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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吉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召开

时间:2018-11-05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11月2日,第一届吉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召开。年会由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承办,主题是“检察监督格局的构建与完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重大检察理论问题的研究,努力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来自最高检、吉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及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11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共同研讨、交流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

  开幕式上,吉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致辞。

  姜德志在致辞中指出,检察学研究会紧紧围绕全省法治建设大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检察院领导领题,杨克勒检察长率先垂范,针对检察工作中的新形势、新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理论效果、学术效果和决策效果,为全省检察事业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省法学会对检察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次理论年会的举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希望检察学研究会以此次年会为契机,团结引领全省检察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紧围绕全省法治建设,找准法治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的破解之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谢鹏程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课题研究深入,理论成果丰硕。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创建了领导领题调研、领导蹲点调研、调研人才培养、调研成果转化“四大机制”,形成了一批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下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检察理论研究服务检察办案的实效。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会上分3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3个专题的主题分别是检察监督理念与创新发展、强化监督与维护公益、检察改革理论与实践。四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姜生、辽源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各作主旨发言,白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正礼、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卢炬、吉林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付勋作交流发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成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国家检察官学院原院长石少侠、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赫然、谢鹏程、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傅穹分别作点评,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主持开幕式并在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是吉林省检察机关强化理论研究工作的一次全新探索和有益尝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深远,为扎实推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丰富了检察理念,形成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全省检察机关要为专家学者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创造良好条件,支持专家学者深入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进展,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课题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检察理论和法学理论共同繁荣。

  会上还宣读了聘任省检察院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为28位到会的专家咨询委员颁发了聘书。宣读了表彰吉林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单位和领题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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