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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商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汇报换届工作

时间:2018-04-1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18日上午,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四楼会议室听取长江海商法学会换届工作汇报

  4月18日上午,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四楼会议室听取长江海商法学会换届工作汇报。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侯伟,代表长江海商法学会做汇报。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

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

  研究会吕小武会长首先就长江海商法学会近五年来的工作做了汇报。长江海商法学会自2012年11月换届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研究会发展的新时代背景,紧抓发展面临的新机遇,理论联系实际,发挥海商法研究智库作用,积极为长江航运经济发展、长江环境大保护、“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研究会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推进党建工作。研究会建立了以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为中心的年会制度,同时加强实务调研,创新“1+N”学术研讨会模式,形成特色学术活动。研究会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选送的论文先后在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荣获一等奖。编印《长江海事法治》会刊,免费向会员及相关单位寄送,充分发挥了理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作用,获得良好反响。积极参与推进《海商法》修改课题研究,成功举办了《海商法》(修改建议稿)扩大适用于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专题研讨会等学术会议。今后,研究会将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加快理论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服务决策能力;完善学术平台建设,加强对外交流;继续做好会员服务,吸引汇聚一批海事海商高端人才,将研究会打造成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一流智库。

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

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

  研究会钟莉常务副会长就研究会换届工作方案做了汇报。长江海商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指导下,经过充分酝酿,已经形成了换届方案草案。本次换届将完善人员结构作为工作重点,贯彻理论界与实务界兼顾的原则,优化结构,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理论界人才,同时对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的任职资格均作了明确的要求。研究会拟于6月份在江苏召开换届大会。

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

长江海商法学会副秘书长、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侯伟

  侯振坤副会长兼秘书长、侯伟副秘书长就研究会参与《海商法》修订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在听取了长江海商法学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的换届方案较为完备。按照中央深化机构改革的精神,研究会要尽可能地增强综合性、交叉性、广泛性,面要更广一些,建议将其他海事法院中对江海联运、内河航运有研究的人员吸纳进来。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秘书处工作的实体化、研究会活动的经常化、会员服务的优质化。要加强会员的联络,及时向会员发布本领域的学术信息、活动动态,让研究会的活动更加活跃、成果更加丰富、应用转化更加迅速有效。进入新时代,研究会要谋划好新发展,要借助年会之机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更加明晰研究会的发展思路。

  张文显副会长指出,研究会不要局限于“长江”这个地域概念,要面向全国,利用优势打造特色平台,形成独特品牌。要注重广泛吸收人才,壮大研究力量,增强广泛性、群众性。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3”讲话的精神,在交叉研究领域多下功夫。受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法学会刚刚于4月16日召开了《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研究会关于内河航运的有关建议很好,建议整理后提交学会,将有关意见补充进咨询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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