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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在台举办

时间:2013-12-12   来源:能源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派出以吴钟瑚副会长为首的11位专家、学者(均为我会理事),应邀赴台湾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本次会议是继2012年秋季由我会在北京主办第一届会议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后,由台湾方面主办。我会赴台的11位成员是: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原主任吴钟瑚研究员;副会长、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石少华;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肖国兴;副会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李朝晖;学术委副主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吴姜宏;常务理事、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法律顾问吴爱红;常务理事、中国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许立新;常务理事、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陈臻;常务理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曹富国;理事、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陈锦;理事、副秘书长、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陈兴华。

  11月25日,按主办方安排,我会赴台交流团全体人员赴台湾政治大学绿色能源财经研究中心(简称“绿能财经中心”)参访,并参加“两岸绿能合作展望”座谈会。该中心是政治大学跨院系、跨专业的科研机构,其宗旨是为发展绿色经济迎接未来挑战,培育能源人才,进行师资培训,导引先趋研究、激发地域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周丽芳和国际事务学院李明院长主持会议。该中心11名年青学者参会。他们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研究领域及近期研究成果,涉及能源外交、能源工程法律、海洋资源能源法律、国家能力和节能减排制度、碳市场及交易、电力法、能源开发中的人权问题等。在交流中,绿能财经中心的学者们对大陆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政策、气候变化立法等表示关注。我方积极互动,一一作出解答和回应,并对绿能财经中心汇集多学科的学术精英,研究绿色能源发展中的各种前沿性问题、包括法律政策问题的方式表示赞赏。双方一致认为,能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交叉学科,座谈会为两岸绿色能源发展和能源法制的交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双方表达了把交流变成稳定的、可持续的机制的愿望,为两岸能源合作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两岸绿能合作展望”座谈会后两岸学者合影

  吴钟瑚副会长代表我会向周丽芳主任赠送纪念品

  11月26日,第二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 在台北市集思台大会议中心正式开幕。会议由台湾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台湾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顶尖大学计划办公室协办。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李明院长和我会吴钟瑚副会长分别作开幕致辞。会议分两个会场同步举行,议题是:能源法制、能源制度、能源政策、能源规划;能源与环境、再生能源、能源安全、能源外交。我会提交12份论文,11位参会理事发表演讲,双方主持人对演讲的内容进行了简短点评。来自台湾的政治大学、综合研究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云林科技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多个高校、研究机构的10余位学者也做了精彩的发言。两岸学者积极互动,会场气氛热烈。(论文题目及作者列于文后)

  交流会结束后,台湾经济研究院研究五所杨丰硕所长和我会副会长吴钟瑚分别作闭幕致辞和讲话。他们充分肯定了交流会的成功举办和取得的预期效果,相关各领域的学术成果交流和互动,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的紧密结合,将对两岸的能源法制建设起到助推作用。与会代表深深感受到海峡两岸浓厚的骨肉同胞情谊,对两岸经济社会的和平发展寄托着美好愿望。两岸学者希望常来常往,期盼建立持续的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两岸学者合影

  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李明院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我会吴钟瑚副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台湾经济研究院研究五所杨丰硕所长作闭幕致辞

  我会向第二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提交的12篇论文:

姓名 论文题目
吴钟瑚 中国能源法律体系的构建与演变
石少华 中国能源生产安全法律制度
肖国兴 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路径:从资源优势走向竞争优势
李朝晖 核安全法立法有关问题研究
吴姜宏 中国能源管理制度的几个问题
吴爱红 促进核电产业发展的法律政策建议(合作论文)
许 立 新煤炭产业对能源立法的需求
武小楠 国际石油合同模式演变的法理分析(合作论文)
陈 锦 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电力市场现有制度应对
陈 臻 国内分散式能源的法律环境与实务研究
曹富国 能源效率政府采购法律政策之发展
陈兴华 中国市场化节能机制的发展现状及法律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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