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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企业家精神与创建良好法治环境法学研究沙龙综述

时间:2018-05-09   来源:西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4月24日,西安市法学会联合西安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培育企业家精神与创建良好法治环境法学研究沙龙。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必方主持沙龙活动。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姚子奇致辞。沙龙首先组织嘉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讲话。随后,来自陕西省委党校、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法律专家,西安政法各部门和市律师协会法律实务工作者及西安知名企业家代表20余人紧紧围绕政府部门、政法机关以及法学法律界如何创建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展开研讨,积极为大西安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培育企业家精神,推进大西安大发展。

  优秀企业家精神是我们民族精神重要体现,也是大西安追赶超越进程中的有力支撑。如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政府部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陕西省委党校陕西发展研究所副教授胡卫华表示:营造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三张清单:一是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让企业家能够安心自主经营;二是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能做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三是责任清单。明确政府如何管理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实现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

  华润置业集团西安“三中心”项目副总经理王卓力表示: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政府应给予更多的理解、宽容和帮助,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要予以容错。此外,他以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消防审批过程为例,建议政府要在合法范围内给予更多宽松环境,多为企业考虑。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社会管理局副局长庞国锋提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家在希望政府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的同时,也对政府提供适用、高效、贴心的服务,有了更高要求。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中所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此外,还要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为企业设立过渡期,降低企业家对政策调整的担忧,全面提升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西安西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乔宏元认为:要将培养企业家队伍与大西安追赶超越的步伐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在实践中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同时,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搭建各类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二)全面履行政法工作职能,努力实现“最优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立足创新服务机制,运用打击、教育、监督和保护等多种手段,全力为企业家提供最优法治服务环境,是与会嘉宾对政法机关的共同期待。

  西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温鸿沛表示:要科学设定自由裁量权运行边界,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司法行为的控制。要保护科研人员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取得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科创主体案件,对科技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都不得以违法犯罪来对待。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持主客观相一致,避免客观归罪,不盲目翻旧账。同时,政法机关在面对认定罪与非罪争论较大案件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请示汇报。要引导企业养成取证意识,当企业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完整地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证据,保护合法权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琳明建议:为了让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在财产权保护方面,要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让企业家感受到政府保护产权的决心;在创新权益保护方面,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在化解企业之间经营矛盾方面,要主动与商会联合,通过法官进企业、商会出面调解等多种手段,及时化解企业之间因经营产生的法律问题。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科科长侯平顺表示:为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假冒侵权、干扰破坏经营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优质软环境。

  (三)凝聚法学法律界才智,提升西安法治软实力,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威。

  法学法律界专家人才资源优势是创建优良法治环境的重要力量,也是提升现代城市治理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在培育企业家精神,为解决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大有可为。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原院长、强力教授提出: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侵害产权案例,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案例。要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刘贤平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通过开展企业座谈等多样的互动形式,更好地了解企业所需服务,适时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和改进企业发展措施,为积极营造良好的亲商助商安商发展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西安市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超认为:重视企业家、保护企业家,营造有利于激发企业家精神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每一位法律人应有责任。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形成完善对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一系列保障机制。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孟海涛建议:要加大对企业家的帮助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予以帮助。要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有力规避风险。

  沙龙最后,黄必方副会长讲话强调,一是企业家精神是西安发展活力之源。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对于要在创新中探索“无人区”的企业家而言,法治提供了基本的框架与遵循。二是西安的企业家渴望得到法治的帮助和支持。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则得以有效遵守的前提和基础。改善法治环境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有效抓手,也是亲商助商安商的重要手段。三是大西安正处黄金发展期。市委市政府持续采取系列有力措施,营造关心重视企业家浓厚氛围,目的就是为了将大西安打造成为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最佳城市。四是西安法学、法律界有责任、有义务在推进企业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精神、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进程中有更大的社会担当,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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