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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6年年会在南京召开

时间:2016-10-31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2016年10月27日,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6年年会在南京东南大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建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阳,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佑勇,以及特邀嘉宾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金国坤,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出席会议。来自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江苏省高院行政审判庭、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室、江苏省政府研究室、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社科院以及全省十三个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扬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警官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大学、三江学院、淮海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150多位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会议开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东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孟鸿志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会场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讲话

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主持开幕式

        在开幕式上,孟鸿志教授首先简要报告了立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和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与会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会议承办方东南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的谢意。胡会长特别强调了地方科学民主立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针对2015年修订后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的新情况,指出当前人大的立法工作重点已经从国家立法转向地方立法,我们正在迎来地方立法的高潮,地方立法将成为普遍现象。为了做到地方立法不重复、有特色、好执行,真正对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发展起到有效促进作用,需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研究,解决好立什么法、为什么立、由谁来立、怎么立、立法效果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发起并经江苏省法学会批准设立的立法学研究会,正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顺应了立法发展需求,也为汇聚立法人才,加强和促进我省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智库。他充分肯定了东南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复建以来在学科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积累的丰富经验和研究成果,相信在东南大学法学院的牵头组织下,立法学研究会一定会为我省立法工作贡献重要的智慧力量,进一步促进我省立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繁荣发展。同时认为本次年会确定的“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践”主题,与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促进我省地方科学民主立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围绕年会主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会后继续展开更加深入的系统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贡献应有的力量。

        特邀嘉宾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专程到会祝贺并代表省外兄弟研究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辞。他提出合作是发展的前提,不仅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以及不同学科之间的合作,还要加强省际之间的合作,只有合作才能更好促进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代表省内兄弟研究会也专门致了贺辞,他强调江苏省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今后要互相支持,加强合作,希望立法学研究会高举“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 的旗帜,坚持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江苏立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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