从理论上思考、规则上布局、现实上入手,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我们的法学智慧与法治力量。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首届会长刘海年研究员向大会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根据《研究会换届选举办法》,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共计226位理事。第二届理事会投票选举李林同志担任会长,杨树桢同志、周汉华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同时选出的还有2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和73名常务理事。研究会聘任了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研究会副秘书长,并经理事会通过。
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副总裁俞思瑛分别围绕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网络发展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的挑战等问题发表主题演讲。会议还分别举行主题研讨与圆桌论坛。来自网络主管机关、高校、研究机构以及产业界的专家学者,围绕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产权制度、电子商务等现实问题,进行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并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且充分的讨论。
本次会议收到参会论文200余篇,经过学术委员会的严格评审,选出一、二、三等奖等20篇优秀获奖论文,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刊《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第2期)和在本次会议上首发。
本次会议得到了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全国各主要高校、研究机构及产业界精英的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于网络与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加强网络法治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将是实现这一伟大战略的重要保障。相信在此时代背景下,新一届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积极履行职责,承担起促进我国网络与信息法治理论研究的历史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作出应有贡献。
2.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论坛
2017年,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发起并连续组织八次圆桌会议。承办的跨学科、跨领域、小型务实的政产学研媒多方参与的会议机制。为了更好回应网络时代出现的新问题,会议不定期地就网络信息法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讨论,为国家网络治理和法治建设决策出谋划策,提供建议方案。涉及电子商务法、网络监管、网络平台规则、网络安全法、文化法治、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等不同主题,在政产学研媒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2017年1月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会议室组织举办“第1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电子商务法》草案研讨会”。
2017年3月29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承办的“第二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监管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成功召开。
2017年3月31日,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新治理智库联盟承办的“第三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平台规则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成功举办。
2017年5月11日,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了“第四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安全法》实施前瞻与展望研讨会”,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成功举办。
2017年8月3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第五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邀请到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北京市文化局法规处等文化实务界的领导与专家就现行文化管理领域的法律实践工作进行专业分析与广泛交流。
2017年9月15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主办、《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部承办的“第六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三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2017 年 9 月 20日下午,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部承办的“第七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反不正当竞争法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三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2017年11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部承办的第八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电子商务法》二审稿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功召开。
3.《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有效转化研究成果
组织编辑出版《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作为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刊,汇集国内外网络信息法领域理论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成果,引领、推动、服务中国网络信息法发展。《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第1期已于今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第2期也已正式出版。为更好推动刊物发展、提升刊物影响力,《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部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共同组织了座谈会,充分听取编辑、作者、读者代表意见。
三、开展法治实践情况
2017年12月1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腾讯集团数据与隐私保护中心共同主办的“2017大数据合作与合规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近来两百名政产学研媒各界代表就大数据在金融、广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未来趋势、合规发展等问题进行探讨。
2017年12月17日,2017大数据合作与合规峰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和腾讯集团数据与隐私保护中心在京联合举办。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广告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来自百度、京东、蚂蚁金服、高通等产业界企业的专家,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院校的学者以及众多媒体界的人士。近两百名政产学研媒各界代表就大数据在金融、广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未来趋势、合规发展等问题进行探讨。
四、对外交流情况
暂无。
五、2017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
1.已支出支持经费的情况明细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本年度支持经费合计人民币160,000.00元,经费来源有两笔:一是2016年研究会年度经费60,000.00元,二是2017年由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转来经费100,000.00元。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分别支出52,767.50元、51,352.58元,经费支出共计104,120.08元,本年度支持经费余额合计55,879.92元。已支出的支持经费主要涉及四项,即: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会刊《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与秘书处日常行政支出,已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信息公开,现将情况作如下说明:
(1)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支出
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是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发起的跨学科、跨领域、小型务实的政产学研媒多方参与的会议机制。为了更好回应网络时代出现的新问题,会议不定期地就网络信息法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讨论,为国家网络治理和法治建设决策出谋划策,提供建议方案。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会议专家发言费、打印费、复印费、餐费等。
序号 |
议题 |
参会嘉宾 |
时间 |
地点 |
---|---|---|---|---|
1 |
首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电子商务法》草案研讨会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消费者协会、阿里巴巴公司、京东公司、美团点评网、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经济时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第一财经、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工商行政管理杂志、封面智库等政产学研媒各界的专家 |
2017年1月8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2 |
第二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监管研讨会 |
中央网信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腾讯、新浪、百度、京东金融、携程等政产学研各界的专家 |
2017年3月29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3 |
第三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平台规则研讨会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Ebay信用安全部、滴滴出行、阿里巴巴淘宝、百度业务监察部、腾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的专家 |
2017年3月31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4 |
第四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网络安全法》实施前瞻与展望研讨会 |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公安部、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国网络空间战略研究所、天津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阿里巴巴、百度法务部、腾讯公司产业政策部的专家 |
2017年5月11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5 |
第五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法律问题” |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北京市文化局法规处等文化实务界的领导与专家 |
2017年8月3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6 |
第六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讨会 |
中国消费者协会、《南方都市报》、国际隐私专家协会、腾讯研究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滴滴出行、集奥聚合集团、新浪等 |
2017年9月15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7 |
第七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反不正当竞争法研讨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阿里巴巴集团、360法律研究院、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中国中伦文德律师事务、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 |
2017年9月20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会议室 |
8 |
第八次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暨《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研讨会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阿里巴巴集团公共事务部、eBay大中华区政策及政府事务、广东金融学院、广州大学代表 |
2017年11月16日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会议室 |
(2)会刊《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日常经费支出
《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作为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刊,汇集国内外网络信息法领域理论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成果,引领、推动、服务中国网络信息法发展。会刊注重对网络信息突飞猛进背景下网络领域的法治研究,探讨解决理论与实务界的最新问题,交流国内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网络信息法学研究》2017年已出版第1期,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编辑部组织的会议费、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办公用品费等。
(3)秘书处日常行政支出
秘书处负责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日常运营管理及2017年换届大会暨年会筹备各项事务等,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管理费、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办公用品费等。
2.使用经费自评
本研究会严格遵守《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试行办法》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用好、管好财政经费,不仅学术活动实现了议题、议程、与会嘉宾行业身份的适度多元化,成果产出还涵盖了圆桌会议、会刊等多种形式,避免了单项投入过大,确保产出成果的含金量。圆桌会议在新华网等主流媒体有专题报道;秘书处还根据圆桌会议讨论成果起草了要报,经中国社科院有关渠道报送中央领导参阅。
在完成换届后,本研究会将发挥研究会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的积极性,鼓励由分属不同单位的副会长或常务理事分别承办学术活动,由研究会从支持经费中提供部分经费予以支持。在经费的使用上,将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秉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规定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制定年度支持经费的使用计划,明确如支持经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须经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以及将年度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列入在理事会或年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六、研究会会长的履职情况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第一届会长刘海年研究员的带领以及各研究院校、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会紧跟时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引领信息法学研究、推动信息法制建设、壮大研究队伍、拓宽研究领域、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会长履职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引导网络信息法学理论研究取得实质进展
研究会围绕现实需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举办研讨会和年会、征集学术论文、编辑出版图书资料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大力推动网络信息法学学科建设,网络信息法学理论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理论研究方法不断丰富、部门分支法学研究不断深入、网络信息法学教育和学科建设日益发展、理论研究与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更加紧密、对国外网络信息法律制度研究更为全面。
2.推动网络信息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研究会充分利用学术研究职能和各发起单位资源优势,在配合国家网络信息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推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包括:(1)为保密立法提供理论支持;(2)积极推动信息安全立法;(3)推动网络服务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完善;(4)推动通信和信息化法律体系不断健全;(5)为加快信息公开立法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等。
3.网络信息法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
研究会积极调动广大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参与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壮大专门研究队伍和研究机构力量,学术继承与发展的人才基础进一步增强。具体包括:(1)专门的网络信息法学研究队伍稳步发展,中坚作用日益彰显;(2)复合型研究人才不断涌现;(3)网络信息法学研究后继人才源源不断;(4)网络信息法学研究学术机构不断增多,科研支持能力稳定增强。
4.网络信息法学研究学术交流频繁开展
研究会重视发挥网络信息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和民间外交的独特优势,为推进学术交流、信息共享和对外学术交往提供了平台。具体包括:(1)学术交流不断加强;(2)学术界与实务部门的交流进一步深入;(3)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逐步开展。
七、属于研究方阵的牵头研究会
2016年8月28日,“中国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方阵成立大会暨2016年度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行政楼三层会议室成功召开,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承办。
2017年12月8日,中国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方阵第二届“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作为网络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承办了此次论坛。论坛开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刘宪权主持。
八、2017年工作存在的不足、困难和对法学会的建议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2017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研究会的宗旨、目标相比,与新形势下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放眼当今世界和中国,我国信息法学研究形势紧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影响不断深化,对信息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许多领域的社会关系亟待信息法加以有效调整;二是信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信息法理论和规范的需求也日益急迫,信息法学研究服务于国家信息安全需要的功能急需充分发挥;三是我国在信息技术的关键领域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尚处于落后的地位,如何有效运用信息法的调整功能推动我国信息技术在较短时间内赶超世界发达国家,使我们的国家彻底摆脱技术竞争的被动局面,是信息法学研究迫在眉睫的重大责任;四是信息法学教育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理念不够清晰,理论不够完整,师资不够雄厚,教材不够精炼,不能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层次信息法人才的紧迫需要,信息法学研究的任务责无旁贷。五是国际信息法学近年来突飞猛进,国际信息法的理论和规范体系正处于顶层设计的关键时期,我国信息法学研究在国际信息法领域的影响力较小、与我国的大国地位严重失衡,并可能使我们永远失去国际信息化竞争的有利、甚至平等地位,代表中国走向世界、影响世界是我国信息法学研究的崇高使命。
九、2018年工作设想
2018年,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在法学会的领导、指导与支持下,继续开拓进取,积极有序开展有关工作。除了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党建和秘书处等日常工作,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有序稳妥举办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计划于2018年在杭州召开。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与承办单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2.继续举办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继续整合政产学研媒各方资源,结合网络信息法治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在未来一年组织八次圆桌会议,拟定的主题包括网络安全、网络平台治理、网络广告监管、网络文化法治、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犯罪、网络垄断等。
3.按照半年刊进度继续编辑出版《网络信息法学研究》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继续推进《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出版的规范化,不断提升刊物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于2018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出版一期,并尽快申请成为正式期刊。
4.策划出版《网络信息法治蓝皮书》
结合网络信息法治实践,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拟依托网络信息法学会围绕网络广告、网络文化等实践中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策划出版专题性的网络法治蓝皮书,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