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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学会成立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并举行吉林市“双百”法治宣讲市妇联专场报告会

时间:2017-11-28   来源:吉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推动法学研究深入开展,吉林市法学会依托吉林市妇联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

  11月21日,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吉林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项玉民宣读了《吉林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的批复》,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市法学会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吉林市妇联主席刘振华为会长,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刘建新、市司法局副长王晓东、市法制办副主任周鑫、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候杏、市妇联副主席关淑霞等17人为副会长,选举常务理事33名、理事119名。168名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

  研究会聘请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红等20位研究会会员为“巾帼法治讲师团”成员,确定吉林市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等10家单位为市“妇女儿童维权站”,出席领导为“巾帼法治讲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为“妇女儿童维权站”单位授了牌。

  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许伟出席并讲话。他指出,成立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是市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吉林市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开辟的又一新领域。研究会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紧紧把握研究会工作的政治性;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研究的针对性;三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不断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引领性。

  当选会长刘振华发言,表示,研究会和全体会员要共同努力,将研究会建设成为会员交流和学习成长的平台,为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将不辱使命,认真履职,不遗余力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市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事业的发展进步作出积极努力。

  成立大会后,举行了吉林市“双百”法治宣讲市妇联专场报告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洪祥作了题为《妇女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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