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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召开2016年年会暨“司法公正与刑法适用”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6-12-20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2016年12月15日,吉林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司法公正与刑法适用”学术研讨会在吉林省委党校举办。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作年度工作报告。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海滢主持年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韧夫、王志远、王充、李立丰,副教授郑军男、陈劲阳、王军明参加年会并在研讨会上发言。

        傅铁铸在讲话中对年会和学术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2016年,研究会立足“智库”咨政的特点,完成了5篇很有分量的咨询报告,充分发挥了犯罪学“预防犯罪、社会治理”的专长,为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在实践的基础上重视理论研究,专家学者笔耕不辍,实现了大丰收,在科研项目和学术论文两个阵地上都有十分理想的收获。充分发挥立足实践、服务法治的对接作用,做到了既将宏观的理论应用到微观的实际,又将微观的反馈用作理论的研究,进一步发挥了服务功能,为学会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傅铁铸希望刑法学研究会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省法学会各项部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促进法治中国、法治吉林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研究会的作用,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规范型研究会。

        张旭在报告中指出,2016年刑法学研究会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智库特点,提供咨政服务;二是聚焦学术前沿,夯实咨政建言的理论基础;三是适应实践需要,积极服务法治吉林建设;四是加强合作交流,全面提升研究会水平和影响。2017年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尽快完成对中心学术委员会选聘工作,使之成为中心重大事项和决策的权威机构,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确定运转的制度和程序规定。进一步吸纳来自法学院不同学科以及其他学院的人才和资源,拓展研究视野,倡导跨学科研究。进一步突出研究重点,开展实证研究,寻求与“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的深度合作,提升运用大数据研究犯罪治理问题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广泛寻求资金支持,为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年会增选了常务理事和理事。

        学术研讨分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李韧夫主持,王志远就“刑法适用的异化”问题提出了“规范确正”的观点;李立丰就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利弊阐述了自己的见解;王军明从实然和应然两个方面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剖析;吉林警察学院讲师苏忻就“刑讯逼供行为的刑法适用”提出了建设性见解。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晓莉作了点评,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大局下应做好每一个细节,而细节的完善关键在于个案的司法公正,在于精确的刑法适用。

        第二单元由辽源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春刚主持,郑军男以日本刑法为对比,对“刑法中的管理监督过失”进行了改良构思;陈劲阳以近期的热点案件“贾敬龙案”为切入点,提出了“对死刑应审慎、全面考量”的观点;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张成元就“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机遇和问题”进行了研讨。王充作了点评,认为,司法公正与刑法适用需要具有全局眼光和整体思维,不仅要考量法律之内,也要考虑法律之外,既然法律融合在社会之中,学者的思维应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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