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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出席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并讲话

时间:2015-11-03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0月30日上午,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的“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上海虹桥宾馆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郭新立先生、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尹田教授等领导出席开幕式。此次会议与“2015年两岸保险法研讨会”合并举办,会议以“‘新国十条’背景下保险法的新发展”为主题,来自海峡两岸近270位保险法专家学者及保险实务界代表参加了此次学术盛会。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开幕式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自力教授主持。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还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先生、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曾玉琼女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曹守晔副所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刘竹梅副庭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立斌院长、台湾保险法学会副理事长林勋发教授等。上海市法学会毛坚平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院长、汪后继书记同时出席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先生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近年来在学术研究、队伍建设以及成果转化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绩,并特别提到将在此次年会中套开“《保险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这也是中国法学会第一次依托研究会的年会同时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陈冀平书记指出,在“新国十条”的政策实施以后,我国保险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从法治的层面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制度功能,规范保险资本的运作,让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为积极、重要的作用,需要专家、学者们不断的深入研究。陈冀平书记还结合保险行业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保险法学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首先,要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深化理论与对策的研究,要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完善,积极回应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其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精神,抓好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不断锤炼内功,提升能力水平;再次,要创新研究平台和研究机制,整合各方的有利资源,建立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联动机制;最后,要突出创新意识,加强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为打造国际一流的法学学科而努力。陈冀平书记希望保险法学研究会在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提升新定位,创新新思维,挖掘新动力,精诚团结,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国保险法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预祝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主席台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郭新立先生在致辞中首先对此次会议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郭新立副书记指出,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国十条”,以及上海市随之提出的到2020年建设成国际保险中心的发展目标,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两岸保险法专家齐聚一堂进行学术交流必将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在简单回顾了上海交通大学及交大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后,郭新立书记特别强调了2014年初上海交通大学与台湾保发中心所建立的合作关系,希望以此为平台推动两岸保险法学界的交流,进一步拓展两岸保险法学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尹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时间虽然较短,但发展迅速,研究会在聚合保险法学研究的学术力量,促进保险法理论研究成果向立法和司法转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尹田会长特别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发展的关心与照顾,同时强调中国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为保险法学研究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研究会今年的年会提供了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台湾“金管会”原保险局局长曾玉琼女士在致辞中回顾了台湾保发中心近年来为推动两岸保险法学界与保险业界频繁互动交流所作出的努力。同时表达了两岸之间通过更紧密的合作、交流、互动,开启两岸保险市场新篇章的美好愿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先生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出席此次会议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盛勇强副院长指出,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的民商事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法院系统在总结保险审判经验,推广保险诉调对接机制等方面一直在探索与努力,而此次会议的合作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就一直致力于保险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创新,开创了“普陀模式”。今天,两岸保险法专家共聚一堂必将为保险纠纷的化解提供更为有益的思路,从而为上海法院系统保险审判工作的改革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合影

  开幕式结束之后的主旨演讲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欣教授与台湾铭传大学林勋发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刘竹梅副庭长,台湾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总经理张冠群教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唐敏副院长、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汪信君教授分别做了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与说明”、“2014年台湾‘保险法’关于保险经纪人义务之修正评析”、“普陀模式:可复制实践——基层法院涉保诉调对接可选路径”、“健康保险与保前疾病”的精彩演讲。

  在接下来的一天时间里,与会专家围绕“机动车三责险制度改革”、“互联网保险中的法律问题”、“新型保险中的法律问题”、“保险纠纷的诉调对接问题”、“保险合同总则问题”、“人身保险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财产保险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保险监管体系现代化问题”等八个议题进行了研讨。

  10月31日中午,会议闭幕。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韩长印教授主持闭幕式。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欣教授宣读了参评年会优秀论文的获奖作者名单,西北政法大学马宁副教授等10人分获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管晓峰教授致闭幕词。管晓峰副会长高度评价了此次会议的论文质量和研讨效果,肯定了年会结合两岸研讨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赞扬了承办单位为会务付出的辛勤与努力,而后宣布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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