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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武汉召开

时间:2013-10-14   来源:仲裁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

  2013年9月26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武汉隆重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研究会副会长于健龙,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研究会副会长刘健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高晓力审判长等出席了会议。另外,参加本届年会暨论坛的还有国内部分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法学高等院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专家学者100余人。

  刘健勤副会长在欢迎辞中指出,希望本次会议能够为大家打造一个学术交流、思想碰撞的平台,能够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充分讨论、凝聚共识的局面,能够吸引更多的仲裁理论界、实务界、司法界、律师界以及相关各方面,共同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直面仲裁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理性深入地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真正促进对仲裁立法精神的科学理解,促进对仲裁法的全面贯彻和实施,促进对仲裁制度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促进对仲裁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应用的进一步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仲裁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为推动我国仲裁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形成更多富有价值的交流成果。

  于建龙副会长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作为解决经贸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商事仲裁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势头迅猛。亚太地区作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国际仲裁领域,都日益显示出不断增长的影响力。而我国的仲裁,无论是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与世界同行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作为亚太地区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我国的仲裁事业如何缩小与国际仲裁界的差距,如何跟上国际仲裁界的发展趋势,如何迎接来自国际仲裁界的挑战,如何让中国成为亚太地区、甚至世界的仲裁中心,这些都是值得业内考虑和研究会课题。这些也都对我国的仲裁理论研究、仲裁实践以及仲裁服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仲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在继续发挥各自仲裁服务特点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我国仲裁机制与国际接轨,才能不断提高中国仲裁在国际社会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才能提高中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地位。

  本届年会暨论坛共设“仲裁的基本理论”、“仲裁的司法监督”、“仲裁实务的热点问题和新发展”、“仲裁与调解”四个议题,共有二十位主持人和发言人做专题发言和点评,发言的内容涉及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建设工程案件工程造价鉴定、金融仲裁及服务、与仲裁有关的新法律和新问题、裁决撤销案件的分析、仲裁司法协助和监督、英美法以及国际上关于仲裁的最新发展、仲裁与保全、平行仲裁、以及仲裁中的调解等热门议题。

  本届年会共收到四十份论文,全部收入年会论文文集。

  卢云华司长在闭幕式讲话中指出本次年会是组织、会风等都很好的一次年会,年会收到的论文较过去相比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有很好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国仲裁的最新形势后,卢司长强调尽管全国仲裁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但是我们要认识到还有很多不足,应该坚持长沙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仲裁发展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原则,继续发展符合我国实际的仲裁理论。

  9月25日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召开了2013年度的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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