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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泉副会长在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上的致辞

时间:2016-11-0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繁荣航空法学研究 建设法治航空强国

  ——在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任海泉

  (2016年11月4日)

各位会议代表、同志们: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航空法学界的同仁们齐聚天津民航大学,共同参加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代表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向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致力于航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的专家学者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航空,是一种复杂而有战略意义的人类活动。航空业的诞生和发展,是经济社会进入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我国的航空法与航空业一样,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航空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这个大家庭中一个很有潜力的学术团体。自1999年成立,特别是近10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中国民航局的指导下,研究会紧密围绕民航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团结航空领域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各项航空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不断提升为行业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为促进民航的法治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为我国航空业的依法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航空法学研究会成立之初研究基础薄弱、研究力量分散、学术整体水平不高,但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形成了航空法学的理论框架和运转有效的研究机制,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法学理论体系,初步建设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对此,中国法学会给予充分肯定。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法治国家建设的任务更加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随着国民经济和航空业的高速发展,对民航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论是国家航空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还是为航空安全保驾护航;无论是航空制造业和通用航空产业的大发展,还是治理延误和旅客权益的保护,都促使航空法治建设和航空法学研究会的建设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国家民航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对航空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本次大会还要选举产生新一任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准同意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同志作为会长候选人。这次大会结束之后,研究会将很快启动换届筹备工作。所以说,今天的会议不同于一般的年会,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借此机会,我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航空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直接关系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性质和前途,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极端重要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使法学研究和航空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真正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党依法执政,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我国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带有鲜明的强烈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研究会坚持依靠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就是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就是自觉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这是做好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第二,切实发挥行业“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充分发挥航空法学研究会的独特优势,坚持为民航改革发展服务,这是研究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按照研究会的性质、宗旨和职责,加强民航法治建设,推进民航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促进民用航空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在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服务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大力加强研究会的基础建设,推动学术研究活动,积极拓展航空法学研究新领域,使研究会成为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重要依托和重要阵地。要积极参与民航改革实践,积极参与民航重大决策的法律支持工作,切实发挥好研究会学会行业“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本次年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民用航空法修订热点问题”为主题,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展开深入探讨,邀请国际航协、中国民航局以及国内外航空法律实务部门和研究机构专家到会做主旨发言,会前还征集评选了会议主题论文,非常务实,也很有针对性。通过这次会议,一定能够拿出一系列有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助推民用航空法的立法完善和我国航空法律体系的尽快形成。

  第三,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和能力建设。研究会要发挥好作用,首先就要把我们自身组织建设搞好。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广大研究人员的积极参与,是研究会工作的基础。团结和组织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有志于航空事业的人士共同参加航空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是研究会的基本任务。紧紧依靠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勤勤恳恳地为他们服务,把研究会真正办成航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同时要创造条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航空法学研究的管理和学术人才,这是持续搞好航空法学研究和提升研究会工作水平的组织基础和力量源泉。要坚持“学术立会”,以学术研究为重心。航空法学研究会说到底是一个学术团体,因此,一切不利于学术研究的规矩要打破,一切不利于学术研究的障碍要克服,一切不利于学术研究的体制要改革。 要围绕航空法学研究,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学术研究平台,联合多方面力量开展研究活动,使学术探讨的视野得到拓展,研讨水平得到提高,交流范围更加广泛,研究成果更加丰富,活动经费更有保证,这是航空法学研究会提高学术研究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航空法学研究会和全体理事会员要加强党建工作和政治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随着我国由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的加速迈进,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中国民航局的指导下,在广大民航企业的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一定能够开创出中国航空法学研究的新局面,使研究会的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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