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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工作汇报

时间:2016-07-0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2016年7月5日上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分别听取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副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林建军代表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做汇报;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常务副会长、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高金波,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袁钢代表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做汇报。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

张文显副会长听取工作汇报

张苏军副会长听取工作汇报

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工作汇报现场

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工作汇报现场

夏吟兰教授汇报情况

  夏吟兰教授首先汇报了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换届筹备情况: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和研究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换届工作。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基本稳定,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充实队伍,积极应对当前研究会工作的新需要。关于研究会新一届负责人人选的调整,考虑到个别副会长因退休或兼职限制等原因不再任职,由其所在单位重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同时拟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以及研究会的创始单位增补部分副会长。关于理事和常务理事组成结构的设想,为了响应总书记提出的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号召,回应民法典编纂和家事审判改革的需要,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会拟增补婚姻家庭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部分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作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拟于10月15日在京召开换届大会。

李明舜教授汇报情况

林建军教授汇报情况

  李明舜教授补充介绍了换届方案草案的形成过程和主要考虑,以及研究会近几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征求在京常务理事的意见,形成了换届方案草案,在向中国法学会汇报后,将提交本周末举行的常务理事会议表决。近几年来,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指导越来越具体,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关系日益密切,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研究会对法学会的归属感也特别强。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研究会自身的学术活动非常活跃,从以往每年办一次年会,到现在仅研究会主办的各类实务论坛、地方论坛就有十几场。研究会的活动空间包括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对实务部门的影响也在扩大,研究会的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以承办和参与研究会的活动为荣。研究会的发展也与研究会现有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能力分不开,本次换届的一个考虑就是想既有核心稳定,又有适度扩展。适当扩大研究会的规模,增加部分会员、理事,使组成结构在地域和领域上分布更加合理,有利于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和在宣传引导核心价值观、婚姻家庭观中的作用发挥。

马宏俊教授汇报情况

高金波主任汇报情况

许身健教授汇报情况

袁钢副教授汇报情况

  马宏俊教授代表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做工作汇报,他首先介绍了研究会的历史、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是在原中国写作学会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的基础上,经中国法学会批复同意,于2006年成立的。近两年来,研究会结合自身与实务部门密切联系的特点,打造“1+N”学术活动新模式,以举办1个学术年会为中心,同时充分发挥研究会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和所属领域的专业优势,打造N个专业论坛,已经形成常态机制。研究会积极参与最高法院裁判文书样式修订等实务部门调研活动,还承担了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课题研究项目。关于研究会的换届,本着总体稳定的原则,对退休的负责人做个别调整。关于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在保留基本格局的基础上,适当吸收符合条件的本专业政治可靠、业务精深的知名执业人员,向从事一线法律文书的教学科研人员、一线法律文书制作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适当倾斜。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拟于9月24日在京召开换届大会。

  在听取了两个研究会的工作汇报之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的要求,扩大覆盖面,发展会员规模,加强与会员的联系。要重视秘书处建设,有专职工作人员或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实现秘书处实体化、活动经常化、成果多样化、精品化。研究会不光要搞研究,也要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网站、年刊、微信群等内容要不断丰富、及时更新。通过换届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方向、研究方向,继续出一些扎扎实实的新举措。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加强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对于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他着重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变化的冲击下,希望研究会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如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开展研究,通过研究会的工作,为保持社会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好妇女儿童权益发挥更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文化自信,在人类探索更好社会制度中提供中国方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在这方面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带有明显的东方特色,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体现了文化历史特点。我们应当更有自信,讲好中国故事,进一步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对于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他指出,研究会除了开展理论研究之外,还要在提高法律实务人员、法律文书质量水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引领裁判文书改革,促进司法文明水平的提升。要向国际上推出一批中国的法律文书精品,宣传中国的法治成果。

  对于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张文显副会长指出,婚姻法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最早设立的研究会之一,历史悠久,成果丰硕。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如新型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继承问题等。家庭美德、家庭法治非常重要,研究会在整个社会生活、法治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研究会适当增加理事会员,布局更加均匀,有利于更好地把全国从事相关教学、研究和实务的人才都团结起来。研究会应当在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分编中发挥更大作用,让分编在整个民法典编纂中实现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创新。希望研究会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重点研究,组织力量产出高水平的成果,特别是对立法、司法制度进行创新的智库成果。关于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他指出,法律职业的精神和素质都体现在法律文书上,法律文书代表着法治公信力,代表着国家的法治形象。研究会可以每年针对不同领域的法律文书进行评选,推出一系列的优秀裁判文书样板,这是司法文明评估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法治宣传的一个创新举措。希望研究会进一步开展接地气的研究,与法检等有关部门开展合作,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纳入司法改革当中。研究会要通过换届把有一定研究的人都吸收进来,把全国的力量整合、团结起来,扩大研究会自身的影响和价值。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从工作层面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研究会建设,最关键是领导班子建设,要明确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与中国法学会等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加强政治上的把关和学术上的引领;二是要坚持常务理事、理事的任职标准,始终体现出国家队的要求和水准。研究会发挥作用,还是要以人才队伍为基础。注意适当吸收一定数量的律师代表、青年学者等,兼顾各个行业和领域的研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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