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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成功举办

时间:2016-04-29   来源: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责任编辑:xzw

  2016年4月16日至17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第二届“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界精英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宁波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安徽大学、兰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武汉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日本大阪大学等19所高校的国际法专家、学者齐聚江城,围绕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图1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其生教授主持开幕式

  4月16日上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其生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开幕式。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在会议致辞中表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委员会的各项研究工作,希望法学研究既能在理论上创新,又能在实践上有所作为。

  

图2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马淑杰致辞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在讲话中强调,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研讨会这样的小型会议更有意义,更能取得共识和学术上的进步。本次会议的学术讨论,对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修订也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肖永平教授表示,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被批准成为首批国家智库之后,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建议采取开放的态度,团结国内外学者,也欢迎各位学者提供更多有用的建议,共同为国际法在中国的实践做出贡献。

  

图3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讲话

  其后,在“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学术研讨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周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建新先后主持会议,华东政法大学杜涛教授、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王吉文副教授等分别就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管辖权、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博弈分析、我国批准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可行性问题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各参会代表就自己的研究成果各抒己见,点评人的评论也是切中要害,妙语连珠。会场的讨论体现出不同思维、不同观点的激烈对抗,不仅带来了大国情怀下思想火花的碰撞,也展现了国际法学者严谨的治学精神与博大的法治情怀。

  

图4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主持学术研讨

  

图5 武汉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做主题发言

  

图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文亮做主题发言

  

图7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主持研讨会

  

图8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杨育文做主题发言

  

图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焦小丁做主题发言

  

图10 日本大阪大学博士研究生冯茜做主题发言

  在会议主题发言环节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朱科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司法解释制定中的若干问题”向与会专家学者做了详尽的阐述,与会专家和学者针对司法解释起草的疑惑和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朱科法官表示在后续的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一定会认真考虑各位专家的建议,力争使司法解释既能完美的与中国的司法实践对接,又能解决当下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图11 朱科法官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司法解释制定的若干问题发表意见

  在17日上午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建议稿)》起草专家咨询会环节中,专家学者们畅所欲言,分别就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法律适用、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互惠关系的认定、管辖权的判断、承认与执行的受理和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广泛交流,为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畅言献策,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建议稿的修改与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图12 与会代表就《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规则(建议稿)》提出意见

  

图13 与会代表合影

  本次论坛展示了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智慧,推动了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与规则的完善,也提升了学者们研究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动力,是理论与实务界的一次进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在闭幕式上表示,两天的讨论虽然辛苦但成果丰硕,希望能将论坛继续做好做大。

  (马方涵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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