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9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12月10日,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烟台大学成功召开。本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承办。来自省内公、检、法、司、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等刑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年会。
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玮院长,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致开幕辞,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霞教授作会议综述,副会长曲伶俐教授致闭幕辞。省法学会刑法学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黄伟明教授、副会长柳忠卫教授分别主持年会开幕式、闭幕式。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与实务研究”,下设四个单元,分别为“贪污贿赂犯罪及其司法解释理论与实务研究”、“恐怖活动犯罪理论与实务研究”、“刑法修正案(九)立法完善问题研究”、“刑法修正案(九)司法适用与刑法规制问题研究”。围绕着上述专题,专家学者们从多学科视角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交流。会议围绕《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人员观点针锋相对,论辩交流。来自实务部门的同志提出详实数据和司法疑难问题,来自科研部门的同志提出理论学说和个人心得。各方观点短兵相接,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箴言献策。本次年会传递了刑法学领域相关主题研究成果,讨论了《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观点和建议,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