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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6年学术研讨会暨换届大会成功举行

时间:2016-11-21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11月19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6年学术研讨会暨换届大会在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学术研讨会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同志,联系商法研究会的省法学会副会长萧伯符同志一起出席本届年会暨换届大会并致辞。来自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应邀参会,就“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回应”、“供给侧改革与商事法制创新”、“公司法适用与公司法修改”等议题展开深入而热烈的研讨。

        在本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王恩科教授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克武教授分别致辞,对华中师范大学及其法学院进行介绍,并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同志高度肯定了商法研究会取得的成绩,针对研究会下一阶段的发展提出了期望和建议。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萧伯符教授在讲话中要求研究会紧紧把握湖北实际开展研究,切实处理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和成果转化效率,推动湖北的商事法治事业。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代表研究会作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报告,从“团结队伍,锻炼品牌”、“搭建平台,促进交流”、“践行法治,服务社会”、“任重道远,继往开来”等方面梳理成绩,总结经验,呼吁研究会全体成员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力争迈上一个新台阶。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换届选举。经过选举表决,冯果教授当选为新一届会长,覃有土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名誉会长,樊启荣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雷兴虎教授等15人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罗昆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李安安等5人当选为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健等55人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蔡科云等95人当选为研究会理事。

        本次学术研讨会设置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研讨会主题为“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回应”,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里安教授主持,温长庆、袁正英、金恩雨、张弋羲、聂圣分别就“民法典开放性体系对商法的兼容”、“第三人利益合同之建构”、“商法视角下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民法典编纂中商事规范的融入”、“间接代理逸出民法总则”展开演讲,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京辉副教授进行点评。第二单元研讨会主题为“供给侧改革与商事法制创新”,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主持,袁康、万超、孙亚贤、石一峰、南玉梅分别就“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法制回应”、“股权众筹运作平台的法律性质”、“商事代表越权行为的动态分析”、“债券交易中卖者责任的类型”展开演讲,恩师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家俊和湖北大学蔡科云副教授进行点评。第三单元研讨会的主题是“公司法适用与公司法修改”,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雷兴虎教授主持,刘汝梁、陈晓星、鲍慧红、高郦梅、周亚洲、刘浩然、李洪健、王然、曹晓路、李安安分别围绕“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限制”、“公司决议瑕疵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适用”、“公司法修改中引入商业判断规则的思考”、“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上市公司重整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物权效力”、“论股东补充责任”、“独立董事独立性之司法审查”、“股份投票权与收益权分离的法律规制”等展开演讲,武汉工程大学何丹教授与华中科技大学王天习教授进行了评议。整场学术研讨会内容丰富,安排紧凑,点评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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