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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工作总结与201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3-01-08   来源: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稳步推进研究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将研究会2012年工作情况及2013年工作要点汇结如下: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012年,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日前在北京胜利闭幕。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这次大会不仅为中国的发展确立了方向和道路,也为中国法治的发展勾勒了蓝图。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仅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法学研究和法学社团工作指明了前进和发展的方向。
        十八大会议召开以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把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当前和今后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学习十八大各项战略部署和法治理念的活动,并结合研究会自身工作开展了广泛而热烈的研究、讨论。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研究会卞建林会长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的“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全面、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2、顺利完成社团登记材料准备工作
        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所有研究会都必须在民政部办理登记手续,成为社团法人后依法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研究会对筹备登记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就筹备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了细致安排与具体分工。根据中国法学会筹备登记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研究会在2011年完成了全部会员的登记工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拟任负责人候选人、常务副会长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在四川省成都市顺利召开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关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费标准的决议》(草案),选举产生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和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会成员。
        在2011年筹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有关登记材料的具体要求多次更新申请材料,开具了住所证明、捐资证明、秘书长专职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并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完成了所有拟任负责人的签字事宜。2012年12月,研究会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正式向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递交了申请社团登记材料。
        3、成功召开2012年年会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配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研究会将2012年年会的总议题确定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分议题设置为:“新《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与司法解释”、“尊重与保障人权在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与实施中的贯彻”、“程序正义在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与实施中的贯彻”、“新《刑事诉讼法》重点修改部分的理解与适用”五个方面,并广泛组织、动员全国刑事诉讼法学者与实务工作者踊跃参加会议,积极为国家立法完善献计献策。
        2012年10月19日至21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杭州成功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承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政法机关以及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法学会等部门的领导应邀参加。来自全国各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250余人参加了此次年会,并提交了会议论文120余篇。在会议开幕式中,卞建林会长指出,在新《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的关键时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当前应当集中精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良好理论氛围;二是积极行动,加强普法,大力宣传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要义和立法成就;三是踊跃参与,积极配合,协助司法实务部门做好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相关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力量开展研究,促进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繁荣和发展,并服务于刑事司法实践。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副会长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在开幕式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黄尔梅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和公安部法制局李文胜副局长应邀就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相关司法解释和准备工作做了专题报告。在随后的小组讨论和大会交流中,与会代表们就新《刑事诉讼法》程序的改革和完善、新《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关系、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刑事辩护制度等具体内容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丰硕的理论研讨成果。
        4、组织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宣传培训工作
        2012年4月以来,为了更好地宣传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要义和立法成就,研究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先后在北京、昆明、深圳、成都、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西宁等地举办了多期新《刑事诉讼法》专题研讨会或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公、检、法等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高校教师千余人参加了研讨会的学习与交流。研究会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政法部门的多位领导、专家,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政法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就完善侦查程序,强化诉讼监督、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与特别程序的构建、审判程序的修改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等专题做了报告或辅导,为宣传和普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研究会还鼓励、发动有关专家学者以多种形式参与、推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向立法部门提交了为数众多的条文修改建议,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探讨修法热点、难点问题的学术文章。在修改决定通过后,研究会多位重要成员在中央主流媒体上接受采访,进行解读,并适时推出了解释、论证或点评立法修改条文的著作、论文或评论文章,为更好地理解立法修改内容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为促进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作出应有贡献。2012年5月,中央政法委举办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座谈会,卞建林会长应邀出席,并就研究会如何在贯彻新刑诉法方面开展工作做了专题发言。
        5、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
        为促进刑事诉讼法学繁荣发展,在2012年研究会在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方面也取得一些成绩。6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文集——《重点问题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文集整理、收录了与会代表提交的近100篇论文,同时收录了卞建林会长在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国法学会、四川省委有关领导的讲话,来自中央法、检、公三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实务的三位领导所做的专题报告以及2011年年会的综述,全书共计110万字。10月,中国法学会委托课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研究》完成结项,以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为首席专家的课题组认真负责、按时优质地向中国法学会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1月,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邀请日本著名法学家、法务省特别顾问松尾浩也先生就“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中国人民大学作了专题讲座,并就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与日本的比较在中国政法大学与研究会主要领导和有关成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6. 认真参加法学会组织活动,及时传达法学会有关精神
        研究会对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并及时传达,认真贯彻。2011年12月底,研究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所有副会长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大会的会议精神,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大会会议精神”的消息,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与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的工作报告内容。
        2012年7月14日,研究会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10位同志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认真听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同志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积极参与了小组讨论。卞建林会长并代表研究会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结束以后,研究会向全体成员传达了会议内容与精神,并就如何贯彻、实施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与任务进行了学习与讨论。
        2012年12月,卞建林会长参加“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之后,也及时传达了学习和研究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会议精神。
 
        二、2013年工作重点
        在新的一年里,研究会将按照法学会的要求,团结奋进,勤勉工作,开拓创新,争取更好的成绩。计划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研究、探讨如何结合研究会工作实际,将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研究会各项工作之中。
        2、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国法学会有关法学社团登记的具体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登记申请材料,争取尽早完成登记工作。
        3、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政法部门相继颁布了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与规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研究会将重点开展新《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解释、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4、紧密结合新刑诉法的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对刑事诉讼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
        5、进一步健全研究会各项规章制度,改进相关工作。特别是根据最近几年的年会召开情况,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及时改进、完善年会召开办法,使今后的召开的年会更加务实、高效,使年会理论成果能更加有效地服务实践。
        6、在完成研究会的登记工作以后,对研究会会员、理事会成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补,以满足广大刑事诉讼法学者与实务部门同志积极要求加入组织、参加活动的需求。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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