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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时间:2017-12-19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12月16日,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新时代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能源法治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举行。山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马俊、山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培生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利宾、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教授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讲话,来自省内外110名嘉宾、会员代表、各界专家学者参加大会。开幕式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郗伟明教授主持。

  会上,王凌文律师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芬宣读了《关于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换届事宜的复函》,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郗伟明教授当选为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小萍、刘大山、王宏英、王凌文、王晶莹、刘世明、杨宏、杨郁、吴华、宋永安、罗劼、赵文龙、赵俊生、郭平珍、韩永红、程亚忠、雷兰、沈浩为副会长,秦建芝为秘书长。聘请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曹霞为名誉会长。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马俊代表省法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山西财经大学长期以来对省法学会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马俊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并对研究会今后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强有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动法学研究转型、创新、繁荣发展。三是要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活力的法学研究队伍。

  会上闫立宏院长代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致辞,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研究会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同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学会的各项工作。

  新当选的会长郗伟明教授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服务研究,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开展能源环境法治研究,与各行业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广泛合作。二要服务会员,打造平台为会员提供多维度交流协作,致力山西省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治建设。三要服务发展,按照十九大的引领,以实际行动对生态文明、环境和能源法治的创新发展开展相关具体工作。

  换届大会后,研究会召开了以“新时代资源型经济转型背景下能源法治创新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出台后,首次以能源法治为切入点的大型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主题明确,紧扣理论和实践热点与难点;研讨过程气氛热烈,观点碰撞激烈,共识不断形成;议程层次清楚,充实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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