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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对宁波市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2016-03-01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月26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宁波市法学会上报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法学会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法学会搞好制度建设,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亟为重要。这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工作的具体体现。”这是陈冀平副会长对宁波市法学会换届后工作第二次作出的批示,是对宁波市法学会工作的肯定和鞭策。

  自2015年6月换届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宁波市法学会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着眼学会规范管理,加强学会制度建设,在为期数月的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年初出台了《宁波市法学会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法学会法学论坛工作规则》、《宁波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宁波市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形成了学会主要工作制度框架,确保学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下一步,宁波市法学会将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履职,积极有为,努力推动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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