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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与法官对话暨不动产纠纷审判与执行疑难问题研讨会在怀柔法院召开

时间:2016-06-08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5月27日,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专家与法官对话暨不动产纠纷审判与执行疑难问题研讨会”在怀柔区法院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北京市国土局、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法律出版社、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凯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20余名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领导和各个主要庭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理事长田玉玺,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博士,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副会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泸州市市长助理刘燕萍博士,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雷运龙博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尚民博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建军等出席会议。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尚民博士致欢迎辞,并希望专家与法官对话暨不动产纠纷审判与执行疑难问题研讨会能够成为一个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进行深入交流和互动的平台,并期待不动产法研究会与怀柔区人民法院今后能够就疑难案件研讨、咨询、论证以及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理事长田玉玺在致辞中表示,不动产法研究会将致力于整合不动产法领域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学术研究力量和资源,打造不动产法领域高端国家智库。此次与怀柔区人民法院开展“专家与法官对话”活动正是不动产法研究会服务首都法治建设、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的集中体现。

  研讨会主要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农村村民私有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拍卖、变卖农村房屋等不动产强制执行存在的各种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共分为三个单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主持了第一单元“不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登记”的讨论。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泸州市市长助理刘燕萍博士,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竞法官分别就不动产登记立法的相关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承包关系的认定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审判实务作了主题发言。

  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主持了第二单元“不动产纠纷审判与强制执行”。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贺康法官,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强律师,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祝兴栋庭长分别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现问题、农村集体土地的确认与流转以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司法实践做主题发言。

  在自由发言环节,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博士,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雷云龙博士,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律师,常务理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刘映春教授,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委员会赵鑫明秘书长,常务理事、法律出版社法律学术与对外合作分社孙东育社长,常务理事、北京市国土局法制处魏曼副处长,不动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秦永慧律师等与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汤河口人民法庭、执行二庭等庭室的法官,就农村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协议能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选房认购单的性质如何确定以及违约时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并就保障房面积超过3%的处理及农村房屋价值的评估方法、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同时履行判决的执行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等问题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

  在会议的总结阶段,副会长、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并强调专家与法官对话、理论与实践融合对深入研究不动产法律问题、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繁荣不动产法学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将与怀柔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共同为国家不动产法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为把北京建设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善之区而不懈努力!

  会议开始前,辛尚民院长陪同与会专家学者参观了怀柔法院,重点介绍了少年法庭、远程视频法庭和实时监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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