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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说理的技巧与规则”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6-07-05   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研讨会全景

  2016年6月24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人民司法》杂志社、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江苏省徐州市举办“裁判文书说理的技巧与规则”专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资深法官、各地方法院获奖法官和其他作者,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的学者60余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发表书面讲话。

  景汉朝在书面讲话中指出,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产品,不仅要完整反映当事人主张、举证和质证的全过程,还要全面阐述裁判结果形成的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和推理过程。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可以全面展现法官的法律素养、文字水平和价值取向,是法官职业化水平的最好标尺,也是司法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景汉朝强调,裁判文书说理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审判方式、诉讼程序、案件类型等繁简分流,做到简案简写、繁案精写,既区分案件类型、法院审级,也区分法律术语和通俗用语;要坚持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性;要注重裁判文书说理的可接受性。他希望本次研讨会经过观点的交流、思想的碰撞、方法的提炼、成果的归纳,能够对裁判文书说理不足问题提供出一套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

马宏俊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赵朝琴教授、常务理事贵州警官学院侯兴宇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朝君副教授等专家应邀参加研讨,阐述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等地法院派优秀法官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参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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