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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在长春召开

时间:2016-10-21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10月15日,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在长春和合会馆隆重召开。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海源,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卫东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齐明教授出席研究会成立大会及论坛开幕式,来自省内和北京、上海、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等省、市、自治区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参加。

10月15日,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在长春召开

        研究会成立大会由蔡立东主持,何海源宣读了《成立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大会表决通过了《破产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了研究会组成人员,选举齐明为研究会会长,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广军为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于莹教授、傅穹教授等9人为副会长,长春市法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刘大伟为秘书长。

        当选会长齐明致辞,指出,破产法能在拯救危难企业、化解经济困境、去产能、依法清退僵尸企业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吉林省对破产法这一商法中小部门法研究的重视与期待,将推动吉林省破产法学的理论研究与破产实践向着更为成熟、深远的方向发展。

        第一届长白破产法论坛由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省法院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市法院和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承办,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吉林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吉林省清算行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论坛开幕式由齐明主持,姜德志、吕洪民、蔡立东、徐卫东致辞,李曙光作主旨发言。

        姜德志在致辞中指出,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标志我省破产法学开展系统理论研究和改革破产审判实践进入新的阶段,对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表示祝贺,并期待破产法学研究会能整合集体的智慧,对破产法学以及我省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展开有针对性的研究,产出有效的成果,群策群力,为东北地区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咨政建言,献策献力。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放缓、调解产业结构、防范系统性经济问题等都对破产法研究提出新要求,法学理论界要与实务界协同创新,探索用法治方式落实国家政策目标的方式方法。

        吕洪民在致辞中指出,法院要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为依法实施市场化破产提供法律保障,一要建立破产重整的识别机制,对因技术水平不高或者经营管理不善而处于困境的企业等,积极帮助解决面临的问题。二是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注重府院协调,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建立破产重整信息平台机制。四是健全合法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五是实现破产理论与实务的对接。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破产机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重要意义,落实市场化退出机制,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履行职责。

        蔡立东在致辞中指出,破产法学研究过程中要发现中国破产法学的比较优势和内生能力,创建中国特色的破产法学理论。破产法研究应以中国状况为背景,不能以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模式去处理中国的问题,也必须考虑到中国司法环境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实际状况,据此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方案。对中国问题的研究是中国学者走向世界舞台的契机。今后要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破产法学,更多地参与破产法学会的活动,期待破产法学会能产出更多高质量的成果。

        徐卫东在致辞中指出,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与中央推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紧密契合,希望破产法学研究会与商法学研究会紧密合作,在学科方面发挥优势,使吉林省商事法律的研究不断向前发展。

        李曙光在主旨发言中指出,目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市场出清在破产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几个问题。第一,要定位好政府的角色。政府要作为宏观政策的把握者、调控者,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是市场交易的监管者、维护者,涉及到政府利益的市场出清要有隔离措施。第二,法院要尊重市场规律、司法规律,建立专门机构,实现审判的专业化、职业化,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须具备财务会计知识和基本的商业判断能力。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应依法受理、专业受理、独立受理。第三,完善管理人制度,应对管理人群体实行准入许可,严格标准,放开管制。减少法院指定政府组建的清算组作为管理人的情形,尽快建立破产管理局,推进管理人行业自律机制。第四,加强信息化手段。保障破产企业处置的公开透明化,加强对破产法的宣传,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

        开幕式后,五位代表围绕论坛主题作专题发言。韩长印作题为“何以需要破产法”的发言;李广军作题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破产法思维”的发言;省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陈宇作题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发言;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张晓阳作题为“处置僵尸企业中的金融债权保护”的发言;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王冬生作题为“破产案件中的税收问题”的发言。

        下午,论坛以僵尸企业的处置、破产重整、民事执行转破产程序三个问题为主题,进行专题探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市法院、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8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作中心发言,内蒙古自治区法院、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市法院、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市南关区法院的5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作点评。

        吕洪民在闭幕式上致辞,指出,长白破产法论坛加深了吉林省内外“破人”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更为破产法学的理论研究开创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并对实践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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