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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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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刑法学术年会在武汉顺利召开

时间:2016-10-17   来源:武汉大学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15日在武汉开幕,会议为期两天。本届刑法学术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承办。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主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郎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李少平,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裴显鼎,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张岱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慕萍等420多名来自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嘉宾出席了开幕式。

参会嘉宾在武汉市洪山礼堂前合影留念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在会上表示,过去的五年,即“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时代。国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从严治党、进一步推动法治发展的步伐,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促进司法高效、权威,不断加强对公权的制约。中国刑法学界应进一步加强学术友谊,促进学术交流。中国刑法学会在过去的五年中积极加强了国内刑法学术的交流,连续举办五届刑法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不断拓展国际、区际间的刑法学术交流;坚持强化自身的建设;加强理论宣传和出版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相关活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郎胜在开幕式上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同意换届的批复,并且对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首先,要深化大局意识,服务社会主义大局,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中,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次,要坚持不懈地提升自身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社会主义自身建设,强调权责明确,要继续发扬重视组织建设的优良传统。最后,要继续加强实践和理论建设,使法学研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理论研究,增强法学研究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自觉和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李少平认为,中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的时代,刑法正面临新的挑战。从国际格局上来看,国际社会期待我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平稳,但深层次的矛盾尚未根本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大。从社会变革的角度来看,社会阶层结构分化,城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社会自治组织日益活跃,它们在增加社会活力的同时,也使违法犯罪的现象增多。从科技的角度来看,随着物联网、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生活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当前我们面临的最现实的安全风险主要来自网络,网络犯罪案件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案件。网络盗窃、诈骗、传销、传授制作爆炸技术等严重影响安全。

  随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岱梨、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在开幕式上依次发言。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教授最后致辞,他说,“我已经是第31次参加全国刑法年会了,可以说我是一名刑法学研究会发展的见证者。无论是在会议规模、开会质量、论文水平方面,还是实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方面,研究会年会的总体水平都在不断提高。这次会议的任务非常重要:一是进行换届选举,二是奖励优秀论文,第三是开展学术研讨。年会的议题是会前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选择确定的,是当下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高铭暄教授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

  开幕式之后,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文远教授的主持下举行了第四届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第三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颁奖大会。50名学者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中国社会科学院周维明博士等获得第三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何荣功教授、吉林大学的李佳欣作为获奖代表发言。

大会为第四届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获得者颁奖

  15日下午两点半,中国刑法学会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赵秉志当选为研究会会长,陈泽宪担任常务副会长,陈忠林、黄京平、贾宇、柯良栋、刘宪权、卢建平、梁根银、梅传强、莫洪宪、齐文远、曲新久、张明楷、张旭当选为副会长,陈泽宪、陈忠林、郭建安、何荣功、黄河、黄京平、贾宇、柯良栋、黎宏、梁根林、刘仁文、刘宪权、刘艳红、刘志伟、卢建平、梅传强、莫洪宪、莫开勤、齐文远、曲新久、沈仲平、石经海、时延安、田大忠、田文昌、王新、王政勋、吴大华、奚俊坚、夏勇、鲜铁可、徐岱、阴建峰、于改之、臧铁伟、张明楷、张旭、赵秉志、周加海当选为常任理事,刘志伟担任秘书长。高铭暄教授再次被聘为研究会的名誉会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其他理事会成员。

  15日下午四点半,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的主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裴显鼎作了《的理解与适用》的报告。裴显鼎围绕该《解释》就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提高、量刑幅度的调整、死刑的相关问题、终身监禁制度的创设和适用、财物和财产性利益问题的关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界定、罚金刑的增加、特定关系人和密切关系人的区分、赃款赃物的处置、数罪并罚等十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表示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实践的检验和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

刑法改革中的刑法与行政法关系问题探讨

  16日上午9点,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宪权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的主持下,大会进行了第一单元的讨论,该单元主题为“刑法改革中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姜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分别作了题为《刑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事实——基于盗窃案件的统计分析》、《社会变动背景下的刑法立法——兼论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元化犯罪模式与刑、行交叉的立法对策》、《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之关系》的专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梅传强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来自哈尔滨金融学院法律系的韩劲松教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波、河南大学刘霜教授、北京吉利学院刘立慧副教授、常州大学赵赤教授、江苏大学刘春花博士等与会代表针对报告所涉及的就危害行为治理体系中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对立、大陆法系刑法与我国刑法中对数额与情节处理上的异同、行政法与刑法各自的价值追求、较重的行政处罚措施与较轻的刑罚之间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和深入的交流。

贪污贿赂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讨

   16日上午11点大会进入第二单元,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进行研讨。本单元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教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沈仲平大律师主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徐留成、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志祥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于改之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何荣功教授分别作了题为《谈谈贿赂犯罪在背景下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受贿罪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限新解》、《行贿犯罪立法评说——以为中心》和《“贪腐解释”与刑法反腐功能退化的反思》的主题报告。国家检察官学院张智辉教授分别对四位报告人的报告进行了评析,对报告人的基本主张表示了赞同,在细节方面则进行了补充。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代表就司法解释可否作出拟制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刑法一般不对犯罪数额进行要求的原因、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与罪刑法定的明确性要求之关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深刻的见解,并与报告人进行了深入的意见交换。 

   

恐怖犯罪与网络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讨

    16日下午两点半,大会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张智辉教授主持,讨论了“恐怖犯罪与网络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陈泽宪研究员、山东科技大学牛忠志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胡江副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彭凤莲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泽强教授、青岛大学董桂武副教授分别作了《法治反恐与安置教育》、《与反恐刑法衔接不足之探讨》、《

部分与会代表在闭幕式上合影留念

  16日下午五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主持了本次年会的闭幕式。在闭幕式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分别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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