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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社专访】王乐泉:努力打造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

时间:2014-07-21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责任编辑:admin

    努力打造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黎伟华)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于2014年7月16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明确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强化服务和管理,激发研究会活力,推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报专访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他从研究会的历史发展、工作经验、历史机遇、重要使命以及加强建设等方面作了介绍和阐述。

  记 者:我们了解到,中国法学会自1983年开始设置学科研究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等已达57个,基本形成了覆盖法学研究各领域、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设置比较科学的研究会体系。请您谈谈,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在30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哪些成绩,做出了哪些贡献?

  王乐泉:长期以来,各研究会团结引领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是在繁荣法学研究方面。围绕国家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产出了一大批优秀成果;以办好年会为中心,针对重大理论问题、学术前沿问题和法治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举办专题学术研讨,引领法学研究方向;整合研究力量,撰写、出版翻译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法学法律专著和教材,积极创造条件,出版研究会年刊、年会论文集,全面展示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

  二是在服务治国理政和法治实践方面,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决策咨询,针对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法律问题,组织有关专家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及时将研究成果通过中国法学会以《要报》等形式呈报中央,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参与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金融、税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积极与实务部门联合举办各类交流活动,加强理论与实务部门之间的联系。

  三是在培养法学人才方面,各研究会积极推荐并参与评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已经成为青年法学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受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委托,规划设计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并参与全程评审和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成果奖等评奖活动,资助青年学子出版研究成果,为优秀法学法律人才更好更快地成长创造条件;搭建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学术交流平台,为研究会的未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人才储备。

  四是在对外法学交流方面。各研究会积极组团参加国际性、全球性法学交流活动,积极争取承办国际权威法学组织的年会;对外法学交流更加密切,形成了一批较为成熟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论坛;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举办国际条约起草、修订的专家研讨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支持会员在国外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出版外文著作,组织专家将中国法律翻译成主要国际语言,向世界展示了发展成熟中的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

  五是在组织建设方面。优化理事会成员结构,广泛吸收实务部门、新兴法学院校代表和青年新秀参加,保证了研究会的代表性和梯队的合理性;不少研究会成立了专业委员会,定期举办专题讨论会,研究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通过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坚持党对研究会的领导,是促进法学研究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紧密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是研究会工作的重要使命;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本,是做好研究会工作的基础;提高开展学术活动的质量,是研究会工作的生命力。

  记 者:中央对法治建设高度重视,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工作正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三大机遇。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历史机遇,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应该如何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工作的崭新局面?

  王乐泉:我们应该看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已经凸显法治的重要地位。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重要目标,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引领和根本保障。法治,为改革凝聚共识,助推改革走向深入,保障改革平稳进行。改革要依法进行,改革的成果和经验要以法治的思维总结提升,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同步实施法制改革的过程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法治的定位从未像今天这样显赫。

  与此同时,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任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其中许多重大理论和问题亟需理论界认真梳理和研究,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需要研究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

  我们应该明确意识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号召为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工作明确了思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中最具实践性的学科,法治软实力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公认,法学家在国家重大决策中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发挥。

  记 者:站在新时期,面对新形式,研究会在功能定位上应当在哪些方面实现升级,以完成研究会工作的重要历史使命?

  王乐泉:研究会的工作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升级。

  第一,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学理论应当匹配于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研究会作为国家级的权威学术组织,必须负起责任,不仅要守好阵地,更要用好阵地,出思路、搞调研、出成果、强队伍。

  第二,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研究会是我国法学研究相关领域的最高学术团体,人才荟萃。如何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个人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关键在于研究会的组织水平。要有“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意识,逐步转变单纯以学科为分类的研究方法、研究组织形式,而以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鲜活问题为中心,跨学科、多角度地进行切入。

  第三,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主力军。研究会要对国家治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研究。要下大力气探索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民主法治的体制机制,包括进一步完善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等基本民主制度。积极参与顶层设计,从法治的角度及时总结国家治理改革中的创新经验,上升为国家制度或法律。

  第四,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中国法学走向世界、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的重要渠道。研究会作为代表我国法学研究最高水平的学术团体,要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意识和能力,及时介绍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最新成就,实现对中国法治话语的准确传播和对西方体现法治文明的法治话语的正确转换。

  记 者:我们了解到,您来到中国法学会工作后,率领全领导班子成员到地方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又陆续听取了20个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对各研究会的工作开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那么,新时期研究会工作有着怎样的任务、思路和措施?

  王乐泉:首先,要旗帜鲜明地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决定命运,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多么不容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下去。法学界要紧密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研究会是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法学教育、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平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既有特殊优势,更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要加强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要正确区分学术主张和意识形态问题。对于涉及“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问题,决不暧昧,决不含糊。

  二是,要优化结构,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研究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健全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是研究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高研究会的权威性。要进一步团结、凝聚、培养、举荐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新型法治智库,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支持,当好高参。要加强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联系。

  三是,要弘扬正气,加强研究会作风学风建设。要讲团结、讲大局。团结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是研究会的重要任务,是研究会开展一切活动的前提。一个研究会要有凝聚力,形成学术团体,才能谋大局、干大事,才能长久发展。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研究会的团结。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法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法学理论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一定要防止关起门来做文章,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实践中去了解法治运行的真实情况,到实践中去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到实践中去发现立法执法中的问题。要发扬学术民主。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位高权重,也没有人微言轻。权威学者要虚怀若谷、兼容并蓄、举贤荐能、提携后进,年轻学者要敢于发表和坚持自己的见解,形成民主平等、理性包容的研究氛围。要尊老敬贤、崇尚权威。研究会要尊敬和关心老法学家,对老法学家的学术思想和学术成长经历进行整理研究,这不仅是表达敬意,更是重要的学术传承。

  四是,要规范管理,加强研究会制度建设。法学研究会以法学法律专业人才为主体,更要重视制度建设,实行规则之治、章程之治。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各研究会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和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要完善学术活动规则。以办好年会为主要抓手,完善年会、论坛和其他学术活动的规则,通过开展高质量的学术活动,增加研究会的吸引力、生命力和创新力。要建立协同研究机制。要健全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在制定学术规范、建立学术评价标准、实行同行评价方面的作用。要提升成果展示和转化水平。研究会要完善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积极创新载体,多渠道地展示研究成果,开拓法学法律界建言献策的渠道。

  在这里,也通过你们向全国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中国法学会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法治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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