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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成立

时间:2018-09-06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

8月31日,内蒙古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成立大会顺利举行

  8月31日,内蒙古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包头市法学会、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共青团区委、区妇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教育、司法等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了大会。包头市法学会副会长沈海秋宣读了关于成立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的批复并发表讲话,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莉主持大会并致辞。

  包头市法学会副会长沈海秋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市法学会对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指出,法律不是成功解决校园欺凌、暴力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成立包头市青少年欺凌问题研究会,顺应了这种社会需求,填补了包头市在这一领域工作的空白。研究会成立后,将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机制,发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的法学研究、交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活动,维护青少年的各项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积极贡献。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莉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提高全民法治素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少年校园欺凌事件案件频发,为此,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团队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包头市法学会申请成立“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并获得了市法学会的正式批复及法学专家、教育人士、司法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今后将通过研究会这一平台,联合公检法司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教育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和从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优秀人才,共同对频发的校园欺凌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并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对实践的指导。

  大会上,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就不同学科领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类型和防治措施进行了研讨。部分参会学者指出,校园欺凌不仅给学生和家庭带来了痛苦,给义务教育带来了破坏,更造成了极大的社会隐患。希望今后通过“包头市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这个平台和各位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园欺凌问题法学研究,并将理论创新研究与法律实务实践工作相结合,形成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产品,以此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建设,填补包头市校园欺凌问题研究领域的空白,降低校园欺凌案发率,维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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