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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在河北中医学院召开成立大会

时间:2018-07-13   来源:河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7月12日,河北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医药产业法律保护现状及对策研讨会在河北中医学院召开。河北中医学院党委书记王洪会前会见了部分代表,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宪军、河北中医学院院长高维娟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省内法学界、中医药界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开幕式由河北中医学院社科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岳海军主持。

  冯宪军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河北是中医药大省,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在国家实施法治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成立河北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恰逢其时。中医药法学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尚属新型学科,我省率先成立中医药法学研究会,对中医药领域法律保护问题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冯宪军强调,研究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引领广大会员理事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研究会的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放到河北大局中来谋划,找准研究会的工作定位,推进中医药法学研究不断取得丰硕成果。要精心组织、群策群力,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学术活动品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满足广大中医药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研究交流的愿望和要求。要从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目标着眼,从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要求入手,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广泛汇聚全省乃至全国中医药领域内的优秀人才,切实把热心中医药法学研究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精英人才吸收到研究会中。

  高维娟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中医药法作为中医药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中医药法学研究会是河北省法学会下设的就中医药领域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专业研究的团体,是凝聚法学界与中医药界人才,促进跨界交流的平台,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推动中医药领域的法律保护。研究会办公室设在河北中医学院,是对我们的信任,也是我们的使命担当。

  大会选举河北中医学院副院长王占波担任研究会会长,聘请曹建朝、王贞会等5位同志为专家顾问,选举王金兰、王洁晨、王香婷、许双军、吴相君、武卫东、周爱民、岳海军、赵德勇、梅建强、解德成11位同志为研究会副会长,选举支华同志为研究会秘书长,选举于文涛、田宝会等40位同志为研究会常务理事,选举丁跃玲、马永强等87位同志为研究会理事。

  王占波当选研究会会长后表示,研究会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省法学会的正确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围绕“适应社会需求,服务中医药行业发展;积极搭建平台,实现中医药法理论和实践人才的交流和培养;加强理论研究,推动中医药法学的进一步完善”三个方面的目标定位,积极组织开展学会活动,在中医药理论、实务界和法学界进行更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吸引更多的人才入会,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着力针对我省中医药相关产业涉及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广泛的调查和研究,提供解决方案。

  大会还就中医药产业法律保护现状及对策进行了研讨。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赵德勇教授,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田宝会教授、河北中医学院党政办副主任唐晓亮,分别以中医药法要点解读、传统中医和现代法治、中医药政策法规纳入大学生课堂教学探索为题作了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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