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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八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开班

时间:2014-12-03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elite

  11月30日上午,“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八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开班典礼在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重庆市法学会会长、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张国林,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主任谷昭民,重庆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袁勤华以及来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的二十名学员参加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主持。

与会人员合影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典礼并致辞

  张鸣起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中国和东盟关系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当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双方和本地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从2005年开始,中国法学会与东盟法学法律界开展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先后在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成功举办了五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在论坛的框架下,不断创新、拓展,先后成立了“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及其校友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中国东南亚南亚金融及资本市场法律实务中心”等平台,在积极推动中国-东盟法律领域的务实合作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丰硕成果,成为国际间、地区间法学法律交流合作的成功典范。其中“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都是设在西南政法大学的。特别是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东盟学员研修班,从2007年创立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八期,共有东盟10国的150位中青年优秀法学、法律精英参与学习,成为推动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的“友好使者”。这些合作与平台,对增进中国—东盟法律界之间的互信与理解,了解与互通,优化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环境,推动地区和平稳定、促进法治文明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最后,张副会长祝愿非洲学员在重庆期间生活愉快、学业有成,度过一段美好难忘的时光!

重庆市法学会会长余远牧出席典礼并致辞

  重庆市法学会会长余远牧表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与广泛交流离不开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不断加强区域性法律的研究和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已成当务之急。希望学校能够在现有的法学研究教育的优势之上,借助西部的区位及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拓展专业特色,强化自身发展竞争优势。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教授致辞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我校以国际法学院为平台,整合全校资源,围绕建设“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根据“高起点、高立意、高效率”的运作要求,开展对东盟的法律与法学交流合作,发展态势良好,短短三年多的时间,建设卓有成效,地区影响广泛,已经成为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更是重要的中国—东盟法律学术交流平台、法律适用咨询中心、法律政策创新智库以及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预祝各位学员能够收获丰富的学术成果,并且在中国结下真挚的友谊。

学员代表缅甸塔姆威法院法官凯氏莱发言

学员代表马来西亚李素桦律师事务所法务助理黄祯辉发言

  本次研修班共有来自东盟国家的20位学员参加,他们是由与中国法学会有密切合作的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组织和中国驻东盟使馆共同推荐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外交部、各国使馆等单位就研修班的举办给予了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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